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法的最新發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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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國際貿易法的最新發展論文

全球經濟的融合發展,促使了國際貿易的頻繁化、規模化、日常化發展,形成了調整國際間商品、服務的平衡,加速了全球經濟的發展進程。爲了更加合理的進行國際貿易,保持國際貿易的自由、平等、互利等原則,國際貿易法應運而生。國際貿易法通過調整在國際貿易中的買賣關係、貿易專利、商品交易制度等,實現對參與國際貿易主體國家或者經濟體的保護。國際貿易法從國際公約、雙邊協議、國際慣例、國際組織宣言或決議演變而來,逐步成爲全球國際貿易的重要保障法律,受到了全世界參與國際貿易主體的青睞。但是,隨着國際局勢的瞬息萬變,參與國際貿易的主體衆多,需要處理的國際貿易複雜,國際貿易法需要不斷根據環境、條件變化,做出適當調整,從而適應和滿足最新國際貿易的需求。因此,全文將重點對國際貿易法的最新發展開展探究,探索其最新發展的背景、意義和方向,以及具體的表現。

二、國際貿易法的發展演變

國際貿易法的誕生和演變,都是發生新的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因此從其誕生和演變來看,主要有下面的表現:

(一)國際貿易法的誕生

從19世紀末開始,爲了調整、規範國際貿易中的貿易主體關係,開始對國際貿易法進行編撰,如最初的商人法、商典法和民法典等等,並隨後實現了統一。在上世紀60年代,全球經濟進入了市場經濟時代,國際貿易日趨頻繁和普遍,國際貿易發內容也從簡單的商品交易延伸到商品、服務、技術等綜合貿易,國際貿易法變得更加綜合,併發揮更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國際貿易法的演變

從國際貿易法的誕生到最終形成,經歷了國際貿易法的規範、內容的延伸到管理範圍的擴大,並隨着社會進入21世紀,國際貿易法的相關理論和實務,也發生了以下幾大重大轉變:首先是國際貿易法需要適應全球化的變化影響;其次是國際貿易法既需要調整各國、各區域之間的貿易矛盾,也需要協調各主體的法律壁壘;再次是國際貿易法的新轉變中,納入了對 交易成本的綜合考量。

三、國際貿易法面臨新的環境

在新年的國際貿易局勢中,國際貿易法需要面臨更加複雜的`環境,只有在充分認識到新環境、新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夠做出法律的完善和修訂,以促進發揮更好的提升國際貿易效率和質量的作用。總的看來,國際貿易法需要面臨的新環境包括以下2個:

(一)經濟全球化趨勢

經濟全球化一方面是促使國際貿易法誕生的根本動因,另一方面也影響着國際貿易法的效能發揮。經濟全球化帶來了數量龐大的國際貿易公司、推進了地區經濟組織的成型和建立,尤其是在世界通訊、互聯網技術的助力下,經濟全球化的影響範圍擴展到最大化。這就會讓國際貿易法面臨一些困境和難題,比如如何改變現有的“國際貿易法立法私有化”現象,如何讓更多的國際貿易主體參與到立法中;比如如何讓各個國家在保持立法獨立的前提下,積極參與國際貿易法的修訂和完善等等。

(二)國際貿易法的國際統一難題

要充分發揮國際貿易法的效用,就必須讓參與國際貿易的國家、主體承認國際貿易法,並嚴格遵守國際貿易法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違法國際貿易法的條款,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要適當的時候,能夠拿起國際貿易法的武器,保護國際貿易中應有的權利。但是由於參與國際貿易的主體是各個國家,每個國家在內部都制定有相關的貿易法律,勢必就會出現國家與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貿易法律之間有衝突、矛盾的地方。因此在這種前提下,如何實現在各主體之間的統一,怎樣調整各主體之間的關係,如何達成統一的條件,如何確定國際貿易法統一的範圍,都是需要克服的環境難題。

四、國際貿易法最新發展

在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各國難以達成統一、涉及事宜更爲複雜等背景下,國際貿易法在原有的基礎上,有了最新的發展,並取得了相應的突破,能夠更好的爲保障國際貿易主體利益、維護國際貿易公平公正保駕護航。從國際貿易法的最新表現來看,主要有3點:

(一)國際貿易法涉及領域更寬

隨着國際貿易內容的從簡單商品延伸到商品、服務、技術,國際貿易法的涉及領域變得更寬,範圍變得更廣。從表現來看,國際貿易法的涉及領域涵蓋了3大領域,分別是貨物貿易領域,技術貿易領域和服務貿易領域。在參與國際貿易的各主體之間,只要進行3大領域中的任何一個貿易,都適用國際貿易法中的條例規定,在發生貿易矛盾和衝突時,都可借用其中的規範來保障權益。當然,在國際貿易法中,也在特定的條例上,進行了修改和調整,以適應3大領域貿易的需求。

(二)國際貿易法設立更加完善合理

國際貿易法的合理、公平設立,關乎着所有參與國際貿易的主體利益,因此在進行國際法設立的時候,將會更加的完善和合理。這一方面體現了國際貿易法爲全球經濟體服務的宗旨,也體現了國際貿易法的不斷進步和完善。從過去經濟組織和區域設立的各項貿易條款,發展到推廣到全世界的國際貿易法,設立機構的不斷豐富,更加增強了全世界經濟體在國際貿易法中凸顯意志的權利,能夠讓更多的貿易體參與到制定國際貿易法中。再加之越來越多的貿易專家,逐步加入到設立國際貿易法的討論中,讓國際貿易法逐步完善。

(三)國際貿易法體系更加龐大

國際貿易法體系從簡單的GATT法律體系,逐步發展到了WOT法律體系,國際貿易法的體系變得更加龐大。整體來看,國際貿易法體系是由數量衆多的子系統共同構建而成的,主要有:一是國際貿易交易法,這是對所有在國際貿易中,涉及交易過程的法律,包括了對國際貨物的買賣規範、對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規範以及對國際支付的規定和解決貿易爭端衝突的辦法等等,具體體現外國際貨物買賣法和國際貨物運輸既保險法等等;二是涉及到國際貿易相關慣例的法律體系,主要由貿易條約、區域協定、國內外貿法等等。在國際貿易法體系逐步完善之後,更多的國際貿易事項能夠在其中找到相應的慣例舉措,這是國際貿易法新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

五、結論

在全面分析了國際貿易法的誕生、演進之後,找出了當前國際貿易法面臨的環境,發現當前新的國際貿易法的最新發展及其表現,研究得出了4大重要結論:

一是國際貿易法的誕生順應了市場經濟的客觀需求,促進了國際貿易的可持續運行,保障了國際貿易主體的經濟利益,帶動了世界經濟的全球化,爲國際貿易的發展發揮了重大的作用。二是國際貿易法制定以來,經歷了長期的演變歷程,從商人法到統一國際貿易法編撰,從簡單的調整貿易關係到規範所有國際貿易行爲,一切的改善都是爲了更好的保障國際貿易行爲。三是從當前的環境來看,國際貿易法需要克服經濟全球化對其的新要求、需要協調各國之間的原有法律、需要實現難得的國際統一、需要達成統一的苛刻條件。四是在新的環境影響下,國際貿易法表現出了領域更寬、立法更加合理完善以及法律體系更加龐大等新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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