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地方文獻中的“地方人士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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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獻在公共圖書館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已在圖書館界取得廣泛的認可。不少公共圖書館均開闢有規模不等的地方文獻專藏。然而,當前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具體實踐上,都對應屬地方文獻的“地方人士著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忽視的傾向。爲此,本文將就這一問題,略呈淺見,尚祈方家教正。

談地方文獻中的“地方人士著述”

早在50年代,著名圖書館學家杜定友先生根據多年的實踐和研究,寫下了《地方文獻的蒐集整理與使用》,指出地方文獻是指有關本地方的一切資料,表現於各種記載形式的,如:圖書、雜誌、報紙、圖片、照片、畫片、唱片、拓本、表格、傳單、票據、文告、手稿、印模、簿籍等等。並進一步指出地方文獻包括地方史料、地方人物與著述、地方出版物三部分(即通常所稱的地方文獻廣義概念),較早歸納出地方文獻的定義,界定地方文獻的範圍。

80年代以來,我國圖書館界又興起對地方文獻的討論,並對地方文獻的定義、範圍,形成一種新的觀點。如認爲地方文獻是反映特定區域內一切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以及羣體活動方式的記錄,凡在內容上涉及該區域並具有一定價值的軟文化,均屬地方文獻;地方文獻是指內容上帶有地方性,同時具有重複使用價值的文獻(即通常所稱的地方文獻狹義概念);認爲地方文獻就是以出版物的內容是否具有地方特色作爲劃分的唯一標準,也就是將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排除出地方文獻的範圍。影響所及,一些圖書館也對其地方文獻收藏範圍進行修改,將大量地方人士著述和地方出版物剔除出地方文獻專藏。有的圖書館則將地方人士著述侷限在古代人物、著名人物的著作。

地方文獻是否應包括地方人士著述,我認爲,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從理論的角度考慮,地方文獻的定義僅強調內容上的區域性,似欠全面。一種文獻的地方特徵,既可從內容體現,也同樣能從著者、出版地反映。正如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合編的《目錄學概論》一書對“地方文獻”的論述所指出:“地方史料取決於著作內容的地方特點,地方人士著作取決於作者的籍貫,地方出版物取決於著作的雕印、出版的地點。”我們知道,大量地方人士著述內容描述的對象可能並非特定的區域,但由於著者本人的地方屬性,因而其著述自然而然地帶有其地方的特色,並構成特定區域文化史或學術史的有機組成部分。試以近現代廣東史學發展史爲例,近代廣東得風氣之先,史學研究成就斐然,名家輩出,有著《中國歷史研究法》、《清代學術概論》、《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先秦政治思想史》等的梁啓超,有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元白詩箋證稿》、《柳如是別傳》等的陳寅恪,有著《元西域人華化考》、《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中西回史日曆》、《二十史朔閏表》等的陳垣,有著《明代兩稅稅目》、《明代糧長制度》、《中國曆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等的樑方仲,有著《元和姓纂四校記》、《西周社會制度問題》、《隋唐史》、《突厥集史》等的岑仲勉,還有劉節、陳序經、朱傑勤、戴裔煊等,這些廣東史學大師的著述,內容上甚少論及廣東,但由於作者籍屬廣東(或客寓廣東),因而其著述自然成爲廣東這一特定區域的一種社會現象,構成近代廣東史學發展史的有機組成部分。撇開這些著述,近代廣東史學就成了一具空殼,瞭解和研究將無從談起。

同時,從地方人物研究角度來看,狹義論者亦重視區域人物的記載,認爲表述他們一生事蹟的傳記、傳略、評傳、年譜等,是研究一個地區歷史發展的重要文獻。然而,研究區域人物最重要、最原始的資料,並不是他們的傳記或年譜,而是他們的著述。離開《新學僞經考》、《孔子改制考》、《大同書》等,將無從研究康有爲政治思想的底蘊;撇開《長河浪花集》、《長街燈語》、《花蜜與蜂刺》、《秋林紅果》等,亦無從領略秦牧作爲一代散文大師的風采。

其次,從實際工作方面考慮。狹義論者認爲地方文獻收藏地方人士著述,會引起實際工作的混亂。我覺得這倒不一定,關鍵是根據地方文獻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分類、排架體系。以廣東省中山圖書館地方文獻專藏爲例,其建國前文獻,根據杜定友先生制定的分類法,將其分爲地方史料、粵人著述、廣版圖書三大部分,再分別按文獻的內容類別、著者及出版的年代先後分類排架,顯得門類清楚,井然有序,並沒有混亂或不協調之感。當然,由於時代的侷限,這種分類法存在着一些不足,但它從地方文獻的內容、著者、出版地等方面考慮,進行圖書分編,對我們今天分編新的地方文獻不無啓發意義。如果我們能根據地方文獻的特性,在《中圖法》的基礎上,再做適當的變通,那麼,所謂的“混亂”和“不協調”,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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