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常見的違章行爲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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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違章,我們多數會想起違章建築、交通違章等,例如闖紅燈、違章逆行、酒後駕車、超載等。今天,小編爲大家講講施工現場常見的違章行爲,看看你中招沒!

施工現場常見的違章行爲有哪些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繫安全帶。

2、將無帽芯、帽帶、變形、開裂的安全帽戴入現場。

3、未經安全教育、安全考試的人員進入現場施工。

4、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褲進入現場。

5、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6、在施工現場打鬧、取笑。

7、自行車、摩托車亂停、亂放。

8、車輛在場內、施工道路上的行駛速度超過15km/h。

9、在禁止吸菸的施工區域吸菸。

10、施工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在2m或2m以上的高處作業,無可靠的安全設施時不繫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掛於上方牢固可靠處。

12、高處作業樑上脫手行走。

13、高處作業時往上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等物。

14、非電器和機械人員使用或修理機電設備。

15、施工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未加防護罩。

16、無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施工。

17、擅自在施工通道上堆放物料、土方等,影響正常的施工、通行。

18、在施工現場亂放、亂倒材料、垃圾;泥漿、污水、粉塵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19、車輛裝載過滿,污染施工通道。

20、噴砂作業場地不採取隔離措施。

21、在成品或設備上亂塗亂畫,造成成品或設備的污染。

22、危險區域施工不設置專職監護人。

23、私自拆除、損壞安全設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設施,施工完畢後不及時恢復。

24、私自拆除損壞各類安全標誌、標牌。

25、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誌。

26、特殊、高層腳手架,運料井架的裝拆不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

27、腳手架、作業平臺、運料井架使用前不按照規定驗收、掛牌。

28、設置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扳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29、施工電梯、運料井架各分層門未關閉時即將電梯、吊籠開離,施工電梯人貨混裝,運料井架乘人。

30、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場所動火不辦理動火手續

31、施工用電由非電工接線、操作、管理。

32、用電器具未接漏電保護裝置。

33、使用木質配電(箱)盤。

34、施工現場電動工器具、照明設備的電源線未使用軟橡膠電纜。

35、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鉤掛於刀閘上使用。

36、用測試絕緣的大量程儀器測試小數值的接地電阻。

37、用木棍、木條代替接線插頭。

38、亂拖亂拉電源線,電線過路不加保護。

39、碘鎢燈用非絕緣性支架時不採取接地或接零保護。

40、碘鎢燈用作移動照明。

41、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不採取可靠的接地。

42、電焊機的一、二次線接線處無罩殼。

43、電焊機的二次接線頭不使用接線鼻子,或二次接線頭裸露。

44、未加防護,雨天焊接作業。

45、金屬容器、潮溼場所或金屬構架內施工照明不使用安全電壓。

46、在高電壓區域施工作業不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

47、氧氣瓶、乙炔瓶混裝、混放。

48、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瓶間距離或與明火之間的距離小於規定安全距離。

49、乙炔瓶未安裝回火防止器;乙炔瓶躺倒放置。

50、高溫季節氧氣瓶、乙炔瓶不採取防止直接曝曬的措施,冬季用火烤的方式化開乙炔瓶閥門。

51、吊運邊緣鋒利的物件時不採取鋼絲繩保護措施。

52、受力鋼絲繩自由端的.繩卡、壓板數量不足。

53、受力鋼絲繩自由端的繩卡、壓板卡的方向錯誤。

54、受力鋼絲繩自由端的繩卡、壓板卡的間距與鋼絲繩U型環大小、鋼絲繩直徑不配套。

55、現場駁運大型構件不綁紮或固定不牢。

56、在6級及6級以上強風時進行吊裝作業。

57、站立於正在起吊的吊物上。

58、將安全帶掛於未固定的吊物上。

59、安全帶低掛高用。

60、起重作業的吊車司機、起重工無證上崗,違反有關操作規程。

61、鏈條葫蘆的起重鏈雙鏈拆成單鏈使用。

62、用鏈條葫蘆較長時間吊掛重物時,手鍊不栓在起重鏈上或重物上不加設保險繩。

63、夜間施工作業,無足夠的照明。

64、堵塞應急疏散通道。

65、在起重臂、電動機的飛輪邊、待起吊的重物上、電氣設備邊休息、逗留。

66、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

67、施工負責人對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爲不予制止。

68、特種設備無安全準用證。

69、特種設備年檢過期,仍在使用。

70、機械設備帶病運行。

71、領導或外來參觀、檢查人員進入現場不穿戴勞保用品。

72、現場對隱患整改不及時或不按照要求整改。

73、阻撓、干擾、影響安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74、拒不執行安監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

75、對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視而不問、視而不管、有意迴避;發現後不制止、不糾正或不進行處罰和教育。

76、施工現場私拉亂接電線,非電工擅自拆裝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

77、臨邊洞口無防護。進行洞口作業,往往爲了方便,不設置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臨邊洞口必須設置1m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78、隨意拋擲物件。高處作業禁止直接向下拋擲物件。腳手架及作業平臺上的物料要及時清理。

79、擅自拆除安全設施。安全網、防護欄等安全設施能在發生意外時起到保命作用,切勿擅自拆除安全設施導致安全隱患。

80、隨意攀爬塔吊和腳手架。上下塔吊和腳手架必須經專門通道(專用爬梯),嚴禁攀爬塔吊起重臂,嚴禁攀爬腳手架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