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新引進人才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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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光明區新引進人才補貼標準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光明區新引進人才補貼標準

一、光明區補補貼標準:

與市外勞務輸出地建立長效對接機制,鼓勵推薦人員到光明區就業,每成功推薦1人給予500元獎勵。

對新引進入戶且在光明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在已獲得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基礎上,按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的標準予以配套補貼。

二、申請條件:

在光明區落戶和就業,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留學歸國人員和調入的在職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爲準),且已獲得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二)人才引進後落戶光明區,且不存在跨區變更的情況。

(三)人才引進後一直在光明區用人單位工作並正常繳納社保,且申請區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時在光明區用人單位連續正常繳納(不含補繳)社保不少於3個月。

(四)用人單位須在光明區依法註冊、登記且正常經營。

(五)本人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光明區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

(二)身份證和戶口簿。

(三)首份引進審覈文件,即介紹信、招調通知等。

(四)勞動(聘用)合同。

(五)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明細。

(六)獲得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銀行流水賬單。

(七)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詢結果單。

以上材料均需上傳清晰完整的原件掃描件。

四、申請流程

(一)提交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用戶註冊,搜索點擊“光明區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進入申請頁面,並根據要求填報和上傳申請材料。

(二)受理。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申請人補足材料後重新申請。

(三)審覈。光明區人力資源局負責審覈。

(四)公示和發放。經審覈合格的,由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按批次在區政府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審覈不合格或公示發現問題的,不予補貼並告知申請人。審覈通過並經公示無異議的或異議不成立的,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程序將補貼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