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畢業論文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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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常說,每個人的碩士畢業論文,對於別人而言,或許唯一能夠看得懂的,只有“後記”(“致謝語”、“謝詞”)。或許是我生命中最後一篇的畢業論文,正文再糟糕,至少也得珍惜寫這篇後記的機會,以表達心中感恩。至於無法在短短後記中提名感謝的朋友,請諒解。謝謝神所賜給我的、每一位來到我生命中的你。

碩士畢業論文後記

民國之時,針對當時的治學之人中間出現的“新舊之爭”、“中西之爭”以及“有用之學與無用之學之爭”,王國維先生在《<國學叢刊>序》之中開宗明義,正告天下:學無新舊、無中西、無有用無用。其中尤其第三點,即關於“凡學皆無用也,皆有用也”的論辯,暗引先秦莊子“無用之用”之譬喻,一直激勵着我堅持研讀或許在他人看來毫無“用處”之虛學:

“夫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雖一物之解釋,一事之決斷,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爲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雖宇宙之一現象,歷史上之一事實,亦未始無所貢獻。故深湛幽眇之思,學者有所不避焉;迂遠繁瑣之譏,學者有所不辭焉。事物無大小,無遠近,苟思之得其真,紀之得其實,極其會歸,皆有裨於人類生存之福祉。己不竟其緒,他人當能竟之;今不獲其用,後世當能用之。”

當今之世與民國之時,在此方面,相差不遠。這個世代,凡寫一文,均須被質疑“有何意義”,而這“意義”又常被化約等同爲所謂“實踐意義”,即該文對當下中國的現實有何可資借鑑之處。若以此爲判準,本文的研究主題在時間上既非當下、在空間上亦非民族國家意涵上的中國,更與當下中國的法律實踐格格不入,那麼本文實找不到一點“有用之用”。到頭來恐怕讀者只能認定是“滿紙荒唐言”。

好在至少在我自己看來,吧城公堂的立誓解紛所關涉的真實和虛謊、正義與神聖以及篤信與懷疑,與從古至今、自西徂東的未變之人性密切相關,故而能透露些許“宇宙人生之真相”。因此我斗膽不避“迂遠繁瑣之譏”,下筆萬言,盡己所能,切盼哪怕今日“不獲其用”,“後世當能用之”;如此,或“有裨於人類生存之福祉”,亦未可知。這般自我安慰後,本文似乎如王國維先生所言,便找到一點“無用之用”。這樣就不枉費了紙和墨,以及寫作中的“一把辛酸淚”。

碩士生三年至今,也更能感受何謂詩人所言的“以恩典爲年歲的冠冕”。許多師友和親人在我的生命之中,成爲一份又一份美好的祝福。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碩士生導師周贇副教授。他在我眼中是一位“溫而厲,威而不猛”的老師。從本科三年級相識起,他就通過郵件在學術上勉勵我,並常提供適切的指導。在我本科四年級時,一次家有變故,周師知悉後,在我旁聽他的碩士生課程的課後來到我身邊,告訴我若有什麼需要之處,請務必告訴他;在苦難中,得到師長的安慰,心中分外溫暖。到碩士生階段,周師雖工作繁忙,卻仍在我努力不足時委婉批評,在我稍有些微學術成果時鼓勵支持。在2010年的秋天,周師亦爲我們爭取了前往廣西桂林參加第六屆全國民間法年會的機會。畢業在即,周師亦時時關注我的動向,爲我撰寫博士申請的英文推薦書,並就高校謀職的可能性提供建議。我深知這一切,都是在學術上不夠爭氣的我所不配得的。再次向您說聲謝謝,親愛的周老師。

在廈門大學法學院求學七年期間,我還遇到了諸多爲我傳道、授業和解惑的老師。2005年初入大學,對法學還懵懂無知之時,陳動老師帶我進入法理學的世界。因此,從本科一年級開始,我就愛上了這門學科,以至於到本科二年級,竟然又和2006級本科的學弟學妹一起再聽陳師的法理學課程。謝謝您,親愛的陳老師。儘管駑鈍的學生或許不記得您上課的細節(印象最深刻反而只有諸如“人民憲法”之類的掌故,現在想起還感到快樂而溫馨),但卻是您讓我在漳州校區的時候,就感受到法理學的學術魅力,而這種感覺,持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