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保險基本知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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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爲保險標的的保險。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貨運保險基本知識大全,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貨運保險基本知識大全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定義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爲保險標的的保險。外貿貨物的運送有海運、陸運、空運以及通過郵政送遞等多種途徑。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爲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 /航空運輸貨物保險 /郵包保險。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程序有時一批貨物的運輸全過程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這時,往往以貨運全過程中主要的運輸工具來確定投保何種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種類。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涉及的損失

海上貨物運輸的損失又稱海損(Average),指貨物在海運過程中由於海上風險而造成的損失,海損也包括與海運相連的陸運和內河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損失。海上損失按損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

A.全部損失 全部損失又稱全損,指被保險貨物的全部遭受損失、有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之分。實際全損是指貨物全部滅失或全部變質而不再有任何商業價值。推定全損是指貨物遭受風險後受損,儘管未達實際全損的程度,但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者爲避免實際全損所支付的費用和繼續將貨物運抵日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了保險價值。推定全損需經保險人覈查後認定。

B.部分損失 不屬於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爲部分損失。按照造成損失的原因可分爲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

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程序

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由哪一方負責辦理投保國際貿易運輸保險,應根據買賣雙方商訂的價格條件來確定。例如按F.O.B.條件和C.F.R.條件成交,保險即應由買方辦理國際運輸保險;如按C.I.F.條件成,呆險就應由賣方辦理國際運輸保險。辦理國際貿易運輸保險的一般程序是:

a.確定投保國際運輸保險的金額

投保金額是諸保險費的依據,又是貨物發生損失後計算賠償的依據。按照國際慣例,投保金額應按發票上的C.I.F.的預期利潤計算。但是,各國市場情況不盡相同,對進出口貿易的管理辦法也各有異。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有按兩種辦法:一種是逐筆投保;另一種是按簽訂預約保險總合同辦理。

b.填寫國際運輸保險投保單

保險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投保的書面申請,其主要內容括被保險人的姓名、被保險貨物的品名、標記、數量及包裝、保險金額、運輸工具名稱、開航日期及起訖地點、投保險別、投保日期及簽章等。

c.支付保險費,取得保險單

保險費按投保險別的保險費率計算。保險費率是根據不同的險別、不同的商品、不同的運輸方式、不同的目的地,並參照國際上的費率水平而制訂的。它分爲“一般貨物費率”和“指明貨物加費費率”兩種。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費率,後者係指特別列明的貨物(如某些易碎、易損商品)在一般費率的基礎上另行加收的費率。

交付保險費後,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險單(insurancepolicy)。保險單實際上已構成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契約,是保險人尋保險人的承保證明。在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損失或滅失時,投保人可憑保險人要求賠償。

d.提出索賠手續

當被保險的貨物發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可以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按〖INCOTERNS 1990〗E組、F組、C組包含的8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合同,一般應由買方辦理索賠。按〖INCOTERNS 1990〗D組包含的5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合同,則視情況由買方或賣方辦理索賠。

被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收貨人如發現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應立即向承運人或有關方面索取貨損或貨差證明,並聯系保險公司指定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提出檢驗報告,確定損失程度;同時向承運人或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屬於保險責任的,可填寫索賠清單,連同提單副本、裝箱單、保險單正本、磅碼單、修理配置費憑證、第三者責任方的簽證或商務記錄以及向第三者責任方索賠的來往函件等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應當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並辦理,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不予辦理。

  貨物進口流程(進口貨物流程)

貨物進口流程具體操作:

一、進口單據:

1: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此貨物由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船代操作、在哪裏可以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一般貿易)。

3:貨代提前聯繫場站並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果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注:“背書正本提單”兩種形式:

(1),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訂艙人”,則由發貨人背書;

(2),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報關(清關)

1:收貨人如果有自己的報關行,可自行清關,也可以委託貨代的報關行或其他有實力的報關行清 關。

2:報關資料包括:帶背書正本提單/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小提單。

3:海關:

(1) 通關時間:一個工作日以內

(2) 特殊貨物:二到三個工作日

(3) 查驗:a,技術查驗:依據單據以及具體貨物決定是否查驗;b:隨機查驗:海關放行科放行後,電腦自行抽查。

五、辦理設備交接單

1:貨代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電放放貨的傳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辦理設備交接單。

2: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場站時,回箱人、運箱人與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間交換集裝 箱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憑證,並有管箱人發放集裝箱憑證的功能。它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換手續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

注:拼箱貨(CFS條款交貨),憑船代業務部進口科的通知單到箱管部交納進口單證費,然後可憑“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直接提取貨物,無須辦理設備交接單。

六、提箱:

1:貨代憑小提單和拖車公司的“提箱申請書”到箱管部辦理進口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卸箱費、進口單證費等費用的押款手續。

2:若押款人不是提單上所註明的收貨人,押款人必須出具同意爲收貨人押款並支付相應費用的保證函(保函)。

3:押款完畢經船代箱管部授權後到進口放箱崗辦理提箱手續,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並覈對其內容是否正確。

4:收貨人拆空進口貨物後,將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點。

5:空箱返回指定堆場後,收貨人要及時憑押款憑證,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費用的結算手續。

七、提貨:

1:貨代或收貨人憑小提單,聯繫拖車去船代指定的碼頭、場站提取貨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押款結算手續。

注:拼箱貨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籤取散貨分提單(分單),提貨時用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提取貨物。

八、費用及其他:

換單費:300/票

報檢: 200/票

報關費: 200/票

海關、商檢工作時間:09:00—12:00 14:00—18:00

報關行:09:00—12:00 14:00—18:00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通關程序: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

轉關運輸是指海關爲加速口岸進出口貨物的疏運,方便收、發貨人辦理海關手續,依照有關法規規定,允許海關監管貨物由關境內一設關地點轉運到另一設關地點辦理進出口海關手續的行爲。

轉關運輸貨物的進口貨物通關程序如下:

(1)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轉關運輸。

(2) 申報貨物轉關運輸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代理人應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以下簡稱“申報單”),並交數據錄入中心錄入海關計算機報關自動化系統,打印成正式的申報單一式三份。

(3)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並遞交申報單、指運地海關簽發的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繫單、隨附有關批准證件和貨運、商業單證(如貨物的提單或運單、發票、裝箱單等)。

(4)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請辦理屬於申領進口許可證的轉關運輸貨物,應事先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口許可證,經審覈後由指運地海關核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繫單,並封交申請人帶交進境地海關。

(5) 進境地海關在接受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報遞交的有關單證後,要進行覈對,覈准後,要將上述有關單證製作關封,交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6)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關指定的路線負責將進口貨物在規定的時限內運到指運地海關,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境地海關簽發的關封,並應在貨物運至指運地海關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7) 指運地海關在辦理了轉關運輸貨物的進口手續後,按規定向進境地海關退寄回執,以示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監管工作的完結。

(8) 來往港澳進境車輛裝載的轉關運輸貨物,由車輛駕駛人員向進境地海關交驗載貨清單一式三份,並隨附有關貨運、商業單證,進境地海關審覈後製作關封交申請人帶交出境地海關,由出境地海關負責辦理該車輛及所載貨物的監管手續。

(9) 保稅倉庫之間的貨物轉關手續,除應按辦理正常的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手續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辦理手續。但在填報申報單時,在“指運地”一欄應填寫貨物將要存入的保稅倉庫名稱。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一、在國際貨物買賣業務中,海上保險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和環節。其中業務量最大,涉及面最廣的海上保險是海洋運輸貨物保險。

二、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爲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

(1)平安險的責任範圍:①被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被保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遠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貨物可視爲一整批。②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貨物全部或部分損失。③在運輸工具已經發性意外事故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災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損失。④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⑤被保人對遭受承保範圍內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爲限。⑥運輸工具遭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⑦共同海員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⑧運輸合同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2)水漬險的責任範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貨物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3)一切險的責任範圍:除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的,還負責被保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一般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附加險別是基本險別責任的擴大和補充,它不能單獨投保,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加險。

一般加險有11種,它包括:偷竊,提貨不着險(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險(Frr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短量險(Risk of Shortage in Weight),滲漏險(Rish of Leakage),混雜、沾污險(Rish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碰損、破碎險(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串味險(Risk of Odour),受潮受熱險(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鉤損險(Hook Damage Risk),包裝破裂險(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鏽損險(Risk of Rust)。特殊附加險包括:交貨不到險(Faliure to Deliver Risk),進口關稅險(Import Duty Risk),艙面險(On Deck Risk),拒收險(Rejection Risk),黃麴黴素險(Aflatoxin Risk),賣方利益險(Seller's Contingent Risk),出口貨物到港九或澳門存倉火險責任擴展條款,罷工險(Fire Risk Exte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of Destination Hongkong Inaluding Kowloon,or Macao),海運戰爭險(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等。

三、海運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限。

按照國際保險業的習慣,海運保險基本險採用的是"倉至倉條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Clause),即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遠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發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倉庫爲止,但最長不超過被保險貨物卸離海輪後60天。一般附加險均已包括在一切險的責任範圍內,凡已投保海運保險一切險的就無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險,但應當說明海運保險一切險並非一切風險造成的損失均予負責。特殊附加險的海運戰爭險的承保責任範圍,包括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爲和敵對行爲、武裝衝突或海盜行爲,以及由此引起的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損失;或者各種常規武器(包括水雷、魚雷、炸彈)所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於上達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損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但對原子彈、氫彈等熱核武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戰爭險的保險責任期限以水面危險爲限,即自貨物在起運港裝上海輪或駁船時開始,直到目的離海輪或駁船爲止;如不卸離海輪或駁船,則從海輪到達到目的港的當天午夜起算滿15天,保險責任自行終止。保險條款還規定,在投保戰爭險前提下,加保罷工險不另收費。

四、基本險別的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指保險不予負責的損失或費用,一般都有屬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須特約承保的風險。爲了明確保險人承保海運保險的責任範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對海運基本險別的除外責任有下列五項:①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②恪地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③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以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④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⑤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及其險外責任。空運、陸運、郵運保險的除外責任與海運基本險別的險外責任基本相同。

五、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期限: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貨物運輸保險投保專題

在明確投保貨物的投保金額,並根據貨運價格、貨物性質、包裝特點、航線等確定投保險別後,向保險公司提供投保貨物的有關單證以及檢驗證明,辦理貨物運輸險的投保手續 ,請注意以下幾點:

1.填寫投保單。投保單是企業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文字依據,也是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據。投保人應詳實、清楚地填寫投保單的各項。

2.被保險人欄目要按保險利益的實際有關人稱謂的全稱填寫。因爲保險是否有效,同被保險人保險利益直接有關。買方爲被保險人則保險責任從貨物裝上船纔開始;反之,賣方爲被保險人則保險自保單載明起運地運出時開始。

3.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名稱,一般不要籠統填寫。標記,應與提單上所載的標記一致,特別要同刷在貨物外包裝上的實際標記符號相同。包裝數量,要將包裝的性質如箱、包、件、捆及數量都寫清楚。

4.保險金額,一般按照發票金額10%加成計算,加成比例不得超過30%;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可按發票金額或發票金額加運費投保。

5.運輸工具,如是輪船運輸,應寫明船名,需轉運的也要寫明確;如是火車、汽車或航空運輸的,僅寫明火車、汽車牌號或空運(或航班號)即可。聯運的最好寫明聯運方式。

6.開航日期,有確切日期,要填寫具體日期;無確切日期則填上約於X月X日。

7.提單或運單號碼,航程或路程應按實際填寫。

8.承保險別,要將需要投保的險別明確填寫清楚,如有附加險別或與保險人有其他特別約定的也要在此欄註明。

9.貨運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行之前。

在填寫貨運險投保單時還應注意,投保的險別、幣值與其他條件必須與銷售合同、信用證上所列保險條件一致;投保後發現投保項目有錯漏,要及時向保險人申請批改,否則在發生損失後發現與貨運險投保單所填情況不符,將影響保險人及時、準確的.理賠。對於特殊的貨物,投保人要根據保險人的要求,提供貨物的有關單證(如發票、提單複印件)及必須的檢驗證書。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什麼是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是以航空運輸過程中的各類貨物爲保險標的,當投保了航空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途中因保險責任造成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業務。

航空貨物運輸險保險標的範圍

1. 凡在中國境內經航空運輸的貨物均可爲本保險之標的。

2. 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3.下列貨物不在航空貨物保險保險標的範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它動物。

航空貨物運輸險保險責任

由於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應該負航空貨物保險賠償責任:

1. 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

2. 因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失蹤(在三個月以上),在危難中發生卸載以及遭受惡劣氣候或其它危難事故發生拋棄行爲所造成的損失;

3. 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4. 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5. 凡屬液體、半流體或者需要用液體保藏的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致使所裝容器(包括封口)損壞發生滲漏而造成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致保藏貨物腐爛的損失;

6. 遭受盜竊或者提貨不着的損失;

7. 在裝貨、卸貨時和港內地面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損失。

在發生航空運輸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時,因施救或保護保險貨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貨物的保險金額爲限。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的期限

航空運輸保險的保險責任是自保險貨物經承運人收訖並簽發保險單(憑證)時起,至該保險單(憑證)上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以後的15天爲限(以郵戳日期爲準)

航空貨物運輸險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率

航空運輸保險的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其他規定與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類似。

  如何理解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認真讀

“消費者在投保貨運險之前一定要認真閱讀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貨物運輸保險專家認爲,首先是看清楚保險公司都能保什麼,如果事前不認真閱讀,等到進行理賠時才發現貨物運輸保險條款有問題就已經遲了。其次是要搞清楚保險公司不保什麼。對保險公司列明的責任免除部分,更要看明白。以往的經驗表明,消費者在理賠時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往往就在這一部分。

怎樣理解基本險和附加險的關係

貨物運輸保險的險別分爲基本險和附加險。所謂基本險是指可以單獨投保和承保的險別。所謂附加險是指不能單獨投保和承保的險別,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險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加以投保。如果附加險的條款和基本險條款發生牴觸,對牴觸之處的解釋以附加險條款爲準:如果附加險條款未作規定,則以基本險條款爲準。

買熟人的保險也要讀懂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一些保險業務員樂於向周圍的親戚朋友推銷保險。很多人也是礙於熟人的情面購買了“人情保單”,但事後不少人會發現自己買的保單跟自己的想像不大一樣,一系列的問題便會產生。

很多人也是礙於熟人的情面,或者過分聽信了有關保險好處的描述,卻並沒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一些重要的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也從不知曉。其實,保險是一種特殊商品,只能根據需要購買,不能礙於情面購買根本不需要的保險,或者爲了照顧情面而只買象徵性的一點,卻遠不能滿足真正出險後的需要,成爲事實上的“雞肋”保險。專家的建議是,無論通過什麼人買保險,都要先讀懂保險條款再籤合同交錢。

5步教您讀懂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買過運輸保險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感受:難以在短時間內看完冗長的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一些表述太過專業的條款更是讓人難以理解。其實,我們在看保險合同時,主要看以下幾方面內容,一般就能把握住保單的要點:

首先,必須覈實保險合同上可填寫的內容。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等是否有誤;險種與保險金額、每期保費是否與你的要求相一致等。

其次,閱讀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條款。該條款主要描述保險的保障範圍與內容,即保險公司在哪些情況下須理賠或如何給付保險金。

第三,閱讀除外責任條款。該條款列舉了保險公司不理賠的幾種事故狀況,消費者購買保險後要小心迴避這些狀況的出現。

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詞註釋。此項內容是保險專用名稱的正式的、統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釋。

第五,看合同解除或終止情況的規定或列舉。即投保人或保險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行使合同解除權。從目前情況來看,消費者往往對此條款最不滿意。如在醫療險中,有些保險公司一旦發生賠付,即依據該條款開出“除外責任書”。

  進出口貨運險保險金額如何約定

進出口貨運險的保險金額按不同種類分別約定:

一、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業務

按啓運地成本價或者協商價確定。其中啓運地成本價是指按貨物在啓運地購進時的成本價(以發票爲準)或調撥價或購進價加運費、包裝費、搬運費等來確定。

協商價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一張投保單不同單價、不同品名的貨物,保險金額應分別列明,同時須填寫總保險金額。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稅發票價計算保險金額,即保險金額=貨價*(1+增值稅)。

二、出口貨運險保險業務

在國際貿易中廣泛採用的裝運港交貨一般有三種價格:到岸價(船上交貨價,即FOB價);成本加運費價(即CFR價);到岸價(包括成本加運費加保險費,即CIF價)。

一般來說,各國保險法及國際貿易慣例一般夠規定出口貨運險的保險金額在CIF貨價基礎上適當加成,加成率一般是10%,也可以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同的加成率,但一般不超過30%。保險金額=CIF貨價*(1+加成率)。

如果是CFR報價,則應折算成CIF價,CIF=CFR/[1—(1+加成率)*保險費率];如果是FOB報價,則需先在FOB價中加入運費,變成CFR後,再折算成CIF價。

三、進口貨運險保險業務

進口貨運險保險金額以進口貨物的CIF價格爲準,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爲宜。

若按CFR或FOB條件進口,則按特約保險費率和平均運費率直接計算保險金額。

按CFR進口時:保險金額=CFR價格*(1+特約保險費率);

按FOB進口時:保險金額=FOB價格*(1+平均運費率+特約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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