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工程師考試大綱

學識都 人氣:2.94W

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試,檢驗考生對標準化專業理論及其實踐應用的掌握程度,是否達到標準化工程師資格要求。
二、考試科目及試題類型
考試科目分《標準化理論》和《標準化綜合應用》。
《標準化理論》考試題型爲:
1、單項選擇題:在每一小題的4個備選答案中,選出1個正確的答案。
2、多項選擇題:在每一小題的5個備選答案中,選出2個或2個以上正確的答案。
《標準化綜合應用》考試題型爲:
1、辨析題:根據題意先辨明對或錯,再說明理由。
2、案例分析:運用相關原理和知識,對所給案例進行分析。
3、計算題:根據要求進行計算。
4、改錯題:指出所給材料中的錯誤並寫出理由。
三、考試時間
《標準化理論》考試時間爲90分鐘,《標準化綜合應用》考試時間爲120分鐘。
四、考試要求與內容
第一部分標準化概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和標準化的基本概念、標準化的原理和作用、標準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對標準化的發展歷程以及我國現階段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題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標準的概念、對象和本質。標準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2、標準化的概念、作用。標準化方法原理和標準系統管理原理。標準化的發展歷程。新中國標準化管理髮展三個階段的劃分及其特點。我國現階段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需要解決的難題。
第二部分我國標準化的法律法規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化管理體制和標準體制、標準化法制管理特性和標準化法規體系、全國專業標委會的工作職責、標準的實施要求和法律責任、檢驗機構設置的要求、上海市地方標準制定對象和範圍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標準化管理體制。標準體制。
2、“依法管理標準化”的概念。《標準化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標準化法制管理的特性和法規體系。
3、強制性標準的概念、範圍和法律地位。
4、全國專業標委會的工作職責。
5、標準的實施要求和法律責任。
6、檢驗機構設置的要求。
7、上海市地方標準制定對象和範圍。
第三部分標準化形式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化形式、參數和模塊的概念,對簡化、統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組合化和模塊化的特點及應用原則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簡化與統一化的概念、原則。簡化與統一化之間的區別。
2、系列化的概念和工業產品系列化的一般步驟。
3、通用化的概念、前提及一般方法。
4、組合化的概念、理論基礎、主要過程和內容。
5、模塊的概念。模塊化的概念和過程。模塊化的技術經濟意義。
6、參數的概念。參數的相關特性。
7、優先數系的優點、應用要點和原則。
第四部分標準制定程序與編寫方法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制定程序和複審階段要求,對標準編寫的規則、內容、結構和要素,對標準質量評價要素、標準內容涉及專利時的處理、標準編制說明內容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標準制定程序和複審階段要求。
2、標準編寫的總則(基本規則)。
3、標準內容確定原則與要求(重點爲產品標準的編寫)。標準內容涉及專利時的處理。
4、標準的結構和標準要素。
5、標準編制說明的內容。
6、標準質量評價要素。
第五部分採用國際標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採標的含義、範圍、目的、意義、鼓勵政策和措施,對採用國際標準的基本原則、程序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採用國際標準的含義和範圍。採用國外先進標準的範圍。
2、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基本原則。
3、採用國際標準的程度和方法。
4、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5、我國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鼓勵政策和措施。
第六部分企業標準體系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企業標準體系的概念、編制原則、總要求和結構要求,對企業標準化工作的基本任務、指導原則、機構設置和其人員素質,企業標準的制定範圍、制修訂程序和實施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企業標準化基本任務和指導原則。企業標準化的機構設置和企業標準化人員的基本素質。
2、企業標準的制定範圍和實施原則。企業標準的制修訂程序和實施要求。
3、企業標準體系的概念、編制企業標準體系原則和總要求。
4、企業標準體系表的構成。
第七部分農業標準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農業標準化、農業綜合標準化的概念和特點、農業標準實施監督、農業標準體系的特徵、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的基本條件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農業標準化的概念和特點。
2、農業標準體系的特徵。
3、農業標準實施監督的內容、方法和形式。
4、農業綜合標準化的概念、特點和原則。
5、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的基本條件。
6、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
第八部分產品實現過程標準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產品標準化綜合要求、產品設計和開發的基本工作程序,對系列型譜、小批試製、工藝文件、工藝要素、工藝裝備、模具、包裝的標準化內容與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編寫產品標準化綜合要求應遵循的指導原則和內容。
2、產品設計和開發各階段的基本工作程序。
3、系列型譜的內容構成。
4、小批試製階段工藝、工裝等圖樣和技術文件標準化審查的範圍和內容。
5、工藝文件、工藝要素標準化的內容。
6、工藝裝備標準化的內容。
7、模具標準化主要內容。
8、包裝標準化工作的內容與要求。
第九部分服務標準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服務業的概念、特性和分類,對《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涉及到的標準化內容,對服務標準化體系編制和服務標準編寫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服務業的概念、特性和分類。
2、《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涉及到的標準化內容。
3、服務標準化體系的編制原則和結構。
4、服務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則、標準內容的確定原則與要求。
第十部分信息技術應用標準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信息技術、信息技術標準化、信息技術標準體系、企業信息化的基礎知識、企業信息技術應用標準體系基本組成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信息技術、信息技術標準化的概念。信息技術標準化的範圍和內容。
2、信息技術標準體系的編制原則和結構。
3、企業信息化基本概念。企業信息技術應用標準體系的基本組成。
4、計算機輔助標準化的技術範疇。
第十一部分節能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標準化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節能管理、環境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標準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能源、能源因素、能源指標的概念。能源管理體系的一、二級要素。
2、推行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的原則。
3、環境、環境因素、環境影響和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的概念。
4、環境管理體系的一、二級要素。環境管理體系審覈程序。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一、二級要素。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注意事項。
第十二部分標準化的經濟效果評價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化經濟效果的概念、指標體系和計算方法,對標準化經濟效果評價的意義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標準化經濟效果的概念、指標體系及其計算方法。
2、評價標準化經濟效果的意義。
第十三部分計量基礎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計量概念及其特點、法定計量單位及其使用方法,對測量儀器及其分類、計量儀器的計量特性,對計量器具的檢定、校對、強制檢定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計量概念及其特點。
2、法定計量單位及使用方法。
3、測量儀器及其分類,計量儀器的計量特性。
4、計量器具的檢定和校對。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
第十四部分質量基礎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質量的基本概念和質量管理八項原則、質量檢驗和產品質量責任、質量管理髮展的三個階段和ISO9000簇文件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質量、質量特性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概念。質量管理的八項原則。質量管理髮展的三個階段。
2、過程方法的基本要點。
3、質量檢驗的概念、形式和分類。
4、產品質量責任。
5、ISO9000簇文件的結構與特點。
第十五部分認證與認可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合格評定的基本概念、產品質量認證的基本模式和類別、實驗室認可的具體原則和意義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合格評定的基本概念。
2、認證、認可的概念。
3、產品質量認證的基本模式和類別。
4、產品認證用標準的要求。
5、認證後產品的監督管理。
6、實驗室認可的具體原則、意義。
第十六部分標準與國際貿易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WTO/TBT協定和WTO/SPS協定的基本原則及內容、TBT和SPS的特點及表現形式、標準化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對中國加入WTO有關質檢工作內容的多邊承諾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WTO/TBT協定及其主要內容(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的定義。WTO/TBT措施的正當(合法)目標。WTO/SPS措施的基本原則。TBT、SPS的特點、表現形式。
2、我國技術標準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關係。
3、標準化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
4、中國加入WTO有關質檢工作內容的多邊承諾。
第十七部分標準與知識產權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知識產權、標準與專利、我國標準化組織知識產權政策的基礎知識,對ISO/ITU/IEC頒佈知識產權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則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知識產權的概念。
2、專利權的範圍和專利的特性。
3、標準與專利的區別。
4、ISO/ITU/IEC頒佈知識產權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則。
5、我國標準化組織的知識產權指導原則。
第十八部分標準信息管理
考試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標準信息管理、標準文獻檢索的基礎知識,對國際標準文獻分類法(ICS)和中國標準文獻分類法、標準信息工作內容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1、標準信息管理、標準文獻檢索的概念。標準信息工作的內容。
2、國際標準文獻分類法(ICS)和中國標準文獻分類法。
3、標準文獻檢索程序和工具。

標準化工程師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