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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外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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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疫情期間外出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疫情期間外出制度

疫情期間外出制度1

根據全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爲堅決防止疫情輸入擴散,堅決切斷疫情傳播鏈,現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間村(社區)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區)管理

各村(社區)疫情監測點值班值守人員按以下流程查驗登記: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對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持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證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監測點工作人員對出村(社區)羣衆測量體溫,戴防護手套登記外出羣衆信息,認真填寫《朝邑鎮各村(社區)進出入登記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機號、村組、外出具體時間、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購買生活必需品人數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區)管理

各村(社區)疫情監測點值班值守人員按以下流程查驗登記: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對未戴口罩者提醒並禁止進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須持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

3.疫情監測點工作人員對進村(社區)羣衆測量體溫,戴防護手套登記信息,認真填寫《朝邑鎮各村(社區)進出入登記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機號、村組、返回具體時間等)。

三、注意事項

1.除救護車、消防車、垃圾清運車等特種車輛,以及持有大荔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行證的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不得進出。

2.非本村(社區)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

3.對垃圾清運車、持有大荔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行證的車輛在出入村(社區)時須進行登記並消殺。

4.每村每天僅限5至8人外出採購生活必需品,外出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外出1小時30分鐘未歸者,由值班值守人員主動電話聯繫督促返回)。

5.每個村(社區)只留一個緊急通道,其餘路口全部封堵。

6.全體鎮村幹部、黨員要帶頭執行村(社區)出入管理制度,爲廣大羣衆做好表率。

疫情期間外出制度2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爲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准,交門衛人員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並註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後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後,在簽證單上簽字後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後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校。

2、入校後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期間外出制度3

疫情防控期間,爲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疫情期間外出制度4

爲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範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後,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爲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週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乾咳、無力症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