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省選調生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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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79號),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中央組織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06〕8號),中共貴州省委《關於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2012〕31號),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意見》(黔黨辦發〔2013〕8號)有關精神,實行選聘大學畢業生到村任職與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並軌,2017年我省繼續開展從全日制普通高校選調部分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爲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2017年貴州省選調生考試報名公告

一、選調計劃

1、基層黨政機關900人。

2、基層法院50人。

3、基層檢察院50人。

二、選調對象和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

1、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不含委託培養的畢業生和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

2、2017年貴州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貴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貴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學,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不含委託培養的畢業生和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

非貴州生源報考基層法院、檢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學條件的限制。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從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中,統一選派到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到2017年12月31日前須在貴州服務2年及以上,且服務期內考覈均合格(具有兩個及以上基層服務項目經歷的,各服務項目時間可合併計算)。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本次選調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未離開項目崗位且一直在基層服務項目崗位工作。

(二)選調條件

符合選調對象的人員,還須具備以下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志願到基層服務,服從組織分配。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年齡18週歲以上(1999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後出生)。

4、截止2017年12月31日,考生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生,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②獲得過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幹部類、優秀團幹部類、優秀團員或三好學生類的表彰;

③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表彰。

6、“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選調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截止2017年3月6日,應在鄉(鎮)基層單位服務滿12個月及以上,同時應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或2017年3月6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且至今(本次選調現場資格審查時)仍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和服務性質,參加團中央西部計劃基層青年工作,開發性金融、基層法院、檢察院專項志願服務行動的志願者,服務單位放寬至縣級。

其中抽調到省內各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工作的志願者聯絡員,截止2017年3月6日,須在鄉(鎮)基層單位服務滿12個月。

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聘用期間必須在村(社區)工作,同時應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或2017年3月

6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且至今(本次選調現場資格審查時)仍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7、選調到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的不受上述5、6條的限制,但應爲法學(法律)類專業畢業生。非法學(法律)類專業畢業生報考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並取得C類及以上證書。

8、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

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錄用條件。

(三)報考基層法院和檢察院加分條件

1、報考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的考生,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獲得A類證書、B類證書的,加5分;獲得C類證書的,加3分。

2、報考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根據服務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審查時服務滿2年的加2分,服務滿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累計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過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受過黨紀或政紀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程序

(一)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報名統一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或 )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考生在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報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覈對無誤後,必須點擊“報名確認”提交報名信息,一旦點擊“報名確認”就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及照片;未點擊“報名確認”的,審覈單位將無法審覈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報考申請被接受,系統會向考生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考生查詢報考結果、報名確認及繳費、打印筆試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考生須認真閱讀《貴州省2017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中所規定的選調對象、選調條件,以及職位表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屬於選調對象範圍並符合選調條件之後,再根據職位表選擇自己符合要求的職位進行填報。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報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託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考生提交報考申請並確認成功後須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中的審覈狀態,通過審覈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爲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8:00。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分別負責對報考法院系統、檢察系統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安排對報考本轄區基層黨政機關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對考生是否屬於選調對象、是否符合選調條件、是否符合職位所需條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審覈。考生如需諮詢報名有關事項,可直接諮詢職位表上的聯繫電話。

資格初審單位對已提交併確認的報考申請,須在48小時內審覈確認考生是否具有報考資格。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考生重新上傳照片。

通過資格審覈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申請,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後到考務工作部門修改。2017年3月10日16:00前,已提交報考申請但由於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於2017年3月12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審覈未通過的考生修改信息或照片後,必須點擊“報名確認”提交報名信息。一旦點擊“報名確認”就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及照片;未點擊“報名確認”的,審覈單位將無法審覈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負責網上資格初審的單位在3月13日18:00前審覈完畢。審覈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爲報名失敗。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期間,每日16:00後,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佈報名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考人員參考。特別提醒考生:爲了更好地引導考生報名,在報名中,考生報考的職位如已超過30:1比例(以交費人數爲準),系統會自動提醒考生,請考生慎重選擇職位。報名結束後,於3月底公佈報名總人數和各職位報名人數。

3、網上繳費。提交報考申請成功並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後,考生於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上繳納100元報名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爲自動放棄。請考生繳費成功後打印《報名表》備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兩份《報名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免收報名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覈後打印的《詳細信息表》外(詳細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鄉(鎮)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特困生證明,於2017年3月14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間)辦理免收費用相關手續。

網上繳費成功後,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選調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選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選調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後,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因所報職位取消且考生自願放棄考試的,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後,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辦理退費的截止時間爲2017年3月21日18:00前。報名繳費結束後,減少選調計劃人數和取消的職位將在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打印筆試准考證。網上繳費成功後,考生須於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8:00期間,自行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准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