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護士電子化執業註冊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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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被稱爲白衣天使。護士一詞來自鍾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爲“護士”,大會通過,沿用至今。工作時必須脫下便服穿護士服。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常州護士電子化執業註冊辦理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常州護士電子化執業註冊辦理材料

常州護士電子化執業註冊辦理材料

1、身份證明;

2、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3、臨牀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牀實習有效證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辦理流程

1、申請人登錄網址,進行實名註冊,輸入“護士考試合格證書編碼”激活賬戶。

2、申請人在護士個人端登錄系統後,在“業務申請”欄目中點擊“首次註冊”,提交學歷、畢業學校、工作科室等個人信息,上傳身份證、體檢證明、實習證明等材料(原件),提交申請。

3、醫療機構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醫療機構端,對本單位護士提交的申請進行審覈確認,提交負責行政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4、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對所管轄的醫療機構進行電子化註冊申請審批,制證並打印註冊記錄。

《護士條例》實施前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考試成績合格者、1994年1月1日前取得護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申請人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或護理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相關材料,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