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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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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力安全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力安全制度

電力安全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人員瞭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遵守規定。

第二條 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 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三至五天培訓,每隔一月舉行一次。

第五條 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第二章 培訓階段

第六條 對於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序可分爲三個階段:

1、公司總部的培訓;

2、主管部門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七條 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狀況;

2、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介紹其崗位特徵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熟悉公司性質及主要從事的建設項目;

5、公司近年來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各專業施工負責人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第八條 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施工工作;

2、從事款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工作任務達成率;

5、綜合評估。

第十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結合。

第十一條 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 對於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的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 完成指導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爲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電力安全制度2

1、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幹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民。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並報公司安全保衛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放前的性能試驗,並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並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

對於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程及規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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