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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的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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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敬老院的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敬老院的制度(精選6篇)

敬老院的制度1

第一條爲加強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質文化生活,增進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鎮)、街道興辦的敬老院(敬老樓,下同)是基層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實行養老與康樂相結合和勤儉辦院的原則。

鄉(鎮)、街道的敬老院,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領導,並接受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三條敬老院收養的對象是:

(一)農村五保戶(含孤兒),城鎮無生活依靠、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老人;

(二)城鄉孤老烈屬、孤老退伍紅軍、孤老複員軍人。

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條老人入院堅持本人自願的原則,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請,經當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審覈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入院。

第五條老人入院後,其原有財產仍屬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託親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後,其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敬老院應辦好伙食,保證飲用開水和洗澡熱水的供應。

第七條敬老院應健全老人生活護理制度和衛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個人飲食衛生和環境衛生,對患病老人應及時治療。

有條件的敬老院應設醫療室,尚未具備條件的,應與附近醫院建立聯繫,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體檢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檔案。

第八條敬老院應組織老人蔘加一些有益的學習活動,使老人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團結友愛,自覺遵紀守法,執行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敬老院應經常開展文娛活動,活躍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過節和老人生日,可舉行節儉和有益的慰問、祝壽活動。

第十條敬老院可根據當地實際條件,組織種養、加工、服務和小商業等生產經營項目,增加經濟收入,改善敬老院設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辦經濟實體可吸收老人蔘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敬老院設院長(或正副院長)、醫生(衛生員)和工作人員若干名(以下統稱管理人員),按入院老人總數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備。

管理人員要挑選遵紀守法,熱心爲老人服務的人員擔任。院領導要由思想覺悟高、作風正派、事業心強、有一定管理能力筆文化水平的人員擔任。

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合同制,對錶現不好或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條敬老院實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員會或民主管理小組,由院長和管理人員代表、老人代表組成,其中老人代表應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組織在院長的領導下,協助管理本院伙食、衛生、文娛、學習、生產、財務收支等,檢查督促管理人員對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院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老人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區建立老人自治小組,組長由老人擔任。

第十三條敬老院的管理人員應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爲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管理人員的分工、任務和職責。建立健全考查、評比、獎懲制度。

敬老院應建立健全財務和物資管理制度。會計、出納、保管、總務由管理人員兼任或老人代表擔任。財務收支帳目要日清月結,每月張榜公佈,物資進出倉庫要登記、驗收。

第十四條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標準,應相當於當地羣衆一般生活水平,並隨羣衆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調整。

入院老人爲鄉(鎮)五保戶的,其糧油與供養費用(包括菜金、被服、醫療、文娛、零用等費用,下同),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供給,屬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養費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濟與街道集體補貼相結合的辦法供給。

入院老人領取撫卹金的,從撫卹金中向院繳交基本生活費。

第十五條敬老院的基建、設備費、管理費和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由鄉(鎮)、街道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解決。

第十六條縣(區)、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教育和發動各單位幹部和羣衆支持敬老院的建設,搞好衛生,綠化環境。

社會各方面應扶持敬老院辦好經濟實體,在政策、場地、資金、技術、產供銷等方面予以照顧。

第十七條民政部門應加強對敬老院的業務指導,幫助敬老院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搞高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服務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門分別情況對直接責任者予以批評或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九條村辦敬老院可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敬老院的制度2

一、環境整齊清潔、美觀明亮、種有花草;

二、門頭有門牌,如辦公室、宿舍、醫務室、光榮室等;

三、門旁有衛生評比結果牌,如清潔;

四、老人室內有老人守則、五好老人條件、室內衛生規定;

五、老人牀頭掛有標識牌,註明姓名、性別、年齡、原住址、入院時間、身體狀況等;

六、室內用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雜物(含牀下);

七、院內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掛牌上崗;

八、敬老院應分設醫務室、娛樂室、圖書室、健身室、物品保管倉庫等;

九、各項檔案資料齊全、管理規範。

敬老院的制度3

爲更好發揮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員和五保對象的潛力,規範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縣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發《縣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於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會議制度

每月召開一次院務委員會議,由院長主持,院務成員和管理服務人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主要聽取供養人員對院務工作的批評和建議,分析院內生活、生產、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總結並研究佈置工作。傳達上級文件或會議精神,解決生產、生活、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檢查評比崗位責任制、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研究財務開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佈財務收支情況,總結、佈置工作

二、財務管理制度

1、實行民主理財,每月按規定式樣公佈一次收支情況。

2、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做到專款專用,嚴禁用公款(物)請客送禮。

3、院內一切收支均須使用管理中心印製票據(原始憑證作爲附件),手續健全,賬據相符。

4、除伙食費外,支出在300元以內的由院長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內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書面形式報縣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參照上民發[20xx]號文規定。

三、衛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養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執行個人衛生標準。

2、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劃分衛生區,每天清掃一次;統一室內物品放置,達到整齊美觀;搞好綠化、美化、淨化。

3、認真搞好院內衛生,堅持定期消毒。

4、定期檢查身體,建立健康檔案,對患病供養人員要妥善及時地診治。

5、定期開展衛生檢查,發現問題,限時改進。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繕食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經常徵求供養人員對伙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食堂工作。

2、嚴格執行伙食標準,確保收支平衡。

3、每週制定一次食譜,講究營養,科學配餐。

4、採購食品(蔬菜、肉類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兩人(繕食委員會成員一人)以上完成,並經廚房值班員驗收入庫。

5、廚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專人使用,分別存放。

6、不購買、食用腐爛變質和未經檢驗的食品。

五、請示報告制度

1、敬老院對自己無權決定或無力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請示。請示通常採取書面形式,逐級進行。

2、敬老院應每月一次書面報告情況。發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

六、要事日記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記》和《夜班巡查登記簿》。

2、《敬老院要事日記》的主要內容是:出入院人員、病號及處理、請假銷假、供養人員違紀、上級領導來院、院內重大活動、院外人員來院慰問和服務情況;院內發生事故、案件情況;供養人員死亡及處理情況;上級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項等。

3、《夜班巡查登記簿》主要內容:外出院民回院情況,電器使用情況、門窗關鎖情況和其他需記載的情況。

4、《敬老院要事日記》由敬老院管理人員填寫,《夜班巡查登記簿》由護理人員填寫。

5、敬老院院長負責督促檢查《敬老院要事日記》、《夜班巡查登記簿》按時如實填寫。

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

1、院工作人員每月工作日爲26天,其餘4天爲輪流休息日,輪休要確保敬老院正常運轉下進行,炊事員、護理員由院長批准,記錄在案備查,管理人員由管理中心批准,記錄在案備查。

2、院工作人員上班實行簽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點在專門的簽到簿上各簽到一次。未簽到視爲曠工,當天少籤一次視爲曠工半天。簽到不得代簽,代簽者每代簽一天,當事雙方均視爲曠工一天。

3、工作人員曠工一個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員請銷假:工作人員因病(或特殊情況)請假,憑醫院證明和病歷單報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請假,報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輪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員上班期間不得幹私活。上班期間工作人員幹私活發現一次作曠工處理。

7、實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員和護理人員在院值班,對院內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負責,確保安全無事故。值夜班人員未在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員出勤上班情況由院每月公示一次,並上報管理中心備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內敬老院炊事、護理人員外出,管理人員外出超出所在鄉鎮轄區,必須請假,未經批准外出視爲曠工

2、炊事、護理人員外出由院長批准,管理人員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並同時報告當地民政所長。

3、供養人員外出一天以內,向管理人員報告,二天以上須請假,歸院後,須向管理人員銷假。

4、外出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工作人員視爲曠工,供養人員應予以經濟處罰。

九、接待制度

1、對來院的人員,應當驗明證件,查清身份,問明來意,進行登記,熱情接待,認真處理他們提出的問題。

2、院民親屬來院,敬老院應當介紹供養人員在院的情況。

3、未經批准,工作人員、供養人員不得留客人在院內住宿。

4、對供養人員親屬攜帶給供養人員的食品,應認真檢查,確保安全。

5、來院人員(含工作人員親屬)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養標準(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發佈)繳納餐費,並開具發票入帳,在院務公開欄內公佈。

十、證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供養人員的各種證件,由敬老院代爲保管;

2、供養人員需要用證件時,到敬老院領取,用後交回。遺失證件,應當及時報告,需補辦時,由敬老院代爲辦理。

3、敬老院的印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印章丟失應及時上報核發機關處理。

敬老院的制度4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執行安全登記制度。

二、制定差錯登記制度,分析苗頭,及時採取預防措施。

三、執行安全培訓制,不培訓不能上崗。

四、搶救藥品,物品,定位,定量,保證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五、嚴防養員意外傷害,對躁動,癡呆等特殊養員,要執行牀邊交接班制。

六、對各種設備,一定按規程使用,注意防火,防油,放熱,防震等注意事項。

七、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嚴格飲食,飲水,人身等安全管理。

敬老院的制度5

爲貫徹落實《xx市敬老院標準化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提高五保老人供養水平,促進鄉鎮敬老院實現“五有”,特制定本標準。

一、實施目標

加快敬老院標準化建設,80%的鄉鎮敬老院實現“五有”(有農副業生產用地、有養殖場所、有沼(燃)氣、有文體娛樂設施、有免費有線電視),改善農村敬老院生產生活條件。

二、實施內容

1、有農副業生產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採取租賃、置換等方式爲敬老院提供農副業生產用地,簽訂土地租賃或置換協議,將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土地調整到敬老院附近,以便於敬老院耕作種植。原則每所敬老院不少於3畝,集中供養在60人以上的敬老院人均不少於0.05畝。

2、有養殖場所。敬老院建成雞鴨鵝、豬牛等養殖場所,建築面積人均原則上不少於0.5平方米。

3、有沼(燃)氣。敬老院通沼氣或天燃氣。沼氣池容積不少於20立方米。

4、有文體娛樂設施。敬老院建成一套適合老年人運動的健身路徑,體育器材原則上不少於4種,等級敬老院不少於8種。

5、有免費有線電視。爲敬老院提供基本收視節目免費的有線電視。

三、實施要求

1、明確責任。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民政、財政、農業、畜牧、國土、文廣新、體育等相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統籌規劃,有序推進;財政部門要提供經費保障;農業、畜牧、文廣新、體育、國土等部門要爲敬老院的種養業等農副業生產提供資金或實物幫助,並給予技術指導和信息服務。

2、落實資金。敬老院“五有”項目建設計劃投入5萬元/個。市財政對每個敬老院補助0.5萬元,不足資金由縣級財政安排。

3、強化督導。貫徹《xx市敬老院標準化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強化業務指導,加強督促檢查,抓好軟硬件建設,確保11月底前完成,切實將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敬老院的制度6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供養老人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准不得外出。

(一)供養老人外出一小時以內不用假條,由當日樓層服務員電話通知門衛放行。

(二)供養老人外出一小時以上,一日內由當日樓層服務寫假條,並由當事人簽字,門衛見假條放行。

(三)供養老人外出一日以上的由樓層服務員寫假條,當事人簽字,副院長簽字批准,門衛方可放行。

(四)工作人員請假無論多久,都必須由副院長簽字批准方可。供養老人經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員交代注意事項,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後,必須向當日值班工作人員或院長銷假,並交回發給的有關證件。

(五)外出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追究。

(六)無論養員還是工作人員無故私自外出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養員開除集中供養身份)工作人員開除工作人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