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協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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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自開始實施監理制度至今,監理在工程建設各個行業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協調作用,一起來看一下吧。

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協調作用

1、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的目標及目的

監理工程師通過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關係的疏導;對產生的干擾和障礙的排除或緩解;對施工現場各種矛盾的解決;對各種爭端的處理,並使整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處於一種有序狀態;使各種資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優化配置,以達到工程項目的質量好、投資省、工期短,最終實現預期的目標和要求,也就實現了和達到了作爲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的最終目標和目的。

2、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要搞好與業主方的協調

2.1正確理解業主對建設項目總目標和分目標的要求

把握業主對監理的授權範圍和內容,在授權範圍內大膽決策,在授權範圍之外的不擅自越權,只建議不決策。重大問題及時向業主報告,在工作中儘量取得業主的支持和理解。對業主不合理決策儘量在監理和業主範圍內進行溝通,利用適當時機、採取適當方式加以說明和解釋,不主動激化矛盾,儘量達成共識,不能達成共識的原則性問題用書面方式說明原委,提醒業主,儘量避免發生誤解,並保護自己,使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2.2處理好各方關係

處理好與業主方及各個職能部門的關係,加強溝通,儘量做到意見一致、對施工方的命令一致。處理好與業主人員的人際關係,建立和諧的工作關係,以自己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響和促進雙方工作的協調一致。

3、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要搞好與施工方的協調

3.1明確雙方的關係

雙方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必須接受監理單位的檢查監督,併爲監理單位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落實監理單位提出的各項合理要求。

3.2堅持嚴格要求和熱情服務相結合

一方面監理單位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規範、程序、標準組織施工;另一方面監理單位鼓勵施工單位將施工狀況、施工結果和遇到的困難和意見向監理單位提出,加強溝通,共同尋找解決的途徑和方法。雙方瞭解得越多越深刻,監理工作中的對抗和爭執就會越少,就越有利於項目目標的實現。

3.3注意協調的方法和技巧

在協調的工作方法上既要有原則性,也要注意靈活、合理和可行;在協調的方式上要注意語言的藝術性、感情的融合程度和用權的適度;雙方即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也是“合作者”的關係;一般來說,在重大問題上的分歧,與項目經理和各級管理者的協調優於與具體施工人員的直接協調;從組織管理體系的協調優於與個人關係的協調;上層關係的協調優於下層關係的協調。

4、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要搞好與設計方的協調

監理單位必須協調與設計單位的工作,以加快進度,確保質量,降低消耗。

4.1充分貫徹設計意圖

在收到設計施工圖後,監理工程師認真熟悉圖紙,對圖紙中存在的標準過高、設計遺漏、圖紙差錯等問題通過業主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參加設計交底會議,針對本工程的情況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研究技術難點、施工難點等;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圖施工;代表業主約請設計單位參與基礎工程驗收,結構工程驗收、專業工程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發生質量事故,認真聽取設計單位的處理意見等。

4.2施工中設計變更的處理

對施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及時通過業主向設計單位提出,組織各方會審;並注意設計變更處理的及時性和程序性。監理工程師聯繫單、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傳遞嚴格按設計單位→業主→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之間的程序進行。

5、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主要採用的方式方法

一是交談協調法,利用面談和電話交談的方式,及時溝通信息、瞭解情況、緩解矛盾、尋求共識以及下達指令等;二是會議協調法,利用各種會議進行交流信息,處理和協調有關問題,協調爭議,處理索賠和糾紛,落實今後的工作等;三是書面協調法,利用監理的各種資料和文件,對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指導、下達指令、工程總結、過程記錄、實物確認、信息反饋、以達到信息共享與交流,起到了協調一致、信息一致、認定一致、目標一致;四是訪問協調法,通過走訪與工程相關的單位,解釋情況,徵求意見,增進了解,加強溝通等。

6、監理工程師在協調工作中要儘量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監理工程師在開展組織協調過程中,爲了確保監理協調工作的權威性和可執行性,協調工作儘量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注重“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營造良好、和諧的工作氛圍,促進項目參與各方積極參與到對問題、矛盾的解決中來,同舟共濟,羣策羣力,共同推進項目的建設。

6.1協調工作儘量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在具體協調工作中,始終貫徹項目建設過程各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和《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等相關標準規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按圖施工,努力貫徹設計文件的精神;尊重參與各方企業頒發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尊重業主的合法合理要求。

6.2監理工程師協調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尊重被協調各方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分析,歸納突出的問題和矛盾,合理利用監理的技能和技巧積極尋找彼此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法和途徑,爭取大多數人的共識,科學,合理地解決問題,以理服人。

6.3監理工程師的協調工作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監理工程師在展開組織協調工程中除堅持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科學規範,嚴格監理外,在工作方法和爲人處事上因人、因事、因地而宜,靈活運用戰略、戰術和各種協調方法,不生搬硬套,不小題大做,不威脅利誘,儘可能促進被協調方自我機制的完善。

6.4協調好爭議,營造良好,和諧的工作氛圍

由於工程參建單位多,矛盾多,關係複雜,導致爭議多,障礙多。包括目標爭議、利益爭議、合同爭議、管理爭議、責任爭議、技術爭議、工期爭議、費用爭議、企業爭議、部門爭議、人事爭議等,錯綜複雜。監理工程師應緊緊抓住項目的組織管理關係、合同責任關係、法律規範關係和技術配套關係等各項關係,通過對爭議問題的調查,及時發現問題,暴露制約爭議解決的因素,積極溝通協調,化解矛盾,達成共識。使參建各方減少摩擦,消除對抗,樹立整體思想和全局觀,協同作戰,營造良好和諧的工作氛圍,確保監理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