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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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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化驗室人員安全管理制度1

1、總則

爲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設備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覈,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衛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菸,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運行。

5.5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設備管理

7.1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化驗室內部設備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設備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化驗室的儀器設備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設備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化驗室人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化驗人員安全守則

1.化驗人員應佩戴齊全勞保品、手套、口罩、眼鏡等。

2.使用色譜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開啓,關閉。

3.開啓鋼瓶時,嚴禁用帶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內嚴禁吸菸,不準有明火。

5.色譜氣路系統,試漏嚴禁用明火,只能用皁液。

6.一切試劑藥瓶,要有標籤,避免發生混用。

7.一切劇毒藥品應在嚴密堅固的瓶內封裝,專人保管,禁止用紙包裝和外流。

8.稀釋濃硫酸或溶解固體氫氧化鈉時,應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同時以玻璃棒不斷攪拌,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劇腐蝕藥品,如:硫酸、強鹼、濃氨水、雙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時,禁止與皮膚接觸,使用重鉻酸鉀嚴禁用手接觸,操作後要及時洗手。

10.易燃藥品如:低沸點的苯、醇等應於低溫、避光保管。

11.嚴禁試劑入口,用鼻子聞氣時,應以手招嗅。

12.迴流或蒸餾分析所用的水冷卻管,先通水後加熱。

13.從橡皮塞上裝拆玻璃管或折斷玻璃棒時,需戴手套,墊布折斷。

14.着火點太低的藥品及有昇華腐蝕性藥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間起化學作用的藥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內烘烤。

16.嚴禁在化驗室內烘烤食品,衣襪等物。

17.使用電器應用電筆試點,如發現水浴、調壓器、電爐、水分測定器等漏電時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18.電線或電阻絲上不要滴上酸鹼或其它有腐蝕性藥品,如果滴上,立即停電,經處理後方能進行使用。

19.DMF、C10蒸餾分析時,如發現分層或異象,判斷爲含水時,應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電器、油類發生火災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21.廢液、廢蒽禁止倒入水池,溫度計損壞後,水銀要及時處理淨,不得用手接觸。

22.高溫物體(如剛由高溫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盤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後方可移至乾燥器中冷卻。

23.實驗室的各種精密貴重儀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前不得隨意動用。

24.開啓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丙酮、濃鹽酸)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的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蓋上溼布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5.使用酒精燈時,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其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後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

26.蒸餾可燃氣體時操作人不能離開去做別的事,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運行情況。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時,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後再進行。

二、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

1.操作電器時,手必須乾燥,一切電源裸露部分都應配製絕緣裝置,電開關應有絕緣匣。

2.實驗室停止供氣、水及電時,應立即關閉各氣源、水源及電源開關,以防止恢復供給時,由於開關未關而發生事故。離開化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電、煤氣及各種壓縮氣體管道閥門,確保全部關閉。

3.嚴禁有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出現,要保證人走燈關水停。

4.嚴禁使用溼布擦拭正在通電的設備、電門、插座、電線等,嚴禁灑水在電器設備上和線路上。

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倉庫禁止煙火。

6.工作室內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時限量領用。

三、設備安全管理(鋼瓶使用)

1.氣瓶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氣瓶要專用,嚴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種氣瓶用鐵鏈固定好。

3.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通常出口壓力大於儀器、設備的使用壓力0.1-0.2MPa。

4.按標誌確保每一個氣瓶減壓閥、防振圈、防護帽齊全有效,每種氣瓶要有專用的減壓閥,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瓶閥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

5.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開閥時要慢慢開啓,以防止加壓過速產生高溫;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生靜電;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扳手敲擊瓶閥,以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

6.氣瓶使用到最後應留有餘氣,一般應保持0.5MPa的餘壓,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造成事故,氣瓶室外在明顯處懸掛“危險,禁止吸菸”標誌。

四、滅火、急救與事故處理

1.實驗室失火時,要保持沉着,不要驚慌,根據火勢大小及時採取諸如關閉電源、搬離易燃物、選用適當滅火器滅火、撥打“119”火警電話等措施。

2.身上衣服着火時,不要隨意跑動,可採取將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滾以滅火。

3.當酸灑出流到地面上時,應用鹼面或乾土中和處理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少量酸或鹼灑在衣服或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將燒傷處的衣服儘快脫下,繼續用大量水沖洗,再分別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輕輕擦洗,必要時去醫院;大量酸鹼灑到皮膚上時,切不可立即用水沖洗,以免產生大量的熱使問題更嚴重,應該用乾土或乾布先擦去酸鹼,然後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沖洗,再用大量水沖洗,並立即送往醫院。

4.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非導體將電線移開,如有休克現象,應立即將觸電者移至有新鮮空氣處,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當發生氣瓶爆炸時,應隨時撤離附近易燃物,並撥打“120”求助電話。

6.污染物接觸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化驗室人員安全管理制度3

一、穿着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液、特定化學物質操作實驗,必須要穿戴防護用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內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化學藥品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實驗禁止儲藏在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櫃內。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必須遵守操作守則、操作流程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爲需要的實驗藥品。

3、領取藥品時,應看清楚藥品危害標識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害性藥品必須要在特殊排煙櫃機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化學藥品必須放置於具有抽氣裝置的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的化學藥品必須放於冰箱或冰櫃中。

7、嚴禁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廢棄藥液、過期藥液、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列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和照明線共用,謹防超負荷用電着火。

2、實驗室內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發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不得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使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絲替代,室內照明用具保持問顧客用狀態。

4、實驗室的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進行檢查。

5、實驗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嚴禁吸菸。

6、手上有水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應電)。

7、實驗室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他防護罩。

9、電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0、如電氣設備無接地設施,勿使用。以免產生感應電或漏電。

11、作業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氣等,安全後方可鎖門。

五、環境衛生

1、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保持整潔。

2、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在指定場所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須保持清潔。

5、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6、養成良好衛生習慣,隨時撿拾地上垃圾,保持實驗室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