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記代理人理論與方法練習題及答案

學識都 人氣:3.23W

1.由於土地確權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從事該項工作人員滿足()的要求。

2017年土地登記代理人理論與方法練習題及答案

A.具有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

B.具有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C.對我國土地管理髮展的歷史和現狀有充分的瞭解和把握

D.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

【答案】D

【解析】確定土地權利歸屬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極強的工作,涉及面很廣。一方面,土地確權是一項政府行爲,其結果具有法定性和權威性;另一方面,我國土地權屬狀況十分複雜,確權工作量和難度極大。土地確權工作不僅要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具有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而且還要對我國土地管理髮展的歷史和現狀有充分的瞭解和把握。

2.確定國家所有權客體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是()。

A.城市土地國有化

B.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C.國家建設徵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

D.國有土地的性質不得改變

【答案】A

【解析】l982年,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完全排除了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可能性。城市土地國有化是隨着城市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進行的,它是確定國家所有權客體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3.在我國,城市的土地屬於()所有。

A.國家

B.農村集體

C.單位

D.個人

【答案】A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4.1950年頒佈的()爲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A.《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B.《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辦法》

C.《土地管理法》

D.《憲法》

【答案】A

【解析】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進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頒佈了《土地改革法》,實行了農民土地所有制,初步劃分了屬於國家所有和農民私有的.土地範圍,初步建立了國有土地由單位和個人(包括農民)使用的制度,併爲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適用範圍是()。

A.一般農村

B.城市郊區

C.少數民族地區

D.城市土地

【答案】A

【解析】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該法開宗明義宣佈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該法的適用範圍是一般農村,不適用於少數民族地區(除漢人佔多數的少數民族地區)和大城市郊區。

6.1950年通過的《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通過沒收和徵收得來的農業土地一律歸()所有。

A.農民

B.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C.國家

D.城市管理者

【答案】C

【解析】爲適應城市建設與工商業發展的需要及城市郊區農業生產的特殊情況,根據《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五條制定了《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1950年11月10日政務院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該條例。該條例規定通過沒收和徵收得來的農業土地一律歸國家所有,由城市人民政府管理,可分配給無地和少地農民耕種使用。

7.根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的規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完成後,對分得國有土地的農民,由市人民政府發給______,對私有農改土地者發給______,保障其土地所有權。()

A.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B.土地所有權證;土地所有權證

C.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所有權證

D.土地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答案】C

【解析】根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完成後,對分得國有土地的農民,由市人民政府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保障農民對該項土地的使用權。對私有農改土地者發給土地所有證,保障其土地所有權。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約,一律作廢。

8.1953年政務院通過了(),明確規定了國家徵用制度,此處的徵用制度類似於2004年《憲法修正案》的徵收制度。

A.《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

B.《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

C.《土地改革法》

D.《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辦法》

【答案】D

【解析】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凡興建國防工程、廠礦、鐵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設及其他經濟、文化建設等所需用之土地,均依本辦法徵用之。第十八條規定,凡徵用之土地,產權屬於國家。用地單位不需要時,應交還國家不得轉讓。據此可知,該《辦法》規定的徵用制度就是改變土地所有權的一項制度,相當於目前我國的土地徵收制度。

9.1956年通過的(),初步建立了集體土地“三級所有、隊爲基礎”的所有權制度。

A.《憲法》

B.《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辦法》

C.《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

D.《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

【答案】C

【解析】1956年6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該章程第二條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按照社會主義的原則,把社員私有的生產資料轉爲合作社集體所有。第十三條規定,入社的農民必須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轉爲合作社集體所有,並規定社員原有的墳地和房屋地基不必入社,初步建立了集體土地“三級所有、隊爲基礎”的所有權制度。

10.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據是()。

A.土改中發放了土地所有證的農民私有土地

B.土改中發放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

C.農民私有土地

D.不能確定權屬的土地

【答案】A

【解析】根據《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第二條規定,農業生產合作社按照社會主義的原則,把社員私有的生產資料轉爲合作社集體所有。第十三條規定,入社的農民必須把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農具等主要生產資料轉爲合作社集體所有。上述規定表明,土改中發放了土地所有證的農民私有土地,是建國以來集體土地最初的來源,也是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