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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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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通用1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

訂琴規定:

1、原則上,鋼琴專業學生,每生每天3個琴點;其他學生,每生每天2個琴點,當天使用,過期作廢。如有特殊需要,由院領導簽字批准。

2、練琴時間爲7:00-21:50。22:00準時關門落鎖。

3、早上7:00開始訂琴。白天定琴(7:00-17:00),每生每次不超過2個琴點;晚上訂琴(18:00-21:00)每生每次限定1個琴點。過期琴點(超過當定時間10分鐘),允許琴點已訂完的同學再次使用(每天限定一個)。

4、琴房管理人員按照先來後到,好琴優先的原則,依次發放琴點。學生不得挑琴、換琴。

5、部分學生,因上課或活動與訂琴有衝突,無法訂到琴點時,由院裏以臨時通知的形式,公佈院領導研究的訂琴辦法。

6、服從管理。態度惡劣,無理取鬧者,責令寫出檢查,並扣留琴卡1周。

二、練琴規定:

1、檢查鋼琴、牆壁、桌椅、門窗等是否完好無損,如由缺損等非正常情況,立即以書面形式報琴房管理處查實。不檢查,不報告,已經發現缺損,視爲練琴者責任,按評估損失的2倍繳納賠償金,並扣留琴卡1周;蓄意破環,情節嚴重者,同時給予校、系紀律處分。

2、一琴一人,嚴禁2人同在一個琴房。確有必要陪練者,由院領導簽字批准。將院外人員帶入琴房,扣留琴卡1周;院內學生串房,扣留琴卡3天。

3、訂琴遲到超過10分鐘,管理人員有權轉讓其琴房,同時其琴點作廢。訂琴不到,扣留琴卡1周;訂琴不彈,或在琴房休息,扣留琴卡3天。

4、晚上琴點(18:00-21:00),若無人接琴時,可一直彈到21:50,但不準轉讓或不退房又出現空房現象,違反規定扣留琴卡3天;

5、練琴時間,一律拔掉鑰匙,關閉房門;房門玻璃,嚴禁貼紙;需要開門通風時,需停止練琴,避免影響他人;因過失造成房門玻璃損壞者,扣留琴卡3天。

6、音律不準,及時向琴管處報修,嚴禁私自拆卸修理鋼琴;嚴禁挪移鋼琴位置和在鋼琴上放置樂譜以外的用品,違反規定,扣留琴卡1周,造成損失的,按評估損失的2倍繳納賠償金。

7.在琴房抽菸、喝酒、吃零食,扣留琴卡1周;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扣留琴卡3天。

三、退琴規定:

1、練琴結束,及時歸還鑰匙,超時退琴,扣留琴卡3天。

2、晚上最後一個琴點到21:50結束,22:00前必須將鑰匙交回琴管處,否則扣留琴卡3天。

3、離開琴房,須斷開電源,關好房門;颳風、下雨天或晚上離開琴房,應同時關好窗戶。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者,根據輕重,扣留琴卡3-7天,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四、附則:

1、以上處罰,將在期末彙總後報輔導員處,與個人量化分、評優、評先掛鉤。

2、扣留琴卡一律到輔導員處領取。

3、未盡事宜,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2

一、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嚴格按照統一安排時間(週一至週五12∶10至13∶40)到琴房練琴。其餘時間嚴禁進入,否則取消使用資格(特殊情況必須由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提出申請獲批後才能使用)。

二、不準弄髒和損壞琴房牆壁和門窗,不準亂寫亂畫,不準帶食品或飲料及食物進入琴房,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處以罰款且取消使用資格。

三、不準在琴房大聲喧譁、打鬧,不準亂串琴房,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不得將琴房的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作違紀處理,同時取消其本年度練琴資格。

四、琴房內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練琴結束關好門、窗、燈、風扇等,並落鎖。

五、要愛護琴房內的所有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爲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並處以罰款。

六、發現室內設施有損壞或減少,及時向總務處或專業老師報告,否則追究當班練琴人員責任。

七、嚴禁在琴房內有任何違規違紀的行爲。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3

琴房開放時間:

行課期間:7:30—21:30

週末、節假日:8:30—20:30

1.琴房內不得進行練琴以外的活動,不得在琴房內會客、閒聊。

2.練琴前應檢查公共物品是否損壞,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琴房管理員,劃清責任後方可練琴。

3.練琴者必須保持琴房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得亂塗亂寫、蹬踏牆壁,不得隨意張貼。

4.嚴禁在琴房及其他公共區域吸菸。

5.禁止向窗外丟棄任何物品。

6.練琴時,不得遮蔽門上窗口,練琴結束後必須蓋好琴蓋、關閉電燈、鎖好門窗。

7.不準自行修理、拆卸以及挪用學校樂器和其它物品。

8.保持安靜,認真學習,禁止在琴房內奔跑和大聲喧譁。

9.禁止在琴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請同學們自覺遵守制度,違者將按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4

一、琴房使用管理細則:

1、琴房使用實行憑琴卡領用制。一卡一琴房,無琴卡人員不得進入琴房。學生須持琴卡領取鑰匙,離開琴房時,須將鑰匙交回。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轉借琴卡。

2、實行琴房流動制。1個琴點爲一個流動使用時間單位。嚴禁將鑰匙帶出樓外或轉借他人,嚴禁領鑰匙後空置琴房。除揚琴、古箏、貝提、馬林巴、手風琴等大件樂器外,學生不得將小件樂器及個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實行具體時間登記制。每兩個小時爲一個琴點,不足一個小時的不計琴點。每週及格琴點爲8個。及格琴點不足者,一次班級批評並通報家長,學期累計二次不足者通報批評並停止使用資格三天,累計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資格一學期。每學期學校進行一次優秀技練學生的評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護實行使用人負責制。學生使用琴房時,應先注意檢查鋼琴、門窗、桌椅等公物情況,如發現缺少、損壞等問題時,使用者必須及時報告值班室並登記。發現問題不事先報告或不報告者,相應責任由發現問題前的最後一名使用者負責。

5、琴房的鋼琴、琴凳、課桌、椅、譜臺等教學設備必須按學校要求規範擺放,不得隨意搬動和私自搬離琴房。

6、進入琴房的學生必須認真技練和學習,不得做與技練和學習無關的事情。除學習之外的活動均視爲違紀。

7、正常使用時間內,使用者離開琴房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擾他人技練。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潔。嚴禁在鋼琴上放置小件樂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嚴禁將食品、飲料等帶入琴房。嚴禁在琴房抽菸。

9、嚴格執行附中《琴房財產保護責任書》和《鋼琴保護責任書》。

二、罰則:

所有使用琴房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各項使用管理細則。如有違反,學校將予以相應的管理處理。對於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的違規行爲或嚴重違紀行爲,特別是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責任人,學校將依據校紀嚴肅處理。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5

琴房是音樂舞蹈學院的重要教學場所,爲保證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對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琴房暫時實行手工登記使用的管理制度。

二、學生練琴時憑本人校園卡向管理員換取鑰匙,不得私自換借他人校園卡,不得私自配備琴房鑰匙或將琴房鑰匙轉借他人。如有違反將禁止練琴1天。

三、校園卡是師生進入琴房的唯一證件,校園卡丟失需向管理員報備,到校園網絡中心申請補辦,以免影響正常授課和練琴,補辦校園卡時須付工本費。

四、非音樂舞蹈學院人員不可進入、使用琴房,必要時需到201辦公室申請登記。

五、嚴禁對琴房進行破壞活動,須保持琴房環境整潔,不準在琴房亂塗亂畫,粘貼和釘掛物品、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準向窗外擲物,不準在琴房打鬧,大聲喧譁、酗酒、賭博、不得將餐飲、零食等帶入琴房及管理室外的等候區。等候區只供琴房排隊使用。禁止在鋼琴上放置熱水瓶,飲水杯或其他物品。違反者到琴房義務勞動一個星期。

六、琴房爲禁菸區,琴房及樓道內禁止攜帶香菸及吸菸,如有違反將禁止練琴1天。

七、嚴禁互串琴房,以免影響他人練琴和浪費琴房資源,如需合奏,須到琴房管理室登記,未經允許,按串琴房處置。如有違反將禁止練琴1天。

八、不得在琴房內做與練琴無關的事情,如發現在琴房內玩電腦,手機或無人練琴等情況,琴房管理員有權責令其歸還琴房或將該琴房開放給其他同學練琴。佔用琴房不練琴者將禁止練琴3天。

九、爲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與練琴無關的電器。

十、不允許損壞或私自挪動鋼琴,更不得私自對鋼琴進行調律,進入琴房練琴時,如果發現鋼琴和琴房其它設施有變動或損壞,必須及時向管理員報告,責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擔賠償。而發現損壞未及時報告,責任由當時使用者承擔,並需要承擔相應的賠款。

十一、學生如需使用三角鋼琴琴房或有音響設備的琴房,需經辦公室批准方可使用。

十二、使用琴房時,應首先檢查鋼琴情況,並記錄在儀器設備使用記錄本上。練琴完畢離開琴房時,必須蓋好琴蓋琴布,關好窗,關好空調,關好燈,鎖好門,立即到琴房管理室歸還鑰匙,換回校園卡。

十三、琴房門上的玻璃窗不允許遮擋。

十四、在有人排隊的情況下,琴房使用超過2個小時的學生須自動讓出琴房,超過時間管理員可立即清退琴房,如需繼續練琴,需歸還琴房鑰匙重新排隊。

十五、任何人不得擅自將琴房鑰匙帶出琴房樓外,即使短時間離開也要將鑰匙歸還琴房管理員處。將禁止練琴3天。

十六、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更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及現金,學生在練琴結束離開琴房時,需帶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十七、琴房樓內禁止會客,學生以個人名義接待新聞媒體等單位時需經院辦領導批准。

十八、學生每學期需完成本專業方向要求的“學期基本琴點”,學期結束如不能完成,考試成績將酌情降分。

十九、學生進行練琴登記時,必須按照琴房登記表內容完整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琴點核算有誤,責任自負。

二十、未經系裏審覈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琴房範圍內派發或張貼海報等宣傳材料進行宣傳。

二十一、凡是自己樂器放到琴房的,琴房只提供放置場所,不負責看管工作,如有損壞或丟失,責任自負。另:佔用的.琴房如需做其他用途,要立即歸還。

二十二、尊重教師及管理人員,服從並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管理。如有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反映,不得與管理人員爭吵。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6

琴房是用於鋼琴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專用場所,爲實現琴房的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體師生應自覺維護琴房內秩序,愛護琴房衛生,不吸菸、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和其他雜物。

2、使用琴房及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房內設備,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卸、安裝、調換或借出琴房內儀器設備。

4、琴房及房內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時,必須辦理借用手續並經系主任批准。

5、未經同意,與專業學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動用任何設備。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亂串、嬉鬧。

6、養成良好的用琴習慣,使用時要自覺維護鋼琴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和整潔,用琴後要自覺關斷電源等設備,關好琴房門窗。

7、鋼琴及設備若有損壞,應如實報告,並填寫登記表。凡損壞、丟失儀器設備,均應查清原因,並按照學校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理。

8、琴房每次使用後,管理員要覈查房內設備,檢查電源等設備和門窗是否完全關好。

9、琴房內嚴禁煙火。管理員要定期清潔房內衛生,並經常檢查琴房內的安全和消防設施,經常檢查琴房設備,發現異常或隱患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7

爲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院教師、學生的教學和練習用琴及公共衛生,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琴房管理人員(事務幹事和傳達室值班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傳達室值班員應做好音樂教學樓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強對琴房的監督作用,外來人員進入音樂教學樓要進行登記。

三、全院師生要愛護琴房內的一切教學設施,嚴禁在鋼琴上放置開水杯及其他可能對鋼琴造成損害的物品,嚴禁在琴房內吸菸和亂扔垃圾。

四、琴房內的.樂器、電、暖、門、窗、桌、椅等設施一旦有損壞現象發生,由當事人或琴房全體成員承擔維修費用和賠償費用。

五、琴房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畢業時及時交還管理人員。

六、琴房內的衛生由本室成員負責。琴房應保持室內清潔,不要在牆壁上隨意張貼圖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內亂寫亂畫。

七、學生對自己的物品應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發生丟失,院上不負責賠償責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於本院教師、學生教學和練習,外單位人員一般不得入內,不允許教師和學生在琴房給私人學生上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借用琴房者,必須請示分管院長同意。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8

一、琴房由文化館專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使用前應先向文化館主管人員申請,經批准簽字後,排練人員方可進入。

三、凡進入琴房的人員必須愛護鋼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內放置閒雜物品,不得進行無關活動,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琴房使用後需及時打掃衛生、蓋琴、關窗、鎖門、還鑰匙、登記。

五、嚴禁在琴房內損壞鋼琴如刮鍵、劃琴、在鋼琴上放重物,在門窗、牆壁上亂塗亂畫。

六、嚴禁帶食物進琴房或大聲喧譁。

七、嚴禁擅自把琴房鑰匙帶離文化館或私配琴房鑰匙。

八、遵守所申請的使用時間。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9

琴房是藝術學院音樂專業進行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場所,保證其良好的環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樂專業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合格人才的基礎與前提條件。爲了規範管理,特制定以下條例,希望琴房使用者嚴格遵守:

1、琴房按點開門關門,學生練琴需遵守琴房各項規定,出示琴卡後方可進入琴房,要服從琴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專業人員末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琴房。

2、琴房是學習的地方,安排到練琴的同學只能一位學生練習,不準三五人聚在一間琴房,更不允許有朋友陪同進入鋼琴房內。

3、師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掃琴房,並保持琴房的清潔衛生。要養成良好的練琴習慣,愛護鋼琴,保持鋼琴的清潔整齊,不準帶任何食品或飲料進入琴房;不準在琴房內抽菸、吃零食等;不準在鋼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準私自移動鋼琴的位置,不準亂砸琴鍵,練完琴後蓋好琴蓋,用完琴房內的東西請將其歸回原位。

5、不準私換琴房鎖,不準私配琴房鑰匙或把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對其嚴厲懲處。

6、學生練琴期間不準遮掩琴房窗口。

7、學生不得帶私人學生進入琴房上課或練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8、學生在使用琴房期間要愛護琴房的一切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離開琴房必需關燈、關窗戶、關門。

10、以上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0

教師琴房是教師給藝術類專業學生上鋼琴、聲樂課的場所。爲加強管理,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一、上課學生必須按照系、專業、任課教師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習。

二、不允許在琴房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必須保持琴房衛生,不允許在琴房吃東西、亂丟雜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鋼琴屬貴重教學設備,教師、學生必須愛護,不得人爲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五、嚴禁教師在琴房教授私人學生。嚴禁將非本院學生及其他人員帶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內設施、設備。

六、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到琴房管理員處領取設備維修單,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後交琴房管理員,由琴房管理員聯繫相關人員維修。

七、爲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練琴無關的電器。

八、教師琴房定期安排學生打掃衛生。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1

琴房是供本系音樂專業學生教學、實踐和實訓的重要場所。爲加強琴房的使用與管理,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清潔優美的教學環境,保證設施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特制定音樂系琴房使用與管理辦法。

一、功能及使用權限

1、琴房主要用於全日制學生(包括教學計劃內的成人教育學生)的教學、實踐和自修,師生均須按照排定的課表和琴點進行上課與練琴。

2、本系師生在享有教學活動(教與學)使用權的同時,具有琴房設備維護、安全保證的職責和義務。

3、琴房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間考生練習要求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系辦公室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4、排練廳、教室的鋼琴,專供於各類大課教學、演藝活動和藝術實踐,不得用於學生練習。

二、琴房分配辦法

1、按系學生總數確定每個琴房的人數。

2、保證每個琴房有各個年級的學生。

3、鋼琴質量分等級,實行輪換制(以一個學期爲一個週期)

三、日常管理與監督

1、琴房的日常管理與監督由分管教學的副主任負責。在沒有專職樂器及琴房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由教學祕書對琴房學生進行具體安排和調配。

2、琴房實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設組長1名(報系教學辦),負責“琴點”分配和琴房日常衛生、安全管理。經常保持室內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潔淨透明。做到鋼琴上無灰塵、地上無雜物。

3、同一琴房“琴點”分配,應據學生各自的課程分佈,集體協商,合理安排練琴時間,充分利用雙休日。“琴點”安排表應公佈張貼在各自琴房門外,以便督促檢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擋琴房門窗玻璃,保證透明。練琴時關門,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不準在琴房內說笑打鬧,接待同學、親友等與學習無關的活動,更不允許在琴房內談戀愛。

5、嚴禁亂接、亂用電器(如電熱器、電飯鍋等),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琴房。離開琴房必須隨手關電源(電燈、電風扇等電源設施),以確保安全。

6、琴房內所配置的鋼琴、琴凳、燈具、桌椅、風扇等物品不準攜帶出室外。離開琴房時要關琴蓋、關窗、關燈、關門(“四關”)。

7、鋼琴及其他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系辦公室,填寫“報修單”申請報修。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內嚴禁亂貼、亂掛任何物品。鋼琴上不準擺放水杯、蠟燭等容易損壞鋼琴的物品。不得將非學習、個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內,如有丟失系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外單位或個人借用琴房,原則上不予考慮。如遇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在系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酌情安排。

10、不得將家教學生帶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給他人。

11、違背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設備損壞和丟失的,應按價賠償;對故意損壞者,一經查清將加倍處罰,嚴格處理。

四、琴房管理員職責

1、負責整個琴房樓的日常管理、清潔衛生、安全監督等。管轄範圍包括:舞蹈廳、學生琴房、教室及各樓層的樓梯、樓道、走廊等整個琴房樓的公共場地(不含衛生間)。

2、琴房樓的設備財產,應按規定督促學生規範使用。對損壞財產設備以及違反琴房使用規定者,及時上報反應情況。

3、負責檢查和分發《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對該《記錄》應認真的查閱、覈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系辦公室或分管領導。

4、嚴格管理好琴房樓各琴房的鑰匙。不準將琴房擅自借出或挪爲他用,更不允許借給非本系學生。如有需要,必須經系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5、嚴禁任何非本系學生和閒雜人員進入琴房樓。如發現應及時制止。不能制止者應及時向琴房主管領導反應。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學院保衛處聯繫。

6、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或擅自離開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檢查,確保各室人員清場,關閉電源、門窗。琴房開放時間爲:早上7:00~晚上10:00。

7、當班期間做到態度和藹、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問題要先說理解釋,後按其規定責成執行,避免與師生不該有的爭執現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主動配合主管領導處理管轄範圍內發生的任何問題。

8、琴房管理員要嚴格執行本《規定》要求,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行事。做到不該辦的事情堅決不辦,不該放進來的人堅決不放,不該開的門堅決不開。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2

學生琴房是我院主要的學生學習場所,爲保證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對學生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琴房實行定量打卡使用的管理制度,本院學生均需辦理使用琴房和領取琴卡的手續。

二、學生每次拿鑰匙進琴房練琴,時間不得超過3個小時,如超時,計算機系統將自動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三、禁止互串琴房,如若發現,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四、進琴房練琴時,如發現鋼琴或其它樂器有損壞,必須及時向琴房管理人員報告,責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擔。如發現損壞而沒有及時報告,責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擔。

五、愛護公物。不得搬動或損壞琴房內的鋼琴和其它樂器(鋼琴位置由實訓中心統一擺放),如私自挪動鋼琴位置,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損壞的物件按本身價值賠償。

六、琴房內放置的樂器,如果需要搬出時,必須經相關領導批准。私人的樂器需要搬進或搬出琴樓時,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記。私人物品及貴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七、琴房使用者離開琴房時,必須鎖窗、關燈、蓋上琴蓋和鎖好門。否則將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扣除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1.攜帶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除個人樂器、書、譜外)進入琴房。

2.在琴房吃東西(包括口香糖、飲料等)。

3.在琴房亂塗亂畫,在琴房內粘貼、釘掛物品等。

4.在鋼琴上放置熱水瓶、飲水杯或其它雜物。

5.遮擋觀察窗和倒鎖門。

6.在琴房及樓道內大聲喧譁。

7.穿拖鞋進入琴房。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沒收琴卡並扣除當月全部練琴時間:

1.在琴房內吸菸(包括樓道、廁所)。

2.在琴房內使用電熱器具。

3.將琴房鑰匙帶出琴樓,私自配琴房鑰匙。

4.私自調換琴房、佔琴房。拿了琴房鑰匙後不在琴房練琴,不及時還鑰匙。

5.將琴卡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卡。

6.未經打卡進入琴房。

十、尊重教師及管理人員,服從並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管理。如有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反映,不得與管理人員爭吵。

本規定由實訓中心負責解釋。

鋼琴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3

爲規範琴房使用管理以及滿足鋼琴愛好者練琴的需求,琴房將採取預約制度來進行管理,具體方式如下:

一、預約方式:

1. 琴房採取現場預約的方式進行,本學段的預約時間爲9月26日(E課表)中午,地點在琴房值班室。

2. 除個別選修特定課程的同學外,每位同學每天可預約半小時的琴房使用時間。

3. 每次預約時間的有效期爲一學段,在下一學段開始時,琴房將重新接受預約。

二、使用須知

1. 琴房每日在7:00-19:00爲全校師生開放。除經特別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在非開放時間使用琴房。

2. 每日(除週末外)12:30-14:00和16:30-18:30爲預約練習時間段。在此時間段除了個別課程需要,琴房將開放給需要進行音樂練習的學生使用。

3.預約過的學生可在自己預約的時間段內享有該琴房的優先使用權。

4. 若學生在自己預約時間段的前十分鐘沒有出現在琴房,該學生將失去當日預約時間段的優先使用權。

5. 未被預約的時間段裏,琴房的使用將採取先到先得的政策。

6. 除上述時間之外,學校音樂課程將擁有琴房的優先使用權。在該時段,無課的學生在琴房未被音樂課程佔用,且不違反學校其它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使用琴房進行個人練習。

7.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妥善使用琴房裏的鋼琴、椅子和譜架等設施。

8.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在離開琴房時帶走自己所有的個人物品。若因將個人物品遺留至琴房而導致的個人物品丟失,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注意琴房內衛生,不得在琴房內亂丟垃圾。

10. 琴房是爲音樂練習而設置的公共空間,嚴禁在琴房內做與音樂練習無關的事情。

11. 爲保證琴房衛生,嚴禁將食品和有色飲料帶入琴房。

12. 凡是違反上述規定的琴房使用者,學校將會限制其琴房使用權。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失去琴房使用權。

三、管理人員

琴房管理制度的實施和監督由鋼琴演奏工作室的學生擔任,管觀路老師擔任負責老師。

四、本管理辦法旨在倡導學生自主、自覺、文明和誠信的行爲,請同學們遵守使用公約,共同維護琴房使用秩序。本辦法將試行一學期,如有問題請以郵件形式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