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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水電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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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宿舍水電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宿舍水電管理制度範本

宿舍水電管理制度1

1、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職責是:接聽電話、接待家長來訪,防止閒雜人進入宿舍等。

2、上午學生放學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學生。學生午休後進入教學區(除值班人員外)其餘管理人員休息。

3、下午學生放學後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全部上班。首先組織學生簽到,對未到宿舍的學生查明原因,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以防學生外出。

4、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後,宿舍管理人員要全員上班,鎖好大門,隨時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並在生活區院子進行巡查,以防閒雜人進入院內,保證生活區財產安全。

5、晚9:40熄燈後,管理人員要在宿舍內外巡視,確保學生全部就寢後,公寓樓留一名管理員值班巡查,舊樓兩名管理員分前半夜、後半夜進行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員對廁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開啓閥門沖洗廁所,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分早、中、晚,其餘時間關掉閥門。檢查發現閥門未關,一次處罰當班人員50元罰款。

7、生活區院內燈及樓道燈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宿舍燈由管理人員統一開、關。晚上宿舍熄燈後。要保證樓梯、樓道及廁所燈亮,確保學生夜間上廁所安全。

8、雙休日要求宿舍有兩名管理人員值班。從週五上午學生放學後至週日下午學生到校前,主要負責雙休日路遠留校學生及初三補課學生的管理。

9、以上各條要求宿舍管理人員遵照執行,學校領導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值班脫崗、巡查不到位、水電管理未按制度要求辦等情況,發現一次處罰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人員30—50元罰款。

宿舍水電管理制度2

爲了加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等大功率的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一經發現,違章電器予以沒收並依據相關規定給與使用人處分。

第三條 使用電源插座應隨插隨用,用後立即拔掉插銷;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況下,應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四條 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禁止將電線纏繞在牀頭,在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蠟燭或蚊香等時應置放於安全的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第五條 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禁止擅自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 嚴禁在牀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檯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電腦、收錄音機、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八條 宿舍出現用電故障,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向後勤處管理人員報修,並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條 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宿舍學生使用管理,因違章用電造成寢室控電開關跳閘或使供電線路及其它設施損壞的,必須報宿舍管理人員,由電工修理,視責任承擔工料費;如屬人爲故意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宿舍人員均攤賠償。

第十條 學生宿舍統一由總務科按規定採取限量用電管理,學生公寓照明供電爲7度每人/每月,用完後需交費續電。非供電時間嚴禁強行啓動電閘。

第十一條 總務科與學生科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情況採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公共電器設施的完好和損壞;普通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擅自拉電線現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燒廢紙、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煤餅爐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隱患的現象。

第十二條 宿舍管理人員、總務科及保衛科相關人員經學生科允許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第十三條 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對阻止和妨礙正常檢查工作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放假離校,各宿舍最後一名同學離開時,應檢查宿舍電源開關、用電設施、插座等情況,鎖好舍門,做好離校登記。學校將爲留校的學生統一安排集中住宿,沒有學生留宿的房間將停止供電。

第十五條 學生應當樹立安全用電的意識,對違章用電行爲,任何學生均有權舉報。

宿舍水電管理制度3

爲切實加強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管理程序,確保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以往學生公寓安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和近期宿舍發生幾起電起火的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違章用電器的界定

這裏所指的違章用電器是指在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電器,比如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等。

二、禁止使用違章電器的相關依據

公安部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一條:違反學校規定,私拉亂接或違章使用非西城後勤公司或學院所配置的電器,及使用電爐、液化氣、煤油爐等危險物品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不改,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規定:嚴禁使用各種違章用電器(電暖氣、電褥子、電爐、電飯鍋、電飯煲、電火鍋、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等);嚴禁使用液化氣、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離開宿舍時要隨手拔掉插頭,防止漏電引發火災。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中有關規定,違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予以處理。

三、加強檢查、杜絕違章電器

1.檢查方式:物業管理部門日常檢查、院(系)定期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抽查等。

2.檢查注意事項:

(1)學生宿舍內若出現違章用電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清出宿舍,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的同時,應在該宿舍留有檢查部門印製編號並加蓋檢查部門公章的《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通知單》。

(3)高校學生公寓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陣地,學校與學生之間並不是單純的房屋租賃合同關係,學校相關部門有權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檢查,在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兩人以上可以開門檢查。

(4)檢查人員在對學生公寓進行安全檢查的過程中,應佩戴證件,如遇宿舍內有人,應及時出示證件,向學生說明檢查的內容和目的`。對學校相關檢查,學生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絕檢查。

3.檢查結果處理:

院(系)自行檢查其結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業部門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檢查其結果按以下方式處理:

(1)將檢查結果明細進行登記,並將各個違章用電器貼上標籤後按院(系)分類。

(2)通知院(系),將違章用電器交由院(系)保管並簽訂收據。

(3)將檢查的結果登記造冊,並定期通報。

四、強化安全意識,規範安全用電

1、使用安全合格的電線、插線板、電器,定期檢查,嚴禁將僞劣用電產品帶進宿舍,以防爲宿舍安全埋下隱患。

2、用電器使用過程中若出現着火等現象,及時處置,並和公寓值班室溝通協調處理,配合物業部門做好工作。

宿舍水電管理制度4

爲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範,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並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後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後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爲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後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餘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覈定電量用完後,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後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餘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後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後,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後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