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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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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程管理制度1

一、凡飯店範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築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二、施工單位場所施工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安全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安全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發給施工證。

四、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並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六、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全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後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八、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並採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2

1.爲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範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採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範圍: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採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並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爲,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佈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管理制度3

一、定期檢修保養。人防工程主體和防護、通風空調、給排水、供電及照明等人防專用設備設施,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每季保養一次,每年檢修一次,確保性能完好、運轉正常,使之達到《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規定的技術規範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系統應進行日常監視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定期保養和檢修,防患於未然。

三、加強汛期巡檢。汛期應制訂防汛預案,做好防汛物資準備,落實抽排水設施,並設專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現象。發生險情應立即組織人員搶修並報告人防主管部門。

四、建立健全檔案。人防設備設施檢修保養時要及時記錄,與人防工程圖紙資料一併歸檔,並接受當地人防主管部門檢查,年底前將檔案資料報人防主管部門備案,人防工程隸屬關係變動時應及時報人防主管理部門備案。

五、開發利用工程。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大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使用人防工程,應到人防主管部門及時辦理《人防工程使用許可證》,不得無證使用。

六、做到五個“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內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廢水、廢氣,傾倒廢棄物,堆放雜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與人民防空無關的其他建築;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產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佔用、改造、損壞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設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範圍內採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樁、鋪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

發現有以上違法行爲,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有權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門檢舉。

工程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綠化美化城市,更好地爲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城市綠化街道、廣場、小遊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街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的綠化,由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管理;單位自建的院內綠化綠地,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化綠地,由其物業管理單位管理。

第二條城市綠化綠地管理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健全綠化綠地管理制度,保持綠化綠地樹木花草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砍伐城市樹木、臨時佔用城市綠地的應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後,報縣政府批准。

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裏停放車輛、設置廣告牌、堆放物品、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化綠地的行爲。

第四條城市綠化管護人員要盡職盡責,要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認真做好綠化苗木栽植和維護管理工作,預防蟲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區綠化實行責任包乾制,各管護人員要做好本責任區的鋤草、鬆土、施肥、澆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五條保護綠化和綠地設施人人有責。一是不準爬樹折枝採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準搖樹、剝皮、刻劃、訂釘。三是不準在樹木亂拴亂掛曬物品。四是不準穿越、踩踏綠籬、花壇、草坪。五是不準向綠化區、綠帶、綠地、花壇內亂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六是不準損壞一切綠化設施。

第六條電力及其他線路需修剪樹木時,必須向主管單位申請,經同意後,由主管單位派人員監督修剪,不經許可不準隨意亂砍。

第七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綠化管護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綠化苗木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爲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

工程管理制度5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一:由專人負責各項合同的簽訂、執行和管理。

二:合同簽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經領導同意簽字、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條文清楚完整,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本着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恪守合同。避免違約行爲,盡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響實現合同預期目標。

四:合同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檢查分析一次,並同時送到業主、施工單位。檢查結果在監理月應予以反應。。

五:由於水利工程耗資大、施工週期長、施工條件多變,又具有不可逆轉的質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階段強化合同措施,協調約束各方行爲,是搞好監理工作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完善合同諮詢、定期檢查和協商制度,以實現工程的建設目標。

六:當發生合同爭議,監理工程師應本着有利於施工的正常進行,不損害工程質量,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協商調解。

七:管理好監理委託合同:每月總監主持月度工作總結時,應檢查分析監理委託合同的履行情況,督促每個專業工程師按照合同、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遵守行業準則和職業道德,達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標。

八:對於合同執行中發生的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事項,總監應及時向監理單位反映,由監理單位主管領導出面進一步與合同雙方協商,以求得爭議及時解決。。

九:合同管理人員應保守機密。做好合同歸檔和借閱工作,建立合同執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行情況》彙報。

十:認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檔案應防潮、防蛀、防火、防盜。合同檔案需專業人員保管,避免破損。

工程管理制度6

設備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爲搞好公司內部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公司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結合公司目前狀況、將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設備管理室是公司設備工程建設的管理部門,在工程部領導下行使管理職能。

2.所有建設項目,都必須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方案設計納入年度建設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

3.所有建設項目的組織、施工、驗收及竣工決算必須嚴格按相關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4.所有主要建設項目,都必須設立項目負責人,組織並管理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

5.項目負責人認真制訂項目實施計劃,檢查施工的前期準備工作,提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手續,起草工程任務書。

6.建設項目具備開工條件時,由施工單位指派一名施工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協調工作,才准許進場施工。

7.工程的維護接收單位應指定一名隨工負責人作爲工程的驗收代表,與項目負責人、質量監督員一起,負責檢查工程質量,及時對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進行檢查及驗收,並做好詳細記錄。

8.施工單位接到工程任務書後,應及時呈報開工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及質監站同意後,方可開工。

9.工程因故停工,應及時呈報《停工報告》給工程部,並主動地配合解決停工問題。10.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立即將竣工報告呈送工程部,並做好工程待驗準備,竣工時間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爲準。

11.竣工文件及驗收材料由工程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提前一週移交給維護部門,由工程部確定竣工驗收時間並組織驗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項目負責人依設計文件覈報,由主管領導覈批領發。

13.工程竣工結算由該項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覈對,經主管領導批閱後報審計部審定。

14.結算工程費必須經審計部審覈後,由項目負責人辦理撥款的呈批手續。

15.竣工驗收證書必須由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隨工負責人簽名,或由其單位委派的代表簽名纔有效。

16.工程完工後,對於工程中有少數設施未能按設計規定內容全部建成,但對近期投產影響不大,也應組織驗收,交付使用,對遺留的問題應落實責任,明確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接收單位不得藉故拒絕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