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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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摘要】近段時間以來,我國上市公司信息失真的聲音不絕於耳,本文從公司治理結構的角度進行,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信息 失真 公司治理結構
過去的一段時間裏,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消息頻頻出現,如:瓊民源、ST猴王、銀廣廈、藍田股份等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的失真,引起了會計學界的廣泛關注,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其原因進行了研究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筆者試從公司治理結構的角度對此原因進行分析。
一、公司治理結構概述
(一)公司治理結構的含義
公司治理結構是用來分割裏無法用契約來分配的準租金的一套機制。按其所包含的來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公司治理結構是指有關公司董事會的功能、結構、股東的權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廣義的公司結構是指公司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文化和制度性安排。廣義的公司治理結構由兩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是內部監控機制,主要是由股東大會、監事會、董事會和經理組成的.一種互相制衡的機制,第二部分是外部治理結構,一般指資本市場、經理市場、產品市場等,它們從外部對企業經營行爲進行監督。
(二)公司治理結構產生的原因
從20世紀20、30年代,公司制企業大量涌現,它的特點是在產權結構上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企業的經理人員經營着企業,而企業的真正財產所有者(股東)不直接經營企業,處於委託人的地位,經理人員處於代理人的位置,這樣就產生了委託——代理關係。 這各關係下產生兩種後果:一種是信息不對稱,另一種是代理人員的道德風險和偷懶行爲。爲了解決這個,保護股東的利益必須設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機制來規範和約束代理人,以便降低代理成本,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人們通常訴助於公司治理結構,它主要通過規定企業內部不同要素所有者的關係,特別是通過隱性的合同對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進行分配,經理人員和股東之間的關係。
二、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質量的關係
(一)會計的本質
探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與公司治理結構的關係,首先須明確會計的本質,關於會計的本質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會計的本質是一種契約的集合體。在瓦茨和齊默爾曼在《實證會計》一書中指出:會計在制定契約的條款以及監督這些條款的實施活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會計數據經常被用於各種契約。上市公司實際上是一種契約組織,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契約是其中最重要的契約,最終檢驗契約的履行程度及訂立新的契約的依據是會計數據,所以經營者爲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往往虛誇收入,減少費用,導致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失真的會計信息。
(二)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的關係
從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產生的可能性來分析,就是因爲存在委託—代理關係並且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條件下,經營人員的經營行爲得不到監督和控制,他纔有機會虛擬利潤,矇騙投資者,得到損害投資者的利益使自己及相關利益集團受益,外部表現爲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如果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就可以規範經營者的行爲,可以使經營者的目標函數與投資者的目標函數相一致,從而可以保護小投資者的利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
二、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
(一)內部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1、股權結構不合理,導致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有兩個特點: 第一、國有股所佔比重過大。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是國家持股的公司佔全部上市公司的65%,其中第一大股東爲法人的佔全部上市公司的31%。再者,機構投資者比例很小,流通股分散。1999年機構投資者開戶數的比重僅爲0.36%,其持股票的市值爲10%左右。 第二、股權過度集中。據統計,截止於2001年4月底,我國1102家A股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比例平均高達44.86%,其中超過50%以上達890家,而第二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僅爲8.22%,只佔第一大股東股份的五分之一以下。 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影響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及其作用的發揮,主要原因有:一方面董事會結構失衡,內部人和大股東控制了董事會。在我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