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公共營養師(技師)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5)取得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助理專業技術職務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鑑定方式:
職業 | 等級 | 鑑定內容 | 題型 | 題量 | 答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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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營養師 | 二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判斷題 | 100 | 題卡作答 |
理論知識 | |||||
專業能力 | 計算、案例設計、案例分析 | 6 | 紙筆作答 | ||
先提交論文 | 1 | 口頭答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