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岩土工程師的職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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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岩土工程師的職業規劃如何做呢?
 
   針對於行業內的一個權威職業——註冊岩土工程師的發展道路可謂是一波三折,但就目前國際國內大環境而言,它的發展前景相當可觀,本文就以下幾點對註冊岩土工程師的現狀和未來提出了具體詳盡的剖析,希望能給與此職業相關上的廣大工作人員以啓迪和幫助。 

註冊岩土工程師的職業規劃

1、註冊岩土工程師制度帶來的社會影響

註冊岩土工程師制度已經啓動,岩土工程師的執業制度已經付諸實施。岩土工程考試的逐步完善,必將對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

首先是岩土工程專業人員的素質將會大大提高。誰有資格獨立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誰不能,誰有簽字權,誰沒有,有了一個統一的標準。雖然對有些人來說,不一定合理,但總體看,岩土工程嚴重良莠不齊的狀況將成爲過去。

其次,註冊岩土工程師資格考試的範圍給人們一個十分明確的導向,即岩土工程師的知識面要寬。既要有地質的基礎,也要有力學的基礎;既要有必備的理論素養,又要有解決工程問題的能力;既會勘察,又會設計的工程技術人員。

再次是對教育的影響,包括高等教育專業的調整,岩土工程專業人員應當學習的課程內容,對高等院校的教育評估,以及取得執業資格後繼續教育制度的建立等等,必將使我國岩土工程的教育出現一個嶄新的局面。

最後,註冊工程師制度的實施,必將大大促進岩土工程專業體制和行業體制的改革,傳統的技術責任制也將發生很大的變化,本文將重點討論這方面的問題。

2、岩土工程專業體制改革遺留的問題

未來的註冊岩土工程師在什麼單位裏工作?他們知識全面,功底雄厚,在勘察單位工作,似乎太窄了,很難接觸到岩土工程設計、監理等業務;在設計院,似乎也無用武之地。根據國際經驗,未來的註冊岩土工程師主要應該在專業諮詢公司裏服務。這個問題要從岩土工程專業體制的改革談起。

技術和經濟的落後,關鍵在於體制的落後。1980年初,我國開始進行岩土工程專業體制的改革,到今天已經超過22年了。我國的勘察專業體制來源於建國初期的蘇聯模式。當時的確發揮了不小作用,但缺陷也是明顯的。勘察與設計施工嚴重脫節,專業分工過細,勘察工作的範圍僅僅侷限於查清條件,提供參數,對如何設計和處理,極少過問。再加上行業分割和地方分割,知識面越來越窄,活動空間越來越小。甚至在思維方式上也有滿足於簡單的模式,習慣於狹小的圈子,不注意創新,缺乏從廣闊的視野去觀察問題,思考問題的習慣等等。而岩土工程體制則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實行的專業體制。它要求勘察與設計、施工、監測密切結合而不是機械分割;要求服務於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而不僅僅爲設計服務;要求在獲取資料的基礎上,對岩土工程方案深入論證,提出合理的建議,而不是單純提供資料。一位岩土工程師,應既能從事勘察,又能在岩土工程設計、施工、監測、監理崗位上工作。22年來,勘察專業體制的改革雖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並未真正到位,成爲阻礙岩土工程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提高的關鍵。

專業體制的改革不到位表現在哪裏?主要表現在勘察與設計的脫節問題沒有真正解決。不僅如此,又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例如:野外記錄的質量爲什麼越來越差?規範規定的取土器爲什麼不能實施?市場上爲什麼出現以鑽探米數綜合價格,而技術含量高的岩土測試和分析評價卻處於從屬地位?怎樣才能遏制有些單位盲目增加工作量以提高收費?怎樣才能克服勘察市場的惡性競爭?爲什麼我國近年來取樣測試等的技術進步不明顯?爲什麼施工可以進入國際市場,而勘察、設計、監理等不能打進外國市場?岩土工程設計應該由勘察單位做還是設計單位做?岩土工程檢驗、監測、監理是否屬於工程勘察的一部分?除少數單位外,我國多數勘察單位爲什麼不能勝任岩土工程的設計、監理等技術含量高的工作?施工完成後,誰對工程質量做總體評價,負總的責任?未來的註冊岩土工程師主要在哪種企業裏服務?從整個社會着眼,怎樣才能提高勘察質量,管好勘察市場?怎樣從社會機制上形成良性的市場環境?等等。這些都涉及岩土工程專業體制和行業體制的深層次問題。

前些年,一些岩土工程技術水平較高的勘察單位想從深入分析評價上下功夫,但後來覺得很難實施,多做了工作,承擔了風險,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經濟回報。在主管部門的引導下,知識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開始分離,但一般限於企業內部,不是行業體制的徹底分離,所以矛盾仍然很多。改革要真正到位,借鑑國際經驗,必須發展諮詢業,以諮詢公司爲知識密集型產業的載體,以諮詢公司爲岩土工程師活動的主要舞臺,而註冊工程師制度的實施爲此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3、未來岩土工程的行業模式未來岩土工程行業的模式,應當是知識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的徹底分離。

岩土工程可以分爲兩大塊:一塊在諮詢公司,是未來岩土工程師主要的服務企業。勘察、測試、設計、檢驗、監測等,都和數據、論證、決策有關,屬於知識密集型,個人的知識和能力對工程的效果起決定性的作用。另一塊在工程公司,負責岩土工程的實施。工程公司也需要先進的技術和有經驗的專業人員,但還需要設備、資金、管理等,企業的整體素質顯得更爲重要。由於管理模式差別很大,所以分屬兩類企業。但在完成某項工程任務時,這一文一武必須密切配合,一般而言,決策權在諮詢公司,施工企業受諮詢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例如:勘察方案和鑽探測試要求,由諮詢公司的岩土工程師提出,鑽探公司執行,並接受岩土工程師指導和監督。地基處理方案由諮詢公司提出,工程公司執行,並接受諮詢公司監理。岩土工程師可佈置必要的檢驗監測工作,以保證工程的安全,並達到經濟合理的要求。和現在的分包關係不同,這兩類企業是獨立的,不存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

在諮詢公司裏服務的岩土工程師,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和很大的自由度。他的利益不和鑽探公司掛勾,不和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掛勾,這和現在岩土工程師在勘察單位,他的利益與鑽探等捆綁在一起,他的活動受勘察單位的牽制是不同的。他可以自由地協助業主推薦鑽探公司和施工公司,他的工作可以貫徹岩土工程的全過程,勘察報告是他寫的,方案是他出的,施工是他監理的,總的技術責任自然由他來負,責任也就十分明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