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由於後者所調查的農戶平均佔地 26.7 畝,多數不過 20 畝,因而其所代表的可能是華北農村,至少是河北農村農民住房的常態,見表 10 。
這一點可印證於同時期的其他河北農村調查。例如在定縣東亭鄉 515 個調查戶中,有 252 家的房屋在 5 間以下,幾佔總戶數的一半,其中有 3 間和 3 間以下的佔 27.18% ,這些 “ 多半是偏窮的小農戶 ” (注:《定縣 社會 概況調查》,第 272--273 頁。)。這與上述董時進的調查極其接近。何況即便是戶均間數較多,也不一定意味着農家居住條件的優良,因爲往往是房間數越多,家庭人口數也越多,平均每間人數差距就不是很大了(同見表 10 )。正如董時進在另一份調查報告中指出的,華北鄉村的房屋分配實際上 “ 頗爲平均,但均甚擁擠,且一間至三間之戶數竟屬最多,其用途則包括臥室、廚房、貯藏、工作、客廳、飯廳等,一家男女大小,均湊集在內 ” (注:董時進:《羅道莊之經濟及社會情形》,國立北平大學農學院調查研究報告第 2 號,第 5-6 頁。)。這不獨像李景漢先生所詳盡描寫的那樣有礙於家庭衛生和居民健康,甚而至於農民的性生活質量也大受其擾。(注:參見石堉壬《一個農村的性生活》,燕京大學社會學系 1941 年 5 月畢業論文,手抄本。)
表 10 河北省 25000 家鄉村農戶住房與戶數、人數的關係( 1930 年)
資料來源:董時進:《河北省二萬五千家鄉村住戶之調查》,第 13 頁。
一言以蔽之,所謂近代華北農戶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和農民生活的顯著改善,或者說農村 發展 ,與其說是 歷史 的真實,還不如說是國內一些學者有意無意的數字化的產物,不僅在邏輯上無法自圓其說,也與其所引以爲據的大量原始調查及調查者據以得出的結論相悖。當然,對調查者的結論,有學者可能會認爲這都是近代的知識分子對 “ 農村貧困,農民的艱辛 ” 投入了 “ 更多的關注 ” 的結果,因爲他們 “ 往往會把一些現象做消極的理解 ” 。(注:史建雲:《手 工業 生產與農民觀念更新》,《近代 中國 社會生活與觀念變遷》,第 354 頁。)行文至此,筆者不禁要發問:近代華北農村的經濟發展論,又是不是我們這些後來者對 “ 發展 ” 二字過於關注,以致總是把這些現象做積極理解的結果呢?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我們對 “ 近代華北農村發展論 ” 的質疑,並不是要否認此一時期華北農村曾經出現的經濟增長過程,而重在說明這樣一個 問題 ,即不應對這種增長做過分的誇大,更不應忽視其中的成本和代價以致混淆了 “ 增長 ” 與 “ 發展 ” 這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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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出處(作者):夏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