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文案>制度>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識都 人氣:2.39W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1

爲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須保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牀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並進行登記,過後要查明原委。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准。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況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2

爲了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學生宿舍,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學生宿舍組織和煽動學生;擾亂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財物;不得偷竊或爲偷竊者提供作案條件或進行包庇、窩贓、銷贓。

2、嚴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不得在宿舍內玩火,點蠟燭;不準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帶入宿舍。

3、不允許在宿舍內罵人,打架起鬨以及打牌等違紀行爲。

4、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親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學生應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貴重物品最好不要帶入學校、宿舍內不要存放現金,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

6、開水瓶應擺放有序,防止燙傷。

7、上下架子牀注意安全,嚴禁在牀上打鬧,防止摔傷。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3

爲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安全規定與相關文件精神,搞好預防便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生活部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師生人身安全方面: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師是學生在宿舍期間的第一責任人,生活老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的舉動,一旦發現學生有危險舉動應立即加以制止並進行教育;如發現學生有反常舉動應立即彙報並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時和家長聯繫。

2、各樓道口、樓梯口的`值崗老師必須認真負責做好值崗工作,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舉動。

3、餐廳各樓層的值崗老師應提前5分鐘做好準備工作,不可讓陌生人和家長進入餐廳,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

4、如有外來人員及外來車輛進入宿舍區,生活老師必須及時詢問了解情況,(原則上除校車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入)並做好登記彙報工作。

5、在夜自習結束後如學生因病因事需離校時由該生生活老師寫好離校證明並送至門衛親手交給熟悉的家長,等家長簽字確認後方可讓他帶回。

6、組長應每天關注本組內生活老師的工作情況及思想動態,如有異常要及時向主管人員反映。

7、生活老師平時應把自己的刀具、殺蟲劑、84消毒液、潔廁液等物品收放好,每週要對學生的抽屜、櫃子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管制刀具、打火機、火柴等違禁物品要沒收並進行教育。

8、生活老師發現宿舍內出現學生受傷、失蹤事件要及時向主管報告。

9、生活老師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宿舍,並加大對活動場所的巡視管理。

10、學生晚自習回宿舍後如要到醫務室看病必須要由生活老師陪同前往。

二、學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生活老師應妥善保管好學生的個人物品及學校物品,確保財產安全。

2、生活老師應每週檢查學生所帶的食品(牛奶、點心)是否過期,如發現有過期食品,應先和家長聯繫後方可丟棄。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幹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範。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採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並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後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採取防護、警示措施,並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爲,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誌;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爲規範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註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繫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後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市公安局、教育局以及旗教育局《進一步加強校車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閒時段要從事安全的遊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15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育局、中心校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並落實家校聯繫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繫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爲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校園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5

爲加強寄宿生安全管理,確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寄宿生每週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週五放學後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遊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羣衆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一週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後將准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後方能出校,並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黴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並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鍊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瞭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後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爲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牀跑跳或做危險性遊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並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