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全乾部選拔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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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幹部選拔工作中失真失實問題分析

關於健全乾部選拔制度的思考

(一)投票民主推薦中失真失實問題分析

當前,在一些地方民主推薦幹部時普遍存在的拉票問題,嚴重干擾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羣衆公認、注重實績”重要原則的落實,造成真實民意“隱形”、推薦失真失實及用人失察失誤。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一次性民主推薦存在一定弊端:

一是具備被推薦資格者人數衆多,由於他們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各自私心作怪,很難站在公正公道的立場上投票,推薦結果必然失真失實;

二是由於拉票現象的存在,具備被推薦資格的90人都有可能採取違規動作以獲取“選票”,致使得票不集中,不能真正推薦出優秀者;

三是即使得票第一名,得票率也不會高(不足20%),羣衆公認原則無從體現;四是難以消除得票最高者的“拉票”嫌疑。

總之,僅以一次性投票的結果爲依據,確定“相對多數”得票者爲考覈對象,有失草率、偏頗,難以避免用人失察失誤。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拉票”這種不正之風,甚至比任人惟親、買官和賣官等不正之風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隱蔽性。因爲,在很多情況下,拉票者得票最高(儘管屬“相對多數”),得票最高者往往被確定爲考覈對象。但由於他們經過合法的民主推薦程序,戴有羣衆公認的“桂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上一級領導班子,一旦其腐朽的行爲被揭露、追查用人失察失誤時,在民主推薦程序上卻查不出問題,因此,責任追究無從談起。

拉票者的大致類型:

1.投機鑽營型。個別拉票者善於投機鑽營,削尖腦袋當官,心術不正,品行不端,惟恐得不到提拔,不擇手段地拉票。這些人絕非僅在會議之前活動,往往預謀較早,只要有“缺位”機會,他們就動手。有的施以小恩小惠,有的請老領導老朋友出面做工作,有的甚至重金收買、美色迷惑。

2.惟恐吃虧型。多數拉票者屬此類型。他們並非心術、品行存在問題,往往政績突出,條件具備,不求沾光,但怕不拉票吃虧,一般自己不出面拉票,而是授意他人出面。也有“正義者”打抱不平的,主動爲其拉票。若追究本人責任,確屬冤枉。

3.怕丟面子型。這些人往往是一方“諸候”或“幕僚”,掌管着地方或重要部門的`大權。他們或政績一般,或政績突出、但資歷較淺,亦自認爲提拔無望,但不願在民主推薦中榜上無名、臉上無光。爲得到一些保留面子的票,有的授意他人或直接出面向“信得過”的人求助。這些人一般信心不足,爲了多得票,往往在民主推薦時臉紅心跳地投自己一票。無論拉票者使用何種伎倆,這些人也捨不得將票投給別人,而拉票者也往往不去找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