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未就業配偶如火如何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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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的含義是指在法定年齡內的勞動者所從事的爲獲取報酬進行的務工勞動。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東莞未就業配偶如火如何辦理就醫確認手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莞未就業配偶如火如何辦理就醫確認手續

辦理條件

(1)符合國家省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2)未就業配偶生育(或終止妊娠)前受理申請;

(3)申請時生育保險在正常參保狀態;

(4)未就業配偶已辦理失業登記或由勞動就業管理部門出具未就業證明。

辦理材料

(1)《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2)疾病診斷證明覆印件(有妊娠相關診斷);

(3)《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複印件(本市戶籍人員生育的無需提供);

(4)病歷資料複印件或《東莞市母子保健手冊》複印件;

(5)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正反兩面複印件;

(6)結婚證複印件;

(7)配偶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

(8)配偶生育前由勞動就業管理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覆印件;

(9)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第一步

申請。參保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第二步

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參保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標準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參保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填寫《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簽字確認後交一聯參保人按要求補充材料。

第三步

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批覆。

第四步

決定。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過,結束系統流程,出具《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受理回執》交參保人;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標準的,不予通過,告知申請人不予批覆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生育保險參保人未就業配偶就醫確認申請補齊材料通知書》交參保人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