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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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辦理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材料

需要準備的材料:

(1)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2)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登記證明;

(4)個人用工檔案(或與用人單位鑑定的用工合同)。

辦理流程

1、失業後原工作單位應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證明,並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及有關資料報經辦機構。

2、經辦機構審覈認定後,將結果通知失業人所在單位。單位在收到失業保險機構開具的《接受失業人員通知書》後,送交失業人員本人。

3、失業人員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4、經辦機構在收到相關材料覈定失業人員待遇標準及期限後,會告知失業人員,同時發給《失業保險手冊》,建立《失業保險金髮放卡》,失業保險金自辦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

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

①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

②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8個月;

③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

另: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1、清水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

電話:0471—7913385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2、武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昌興西街

電話:0471—8821682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