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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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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治安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治安管理制度(精選6篇)

治安管理制度1

(一)驗證登記制度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真僞,憑證登記,做到人證相符。證件查驗覈對無誤後,應將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入住時間以及房間號碼等信息錄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統,同時將旅客信息錄入蘇州市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內容應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確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

(二)訪客登記制度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三)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應設立專兼職安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登記簿。

3、酒店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並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工作中不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嚴格執行預防爲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瞭解和掌握酒店內各類應急預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應及時關閉應該關閉的門窗。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四)貴重物品寄存制度

酒店應專門設置免費的旅客財物保管室,並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字確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五)旅客遺留物品、攜帶違禁品處理制度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後,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佔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六)可疑情況報告和通緝協查覈對制度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並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前臺服務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覈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採取內緊外鬆,先安排入住,後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

治安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爲規範本企業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業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1、本制度規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標準、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以及檢查與考覈。

2、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職責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檢部、銷售安裝部生供部、安全員負責共同實施。

2、公司安全員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監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4、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企管部擔任,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擔任。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各部門、各生產管理有關人員組成。

5、消防工作計劃管理

⑴安監科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計劃送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⑵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電力設備防火技術措施計劃送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⑶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審覈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計劃下發執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管理

⑴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及各生產管理職能部門繪製全公司消防設施佈置及滅火器材配置圖,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審覈批准。安監科組織實施。

⑵購進的消防器材,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否則應退貨。更不準安裝使用。

⑶對變電站、油庫、倉庫、檔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產場所、建築物(包括辦公室、職工宿舍)應按消防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變電站控制室的電纜層應配備合格的呼吸保護器,室外開關站應設立滅火沙池。

⑷消防器材維護、保養、檢查管理

a、現場消防器材應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築物中。

b、消防滅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級以上消防認證單位進行試驗一次。試驗後,要在滅火器上貼上試驗合格、試驗日期的標籤。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監察科共同組織檢查組對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進行檢查與監督。

d、對檢查發現的缺陷,要及時組織維修處理或更換。特別是防火重點部位及動火場所。

a、下班前要檢查門窗,關閉電源,消除火災隱患。

b、嚴禁亂接電源,燈炮不能超過六十瓦,電燈應距離貨櫃一米以上,烤火電爐要人走火滅。

c、各種消防設備,除救火外,嚴禁動用,要保持消防器材的乾淨,不損壞。;

d、倉庫內嚴禁吸菸,倉庫外嚴禁亂扔菸頭;並設置“嚴禁吸菸”標牌。

e、每輛車上至少要配備一隻滅火器。

7、消防工程的施工監督和驗收管理

⑴安全監察科負責全公司防火、防爆工程施工監督和組織驗收工作。

⑵消防工程的施工隊伍,必須具備消防工程施工安裝資質證書。

⑶對基建、技改工程的消防設施驗收按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安裝及驗收投產管理規定》執行。

⑷防火重點部位和動火管理按《電力典型消防規程》第3部分各條款規定執行。

8、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部門的消防責任及其實施細則見本公司《治安、消防、保衛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9、消防培訓教育管理

⑴安監科、宣教科利用板報、專刊、宣傳欄會同工會對全公司職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⑵安監科、宣教科會同人事勞資科每年舉辦2期消防培訓班。

10、技術資料管理

⑴安監科負責建立全公司防火器材的臺賬。

⑵安監科應有消防設施及公司現場平臺佈置圖,佈置圖上應標出滅火裝置的型號、數量。 ⑶安監科應有完整的全公司現場滅火器材技術資料。過期及作廢的資料應消除,以免誤用。

11、逐步創造條件建立消防工作微機管理,實現防火微機遠程現場監控管理。

本標準按公司《經營管理責任制》、《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辦法》進行檢查與考覈。

本規定由安監科提出並歸口管理、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不盡之處執行有關規定、規程。

第二章 治安管理制度

一、引言

爲規範本企業治安保衛工作(以下簡稱治保)管理,保證企業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治保管理工作的引用標準、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以及檢查與考覈。

四、職責

治保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實施。

五、管理內容與方法

b、治保領導小組職責

Ⅰ負責提出治保、消防工作的目標。

Ⅱ每半年召開一次治保領導小組會議,聽取行政辦公室彙報,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況,提出治理、防範的方案,部署今後的工作。

Ⅲ充分發揮行政辦公室履行治保職責,支持其查處本公司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打擊犯罪,維護企業的安全。

Ⅳ負責表彰和獎勵治保先進集體和個人。

c、行政辦公室爲公司治保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行政辦公室負責向公司治保領導小組提出治保的計劃、方法和措施,經公司治保領導小組批准後,行政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⑵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組

a、各單位正職任組長,成員由各班(組)長組成。

b、各所、站治保領導工作組職責

Ⅰ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治保領導小組部署的治保、消防工作。

Ⅱ每年進行一次對職工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發現職工有違法行爲預兆除做好思想教育外,要及時向行政辦公室或公司領導彙報。

Ⅲ要處理好職工內部發生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鬥毆等治安案件的.發生,做到“四無”,即:無職工犯罪、無案件、無火災、無治安災害事故。

c、班(組)治保員(兼職),由班(組)長指定。班(組)治保員職責:

Ⅰ認真管理好本班組治保工作,宣傳國家法律和公司規定。

Ⅱ管好本班組的設備、器材和其他貴重物品,防止丟失和被竊。

2、治保管理的原則

⑴堅持防範和教育爲主的原則

⑵採取綜合治理的原則

3、治保管理措施

⑴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治保管理法規和本公司的治保規章制度。

⑵開展“四防”宣傳,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

⑶做好對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爲職工的教育轉化工作。

⑷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預防犯罪活動。

7、行政辦公室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治保工作,瞭解和收集治保情況,發現問題要採取措施予以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領導及公司治保領導小組。

8、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寫治保、年終工作總結,報公司治保委員會。

六、檢查與考覈

本標準按公司《經營責任制管理實施辦法》進行檢查與考覈。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行政辦公室提出並歸口管理,負責解釋,不盡之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章 治安、保衛、消防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責任制暫行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規。是切實做好供電企業治安、消防保衛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

第二條 供電企業的內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着企業的發生和經濟效益。是搞好企業綜合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第三條 維護企業內部的正常秩序創造良好、安定的環境,保障改革和各項工作,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本公司內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必須納入企業目標管理。貫徹預防爲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與工作、生產同時佈置、考覈,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執行管理責任制。

第五條 本公司內部治安、保衛、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爲。防止治安災害事故和火災的發生。保障企業內部的正常秩序。保衛國家、集體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第六條 經理是本企業治安、消防、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管理職能部門、科、室的主要行政領導人,爲該單位、治安、消防保衛工作責任人,但可以由行政副職、分管生產副職分管日常治安、保衛、消防管理工作,責任制要落實到班組、崗位和個人。

第二節 管理職責

第七條 經理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治安、保衛、消防條例、命令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消防工作的規定。

2、統一領導全公司治安、保衛、消防、督促下屬各單位、部門和有關人員加強治安、保衛、消防管理。組織制定和落實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制度。完善防範措施。

3、部署全公司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審定治安管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規劃、計劃並決定將重要事項提交職代會通過實施。

4、按分工原則,向各分管副經理下達治安、消防工作責任目標和近期要求,組織協調工作,並授權有關副經理主管治安、保衛、消防的日常工作。

5、定期召開治安、保衛、消防工作會議,檢查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研究決定對有關單位、人員的獎懲。

6、主持整改重大火險、隱患。發生火災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搶救,力求降低損失。

第八條 副經理職責

1、分管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副經理責任

⑴主持本公司治安、保衛、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分析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形勢、督促各級治安、保衛、消防工作責任人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⑵督促有關部門對本公司所屬人員及家屬進行經常性的法紀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對要害部門人員的管理。

⑶領導各管理部門、所、站加強治安、保衛、消防人員思想、業務、裝備建設,組織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技術培訓,制定滅火預案。

⑷組織和督促行政辦公室查破各種案件,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大檢查,落實整改隱患的措施。

⑸負責審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規劃和經費開支計劃,總結治安、消防工作經驗,表揚先進、處罰違章行爲。

2、其他副經理職責

⑴負責做好職權範圍內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產工作過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時”(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⑶檢查各管理部門和所、站治安、保衛、消防工作執行情況,並負責解決和排除生產工作過程中的治安、火災、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門、所、站現金、票證、重要物資、機密資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⑸落實周、月安全檢查活動和防範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制止違章冒險作業,防止案件和事故發生。

第九條 工會主席職責

1、負責全公司民事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發生。

2、負責督促會議室、職工文化娛樂室(場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狀況。

3、加強對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強現金、票證的管理。

4、維護好公共秩序,在組織集體活動、集會時,要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條 行政辦公室職責

1、行政辦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衛管理的主管部門,在經理和分管副經理的指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職責和權限負責全局治安、保衛、消防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治安、保衛、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公安機關和公司領導有關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治安、保衛、消防、遵紀守法教育,依靠羣衆做好“四防”工作,加強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強化內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強對門衛、巡邏值班人員和治保小組的領導,建立健全各項治安制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協助安監科搞好消防技術培訓。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安全。

5、切實掌握違法犯罪人員的情況,協同有關單位(部門)做好可能實施犯罪行爲人員的教育疏導和控制工作;協同司法機關對被判處管制、、緩刑、監外執行的罪犯和依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犯進行監督考察。

6、偵破內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調查破壞和破壞嫌疑事故,參與搶救和處理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7、認真貫徹宣傳《電力設備保護條例》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查破電力設施被盜竊、破壞的案件。

第十一條追究形式

1、科級以下有關責任人違反本規定,情節較輕的,由街道紀工委責令改正,進行誡勉談話或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並調離現有工作崗位,一年內不得從事與該崗位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科級以上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3、上述責任人違反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監督電話:

治安管理制度3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覈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爲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治安管理制度4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防止火災發生,保障我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做好施工場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防火部門頒佈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針、政策、規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納入領導工作的議事日程。

2、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消防工作。督促檢查本部門的防火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本項目的防火安全自檢。

3、經常向本項目職工及暫住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4、積極組織和參加本項目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5、負責向上級報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況。

6、負責召集本項目部有關人員研究解決隱患漏洞。

7、制止一切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爲。

8、提出對獎懲人員的處理意見。

二、各類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體職工人員防火守則

1、提高防火認識,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

2、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並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爲。

3、要教育全體職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區動用明火一律要經項目部審批。

6、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損壞。

7、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區域內吸菸。

8、不準亂扔菸頭。

9、全體職工人員都應達到三懂三會。(一懂得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得本崗位撲救火災的辦法。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滅火器材;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項目部全體職工必須遵守宿舍的住宿規定。

2、宿舍內任何人不準用電爐、煤氣爐等爐具,不準亂拉亂扯電線。

3、保持電門開關、照明設備附近的清潔,及時清除廢紙、雜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將易燃品及雷 管、炸藥帶進教室、宿舍。

5、嚴禁在寢室、走廊、廁所內焚燒廢紙等雜物。

6、禁止在宿舍內鳴放鞭炮。

7、不準隨意關拉電源總閘和分閘。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來職工要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2、發生火災後要開現場會,使領導和羣衆受到教育。

3、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識。

5、以板報或其它形式大力宣傳防火工作的先進單位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堅持三級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安全檢查一次,安保部每週安全檢查一次,班組堅持每日安全檢查。

2、四大節日必須進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檢查。

3、發生火災後要進行安全大檢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開展重點部位大檢查。

(五)、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項目部給予表彰、獎勵。受獎勵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條件:

1、及時發現火險火情、報警、避免火災發生者。

2、勇敢頑強、積極撲救火災者。

3、發現重大火險隱患並積極建議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視防火工作,積極宣傳教育羣衆,熟練掌握防、滅火知識,消防工作成績顯著者。

5、敢於檢舉破壞消防設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

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將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和破壞設備者要按價賠償,並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2、不準隨便使用電熱器。

3、違犯規定造成火災事故者,視其情節,按國家頒佈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條款的規定處理。

4、隨便在禁止煙火的區域裏吸菸、動火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和通報批評, 態度不好者給予紀律處分。

5、私自亂拉亂扯電線、破壞或私自增加電器設備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罰款。

6、較嚴重地違反消防規定,在有關部門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後而拒不執行者,除按章罰款外,還要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

7、對於違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處理。

治安管理制度5

聯防隊隊員職責:

1、每天晚上開展值班、巡邏,督促檢查各組戶戶聯防工作的開展情況。

2、作好外來進村人員的詢問、登記工作。

3、作好值班巡邏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發現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5、及時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工作。

6、向羣衆作好防火、防盜宣傳,提高羣衆自我防範意識和積極性

聯防隊員紀律: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值班巡邏時間不得脫崗、睡崗,不準喝酒、賭博及開展娛樂活動。

3、不準侵害羣衆的利益。

4、不準有特權思想,隨意打人、罵人、陷害好人。

5、不準私設公堂,刑訊逼供。

6、不準擅自開展抓賭、掃黃、打狗、檢查旅店和公共娛樂場所等工作。

戶戶聯防:

1、村民要辦一切手續都必須由組長簽字才能辦理

2、村組幹部抓治安防範管理工作不力的作罰款處理,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免職處理。

3、把參加治安防範工作的積極程度用爲入黨積極分子考覈的重要條件之一。

4、凡不參加戶戶聯防的,在其家有紅白喜事時,村裏及村民將不予幫助,並且鎮、村不給予辦理宅基地審批,結婚證等手續,不安排民政救濟等。

5、建立賠償制度。凡是因當班人員值班時脫崗、睡崗造成牛馬丟失的,其必須賠償損失的30%,村級聯防隊員必須賠償損失的10%。

6、因家裏確實無人有能力參加治安聯防的,可請人代值。

優先優惠政策:

凡是參加村或寨治安聯防時間達一年以上的隊員,在同等條件下均享受優先辦理小額信貸,優先安排民政救濟、農發項目,優先辦理工商、稅務手續,優先審批宅地手續。

治安管理制度6

一、治安聯防大隊各門崗實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當班警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大隊點名,檢查警容風紀,參加班前會,遲到一次罰款5元。

未經請假批准,缺一次罰10元。

二、當班時要認真檢查各種機動車輛出入門崗情況,無車輛通行證或摩托車無牌、無證,不戴頭盔的,堅決不讓其進入生活小區,違者罰款20元;

三、值班警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段進行站崗,站崗時必須檢查警容風紀,統一跨立姿勢,見到公司高管、車輛和部裏領導必須敬禮,違者罰款20元;

四、值班警員巡邏時,由當班班長帶隊,人員不得少於三人,統一着制式服裝,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縱隊排列,做到重點時間段巡邏與平時相結合,每班巡邏不得少於四次,注意在巡邏中發現問題,抓獲現行,並認真填寫好當班的巡邏記錄,每項不規範罰款5元;

五、警員在門崗值班時,必須精神飽滿,接打電話要語言文明,簡明扼要,口齒清楚,不得用電話閒談。用值班電話辦私事,或閒談超過2分鐘的,罰款10元;

六、門崗值班人員不準打瞌睡、躺臥、打鬧、聊天,違者罰款10元;出現脫崗、漏崗、睡崗的和視而不見崗出現問題的,扣除當月效益工資的30%;

七、保持門崗區域內(10米以內)室內外衛生整潔,做到窗明、地淨、無雜物,違者罰款10元;

八、夜間值班時,必須保持室內照明正常,否則按睡崗處理。晚11點必須關閉大門,留小門,違者罰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員必須在門口能觀察到周圍情況,否則,在值班室內值班的,罰款20元;

十、大客車非特殊情況下,嚴禁進入生活小區,否則罰款20元。

注:以上各項制度,除處罰當班責任人外,追究帶班人員連帶責任,處罰額度同當班責任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