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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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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

考勤的管理制度1

爲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爲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爲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覈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覈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爲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覈。

考勤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爲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爲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爲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爲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爲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覈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覈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覈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僞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爲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3.2.5項處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3

爲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爲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爲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爲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的管理制度4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爲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後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佈。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覈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准,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准;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准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並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並經領導審覈批准。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爲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爲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儘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佔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覈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覈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於他人、有損於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並扣發其當月獎金。對於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幹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爲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後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並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並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後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爲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遊戲,亂串科室,大聲喧譁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爲,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籤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週結束後彙總公佈。

考勤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覈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爲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託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後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爲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准方可,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彙報對象均爲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後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覈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爲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