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刑事法律》複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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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這一考點非常有難度,試題可以是客觀題也可以是選擇題,若想在這一板塊取得較好的成績,則需要多加複習,要多看案例多看書。今天本站小編整理了部分關於刑事法律的人複習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司法考試《刑事法律》複習題

 一、甲與素不相識的崔某發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腳。崔某忽覺胸部不適繼而倒地,在醫院就醫時死亡。經鑑定,崔某因患冠狀粥樣硬化性心臟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甲成立故意傷害罪,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B、甲的行爲既不能認定爲故意犯罪,也不能認定爲意外事件

C、甲的行爲與崔某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這是客觀事實

D、甲主觀上對崔某死亡具有預見可能性,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甲沒有傷害崔某的主觀故意,且實施的行爲在通常情況下也不足以致崔某輕傷。因此,甲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因果關係屬於犯罪構成中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屬於客觀事實;因被害人特殊體質導致的危害後果,一律認定爲有因果關係。認定爲有因果關係並不等同於構成犯罪或追究刑事責任。結合題幹中所給信息,對於甲認定爲意外事件比較合適。

選項D錯誤。發生死亡後果的主要原因是崔某的特殊體質,甲主觀上對崔某死亡不具有預見的可能性,不成立過失犯罪。

 二、關於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罪刑法定原則的關係有以下觀點: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礎是民主主義與尊重****主義,具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

②罪刑法定既約束司法者,也約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國家機關權力,保障國民自由,與執法爲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理念在刑法領域的具體表現

關於上述觀點的正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第①句正確,第②③④句錯誤

B、第①③句正確,第②④句錯誤

C、第①②③句正確,第④句錯誤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確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①正確。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礎是民主主義與尊重****主義,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強調人民當家作主,強調人民利益至上,兩者具有一致性。

②正確。罪刑法定原則既約束司法者,也約束立法者;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兩者具有一致性。

③正確。罪刑法定原則的核心是限制國家機關權力,保障國民自由;執法爲民理念要求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的一切活動都必須以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爲出發點,兩者具有一致性。

④正確。罪刑法定原則和依法治國理念都要求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兩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因而可以說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國理念在刑法領域的具體表現。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

三、關於罪過,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

A、甲的玩忽職守行爲雖然造成了公共財產損失,但在甲未認識到自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時,就不存在罪過

B、甲故意舉槍射擊仇人乙,但因爲沒有瞄準,將乙的名車毀壞。甲構成故意殺人未遂

C、甲翻牆入院欲毒殺乙的名犬以泄憤,不料該犬對甲扔出的含毒肉塊不予理會,直撲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殺該犬。甲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而屬於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的危害結果,既可能是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也可能只是發生他人重傷的危害結果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選項A說法錯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是主體要件,是否認識到主體身份不屬於罪過的內容,也不影響犯罪的認定,即是否認識到自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影響罪過的認定。

選項B說法正確。甲故意舉槍射擊仇人乙,可知其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殺人的行爲,但因爲沒有瞄準,未能將乙打死,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甲打擊錯誤將乙的名車毀壞,由於主觀上沒有毀壞財物的故意,屬於過失毀損財物,毀財行爲不成立犯罪。

選項C說法錯誤。因果關係的錯誤,是指侵害的對象沒有錯誤,但造成侵害的因果關係的發展過程與行爲人所預想的發展過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結果推後或者提前發生的情況。甲的侵害對象沒有變化,都是針對“乙的名犬”,只是由原來的毒害變爲了最後的拔刀刺殺,造成的結果是一樣的,屬於因果關係的錯誤。因果關係的錯誤不影響犯罪的認定,甲依然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選項D說法錯誤。疏忽大意的過失應預見的結果是法定的危害結果,這裏要求行爲人對危害結果有預見可能性。在過失致人死亡時,行爲人所應當預見的是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而不能是其他結果。

 四、單選題

1、甲、乙上山去打獵,在一茅屋旁的草叢中,見有動靜,以爲是兔子,於是一起開槍,不料將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個彈孔,甲、乙所使用的槍、炸彈型號完全一樣,無法區分到底是誰所爲。對於甲、乙的行爲,應當如何定性?( )

A、甲、乙分別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B、甲、乙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不構成犯罪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乙誤把小孩當作兔子打死的行爲屬於對象錯誤,處理上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有過失的成立過失犯罪;二是無過失的成立意外事件。本題題幹中沒有給出甲乙是否存在過失的相關信息,而是從無罪推定原則考查對甲乙的處理。從題幹中給出的信息可知,小孩的死亡是甲乙所致,但到底是甲乙哪個人的行爲所致,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因此沒有證據證明甲乙中任何一個人導致小孩死亡,只能認定甲乙都無罪。

 五、甲欲槍殺仇人乙,但早有防備的乙當天穿着防彈背心,甲的子彈剛好打在防彈背心上,乙毫髮無損。甲見狀一邊逃離現場,一邊氣呼呼地大聲說:“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彈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關於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甲構成故意殺人中止

B、甲構成故意殺人未遂

C、甲的行爲具有導致乙死亡的危險,應當成立犯罪

D、甲不構成犯罪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題中,甲已經着手實行殺人行爲,但由於乙正好穿着防彈背心,未發生乙死亡的結果,這是由於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構成故意殺人未遂。

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甲的行爲已經具備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及應受刑罰處罰性,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