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分析與解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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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分析與解釋機制
公衆公司①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是維繫資本市場有效運作的核心機制之一。但是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令人矚目的虛假報告和欺詐事件,暴露出全球範圍內有關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機制方面的嚴重缺陷。本文旨在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與解釋機制。它是從經過公衆公司權力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等)批准的已審計財務報告(approved audited financial reports)產生以後,直到以投資者爲代表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使用之前這個過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嚴格說來,它所涉及的組織都可以歸入資本市場中介組織的範疇,主要包括媒體、證券分析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它們在財務報告的提供過程中,能夠有效地實現信息價值的傳遞和增值,但是這種作用很容易被忽視。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幾點:(1)它們沒有像財務報告準則、審計那樣普遍地直接或間接通過立法程序或監管制度強制性地“嵌入”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生成和提供過程;(2)如果不立足於投資者保護的觀念、從決策有用性的觀念出發關注財務報告最終使用者的價值,就很容易把財務報告生成和提供過程的出口和終點放在經批准的已審計財務報告上,不會關注此後的環節;(3)在資本市場欠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這些機構也很不發達,其作用沒有或很少發揮出來。  儘管的資本市場還屬於中的新興市場,相關機制還遠未完備,此時去研究中介組織在財務報告制度中的功能看似爲早。但是,連續多年股票市場低迷不振的狀況已經從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中國的資本市場上也存在嚴重的投資者信心不足的,而針對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剖析、責問和改進的呼籲也不斷高漲,在這種背景下,研究財務報告的披露、分析與解釋機制問題,借鑑發達資本市場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經驗和教訓,對於合理構建財務報告制度中的有用機制和相應的機構體系,正確引導和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中介組織在財務報告披露、分析與解釋中的積極作用,矯正現實中的相關機制缺陷、認識偏差和功能錯位,無疑具有積極的價值和實際意義。②  一、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機制  公衆公司財務報告的披露機制是經批准的已審計財務報告向使用者公開提供過程中的一系列正式規則、非正式約束和它們的執行機制的總稱(方紅星,2004)。本部分首先對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機制在整個架構中存在的合理性進行理論探究,然後從披露規則和披露過程兩個方面探討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機制的具體。  (一)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機制的理論剖析  公衆公司的突出特點是股權分散,而且股權可以自由流通。股權分散的必然結果是投資者衆多,而股權可以自由流通的必然結果是,需要根據財務報告信息進行投資決策的不僅包括現有的投資者,還包括潛在的投資者。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到成本和效率,提供財務報告的就只能是公開披露了。  財務報告披露的首要意義在於它改變了公司財務報告的溝通模式,即由公司消極地應特定使用者的要求提供,變爲積極地向公開。這就顯著提高了財務報告的可獲得性(accessibility)。對於財務報告使用者而言,如果沒有披露機制,他們就需要私下蒐集財務報告,這是一項成本高、難度大的任務。從這個角度看,公開披露既降低了他們獲得財務報告的成本,又增加了便利性。  隨着以機、互聯等爲代表的使能技術(enabling technology)的發展,專業性的金融媒體逐漸成爲財務報告披露的主要載體,披露的形式也實現了由平面到立體再到網絡的多樣化。此時,財務報告披露還能有效地保證財務報告信息溝通的及時性和便捷性,也便於多人同時使用和一人反覆使用。還有利於財務報告信息的集成和比較,能顯著地降低財務報告使用者的信息蒐集、加工成本。  此外,金融媒體的披露還能對公衆公司的財務報告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這種監督作用主要表現爲對財務報告披露程序、形式、及時l生和充分性的把關,這種把關可以是積極的,例如拒絕登載、傳播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財務報告,也可以是消極的,例如把這種不符合的情形公諸於衆。此外,金融媒體是一種典型的聲譽性中介,它的專業化和獨立性,使得它在對財務報告進行披露之餘,會衍生出一些副產品,例如有關公司財務報告的消息、評論、譴責、深度調查報道等,這些都能發揮輿論監督的功效。③  由此可見,無論是從提高財務報告使用者價值的角度看,還是從節約社會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機制都有其存在的內在合理性。正是這種內在合理性,使得以金融傳媒爲主體的公衆公司財務報告披露模式逐漸成爲通行的主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