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分公司註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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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分公司註冊流程是怎樣?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當前資訊,歡迎閱讀,若有變動大家記得稍作調整。

2017年分公司註冊流程

一、註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一)名稱覈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複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聯繫電話;

5、授權委託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登記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複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複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複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一樣)。今後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二、分公司註冊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爲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爲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分公司註冊注意事項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分公司註冊資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名稱覈准

只需在總公司的名稱之後加上分公司的名稱即可,通常可表述爲:

①總公司名稱+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徐匯分公司)

②總公司名稱+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經營範圍

分公司經營範圍內容不得超越總公司經營範圍。

分公司註冊地址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爲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分公司財務覈算

同一地區分公司成立後,會計覈算方式一般由稅務機關覈定爲非獨立覈算,不具備開局發票資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稅務部門申請獨立覈算或非獨立覈算,並可申請增值稅資格。

分公司民事責任承擔

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並且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外資分公司審批

外資分公司不需由各區外經委審批,直接到註冊地所屬工商局進行登記(特殊行業除外)。

分公司稅收優勢

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爲什麼安排它的某些附屬單位作爲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爲分公司?這恐怕最主要要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分析,因爲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均是企業考慮的重點,而選擇有利於納稅優惠的組織形式,正是達到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

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對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稅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許多不同的規定,這就爲企業或跨國公司設立附屬企業的組織形式提供了選擇空間。一般來說,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好處:

1.在東道國同樣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於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

3.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徵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於是作爲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住國外,東道國大多不願爲其提供更多的優惠;

4.東道國運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

5.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這等於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6.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徵或免徵預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