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失業保險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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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爲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濟南失業保險怎麼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濟南失業保險怎麼辦理

濟南失業保險怎麼辦理:

入職30日內,由單位負責給職工辦理失業保險。被動離職後,如是:

1、在濟南領取失業金的

(1)原單位辦理社保減員後,於60日內進行網上申報。減員原因不得選辭職或自動離職,否則無法網上申報。

(2)社保系統自動審覈通過後,單位下載打印《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一式兩份),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交給失業人員本人。

(3)失業人員到戶口(或居住證)所在街道(鄉鎮)人社服務中心辦理完失業登記後,攜帶申報材料,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在縣區就業辦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

2、回戶籍地領取失業金的

(1)原單位辦理減員。

(2)失業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原單位所在縣區就業辦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金轉移手續,領取《介紹信》。

(3)失業人員持《介紹信》回戶籍所在地(地市級失業保險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