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護照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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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護照分爲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普通護照和特區護照,普通護照又分公務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深圳護照辦理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護照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1、深戶

(1)深圳市的常住戶籍居民。

(2)駐深部隊的現役軍人。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國內戶口須已註銷)。此類對象僅限申請護照加註、換髮及補發,申請換、補發的須在深圳暫(居)住。

2、非深戶

(1)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

(3)60週歲(含)以上非深圳戶籍老人且該老人申請之日前在我市連續居住登記滿半年。

(4)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的年滿60週歲父母及未滿16週歲子女(這裏的就業指的是申請人提交申請的當月前12個月內其親屬在我市有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5)深圳戶籍居民的外省戶籍父母、子女、配偶。

(6)廣東省內戶籍居民。

(7)外省戶籍居民。

以上申請對象均不包含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及現役軍人,但屬廣東省戶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外省戶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記備案的除外。

二、辦理材料

(一)深戶:

1、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於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格爲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並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2、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提交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屬軍人的,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並提交複印件。屬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交驗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補發除外)、有效定居國外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3、對於未滿十六週歲的申請人,監護人須陪同申請人到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同時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覆印件,交驗原件(戶口簿如可完成系統覈查的,則無需提交)(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託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監護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覆印件,交驗原件),並提交與監護相關的材料:

(1)監護人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覆印件並交驗原件,如申請人提交的戶口簿能反映出監護人信息的,可不提交出生證,只需提交監護人的戶口簿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2)監護人不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需提交能證明監護權的相關材料複印件,交驗原件;

(3)監護人是單位的,提交監護單位出具的'監護證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並在申請表上的其他監護人簽名欄加蓋單位公章。

(二)非深戶:

1、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首次申請、換髮、補發護照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3、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於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4、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交驗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

5、不同申請對象須提交的相應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居民,交驗居住證原件。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戶籍大學生,提交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

(3)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的年滿60週歲父母、未滿16週歲子女和深圳戶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戶籍配偶,提交在深親屬的身份證及親屬關係證明覆印件並交驗原件。(親屬關係證明:配偶關係交驗結婚證、子女關係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係申請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書面關係說明)

(4)外省戶籍居民,提交與戶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一致的材料。

6、對於未滿16週歲的申請,須提交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及監護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並交驗原件(戶口簿如可完成系統覈查的,則無需提交);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三、辦理期限

1、深戶:

(1)普通護照首次簽發的:7個工作日。

(2)急事急辦的辦結時限爲5個工作日。

2、非深戶:

(1)非廣東省戶籍居民:10工作日辦結。

(2)廣東省內戶籍居民:7個工作日辦結。

(3)公安機關認爲需發函覈查或調查的,發函覈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3、急事急辦情形

(1)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

(3)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4)前往境外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

(5)處理境外突發事件;

(6)出行前證件遺失損毀;

(7)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備註:公安機關認爲需發函覈查或調查的,發函覈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四、辦理費用及有效期

1、護照加註:20元/項

2、護照首次、換髮、補發及過期重領:120元/本

3、有效期:未滿十六週歲的簽發五年有效的普通護照,十六週歲以上的簽發十年有效的普通護照。

五、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辦理地點:深圳市各區出入境服務大廳

諮詢電話:0755-8446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