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土建部分中,確定了各單元工程的施工方案,選擇了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安排了施工進度,就可以對臨時用電量的估算。
一種估算方法是同時考慮施工現場的`動力和照明用電,可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S=K{(∑P1÷ηcosφ)K1K2+∑P2K3}
公式中各部分的代表含義如下:
S:工地總用電量;
K:備用係數,一般取K=1.05~1.1;
∑P1:全工地動力設備的額定輸出功率總和,KW;
∑P2:全工地照明用電量總和,KW;
η:動力設備效率,即各電動機的平均效率,一般取η=0.85;
cosφ:功率因素,建築工地一般取用 0.65;
K1:全部動力設備同時使用係數,一般五臺一下時取K1=0.6,五臺以上時取K1=0.4~0.5;
K2:動力負荷係數,主要考慮沒有因性質不同在負荷時的工作情況,一般取K2=0.75~1;
K3:照明設備同時使用係數,一般取K3=0.6~0.9;
另一種方法,如果工地照明用電量很小,爲簡明計算,可在動力用電量之外再加10%,作爲總用電量,這就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計算:
S動=K1(∑P1÷ηcosφ)K2
得出總的用電量之後,再計算工地所需的總電流,其公式爲:
I=(Sz×1000)÷(1.73×U)
公式中I:表示總電流,A;Sz:表示工地總用電量,KVA;U:表示供電系統的線電壓,U=38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