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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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還沒有公佈,預計在2017年3月份左右開始,爲了方便大家,特意整理了2016年的報考公告,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

湖南2017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1998年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和資格審覈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方面上還應嚴格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試人員需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或通過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部門出具的學籍認證報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全日制學歷”和“脫產學習”爲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爲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提供就業社保證明),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後續學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爲2016年5月22日(考試截止日,此類新報名考生需在5月22日(含)前取得相應學歷)。

(三)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參照國家2011年頒佈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專業歸類執行。

二、資格審查

根據《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考前考生自審、考後集中資格審查,即網上報名前考生對照報名條件先行自審,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再由資格審查部門組織集中資格審查。

(一)考生自審。考生必須全面瞭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自願報考、誠信參考,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條件後方能報名參考,並在承諾欄內簽署相應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作虛假承諾以及不符合報名條件報考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集中資格審查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參加考試的,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試費用不予退還,違反相關規定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給予相應處理。

(二)資格審查。1.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定,中國人事考試網()公佈考試成績後,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公佈可進行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審查名單中的人員應在成績公佈後30日內按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1)到所屬考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2.省直考點資格審查爲省職改辦。市州資格初審部門爲各市州職改辦,省職改辦進行復核。3.2015、2016年兩年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和2016年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需在2016年進行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人事考試部門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2017年度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時補辦一次資格審查。仍不補辦資格審查的,視爲考生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省人事考試院清理相關數據,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證,後果由考生自負。

(三)注意事項。1.各市州職改辦須在收到市州人事考試部門提供的可進行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將未參加資格初審和初審不合格人員分別列表加蓋公章,連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考試登記表》及相關複印件一併送市州人事考試部門。2.省人事考試院彙總各市州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考試登記表》並加蓋成績通過章後,交由省職改辦進行復核。資格初審和複覈不通過人員成績取消,不予發文發證。3.省人事考試院根據國家合格線標準和資格複覈合格人員名單確認可頒證人員並予以發佈,統一蓋章並打印證書後,送省職改辦驗印。將審查不合格人員名單彙總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取消考試成績,同時按相關規定通報處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9:00—3月25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註冊。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覈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覈處理,只有通過審覈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考試報名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

照片上傳成功後,選擇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按屬地原則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區市和資格審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爲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3月26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爲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市報考。

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覈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初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必須先進行註冊,註冊後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註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爲便於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註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爲,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註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信息。

4.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爲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儘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後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月21日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5月22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五、考試方式

(一)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客觀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2)。

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注意下述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覈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覈查。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回收。考試結束後,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6年度我省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打印

打印准考證時間:2016年5月16日9:00 — 5月19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准考證打印”,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錄後,須使用A4紙張打印准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收費標準爲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