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淺談老子、韓非子的“自然”觀念及其政治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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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之自然觀念,不僅與《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存在深刻關聯,而且與其人性論、政治觀密不可分,在其整個思想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然而,國內學界對此問題的探討重視不足,張岱年先生所撰《中國古典哲學範疇要論》雖論及自然,但只論及老莊、漢儒及魏晉玄學,並未提及韓非子之觀念。毋庸置疑,韓非子的思想深受老子影響,然而這種影響體現在自然觀念層面又是怎樣的呢?本文將在老子、韓非子思想之整體視野中考察自然觀念的多重內涵,以期深化對此問題的認識和探討。

論文:淺談老子、韓非子的“自然”觀念及其政治蘊含

一、老子自然觀念及其政治寓意

自然一詞,始見於《老子》,意爲自己如此、

本來的情況。現代漢語中以自然表示自然界廣大的客觀世界,源自魏晉時期的阮籍,而按照戴璉璋的說法,阮籍也並非說自然是一至大的集合體,進而認爲自然指稱自然界則更晚。劉笑敢進一步解釋何謂自己如此,他說:自己如此的意思就是自然發生的,從事物本身的狀態自然的延續、自然的變化。並認爲先秦兩漢,自然從來沒有指自然界。圈也有學者認爲:自然講的不過是宇宙萬事萬物原原本本的自己而然、自身而然罷了。團日本學者認爲:不用藉助他者的力量,而通過內在於其自身的活動,成爲這樣那樣的情況,或者是這樣那樣的情況。

二、韓非子之自然觀念及其政治蘊含

老子以降,在道法自然層面,存在莊子與韓非子兩個發展維度:一方面,莊子描述吹萬不同時使其自己也,鹹其自取(《莊子齊物論》)的觀念被魏晉時期的郭象無限擴大爲萬物脫離道之主宰進而成爲一種絕對自然;另一方面,韓非子以道之權威性統攝萬物,萬物皆以道之法則爲依歸。近人陳柱說:予以謂傳老子之學者,莫善於莊周與韓非。可謂一語中的。驗之《韓非子》,《解老》、《喻老》諸篇實爲最初註解《老子》之文本。就此而論,司馬遷將老子與韓非子合傳,並非沒有道理。倘若立足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之哲思,司馬遷論及老韓關係時所謂老子深遠的判斷,或許有一定道理。然而,如果立足如何輔萬物之自然之政治實踐,韓非子跟老子比起來,則更顯得切於實用與有效,並且呈現出更爲複雜的面相。這種複雜性表現在,韓非子賦予自然觀念以必然的內涵,但同時又不忘情於作爲一種政治理想的自然價值,從而在必然的視野之中深化了自然的政治蘊含。

結語

綜上,韓非子的自然觀念具有複雜的內涵。他將人性之自然視爲一種必然,一種規律,一種無可迴避的事實,據此主張治國應以此必然性爲基礎與前提。一方面要順應並滿足人們對於利益的需求和渴望,另一方面又對人性自己如此的.慾望膨脹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主張以外在的強制性規則加以約束和規避,由此形成了反自然思想。同時,韓非子雖然不主張堯舜這樣的聖賢在位而形成的勢治者不可亂,但是他本身對於通過人爲努力營造大治之勢,進而不依靠聖賢亦能產生勢治者不可亂之效果,充滿了狂熱的理論期待。他在理想社會中賦予了自然以自己如此的意味,強調規則治理之下理想狀態中人們行爲的自然,具有消極自由的意味。梁啓超如此批評韓非子將自然轉換爲必然之觀念:彼宗最大目的,在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此誤用自然界之理法以解人事也。必然雲者,謂有一成不變之因果律爲之支配吾擠可以預料其將來,持左券以責後效。如一加一必爲二,輕養二合必爲水也。夫有必然則無自由,有自由則無必然。兩者不併立也。物理爲必然法則之領上,人生爲自由意志之領上,求必然於人生,蓋不可得,得之則栽人生亦甚矣。此義固非唯物觀之法家所能夢見也。倘若結合韓非子的自然思想來看,梁氏實則誤會了韓非子在發生學意義上理解的作爲治國基礎的自然(必然)與理想社會狀態中的自然(自己如此)的區分,尤其未能洞徹韓非子在事實與價值之間始終存在的道與法對人們自然的呵護與觀照。韓非子與老子不同之處在於,老子的自然體現了一種價值,而在韓非子那裏,自然是一種治國必須尊重與遵循的事實。並且,韓非子在更高意義上回應了自然的價值,將老子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的政治理想加以了制度化的改造與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