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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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有一個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如果還沒到發工資的日期就想離職的,按用人單位規定只有到下個月纔可以領取。那麼離職時工資應該如何結算?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帶大家瞭解一下。

離職時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網友諮詢:

在這個單位上班兩年了,現在想辭職,但是跟單位的合同還沒有到期。我想諮詢一下,勞動法是怎樣規定離職工資結算的,有補償嗎?謝謝!

 律師答覆:

主動辭職,沒有其它經濟補償的。除非在公司沒有繳納社保的前提下,並以此爲由,提出辭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根據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的什麼時候辭職就什麼時候結算工資,不過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有一個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如果還沒到就按公司規定到下個月纔可以領取。你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單位同意就可以領啦。

離職工資的相關知識:

如果簽了合同,試用期內你必須提前3日通知公司,纔可以離職,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要求離職,要求公司支付你應得的工資、從次月開始的雙倍工資、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可以跟公司協商,給你足額應得工資,放棄補償,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準備好證據,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