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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使用規章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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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使用規章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使用規章制度範本

車輛使用規章制度1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 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 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公司車輛用於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 職責

(1) 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 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後,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並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後,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准。

(5) 公司車輛需出車,由行政部主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 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6)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 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 ,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並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後,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車隊辦公室做好登記,並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罰款20元/次。

(4) 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 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如未獲得批准遲到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後果。

(7)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3.車輛管理:

(1)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現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現問題,一條罰款20元/次。

(2) 駕駛員如需要車輛維修保養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 ,註明行駛里程等具體內容,經行政部批准後方可送修,保養打臘等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經審批後方可進行。

(3) 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 《加油卡使用登記》 領取加油卡後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後,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 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公司行 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5)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並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

車輛使用規章制度2

(一).使用範圍。

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繫業務、聯差迎送;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離退休中高層人員健康用車或員工因私用車;定期開車;其他緊急和非凡用車。

(二).車輛使用程序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用車須填寫用車記錄單,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或行政部長批准後,由派車調度統一安排方可使用。

駕駛員按派車記錄上報批准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用車畢,加強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

在影響公務情況下,酌情滿足員工因私用車要求,但因私且車應嚴格審批。

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車輛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裏程和耗油量,經行政和財務部門聯審後方可報銷。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主管,不得帶病出車。

公司車輛既有按部門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計劃使用時,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愉快服從指揮、調度。

公司實行用車收費制度。各部門用車按月進行內部財務覈算,列入部門成本效益考覈範圍;因私用車的費用則在其工資中列支扣除。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認呆地點,一般不答應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和行政部領導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駕駛員治理

除公司答應的非凡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發生交能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進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後工作。

交通事故、違章責任在我方之罰款和修理費用,原則上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如遇

非凡情況,經各級領導特批,可報銷費用的----。

如何管理公司車輛

安裝GPS車載定位監控系統也不失爲一種好的方法:

車子在外難管理,司機謊報塞車,謊報車壞了需要修理,謊報油費,謊報過路過橋費……

實現車輛及貨物精確定位、實時監控、智能報警、高效調度,讓一切盡在掌控不再是物流企業管理者們的奢望。

車輛實時定位:實時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信息;

車輛偵蹤定位:偵蹤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信息;

行駛路線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線路,如車輛偏離行駛線路,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行駛區域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區域,如車輛超越規定區域,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歷史軌跡回放:按時間段查詢車輛行駛狀態,包括車輛信息回傳時間、車輛屬性信息、該車當時的位置、速度、狀態、方向、行駛路線等信息;

行駛數據記錄及統計:系統自動記錄並儲存車輛行駛路線、報警信息、行駛里程等數據,並會自動生成相應的統計報表;車輛遠程控制:系統可對車輛實施遙控斷油斷電、監聽及遠程開關車門;

公司內的車輛和司機,大家是如何管理

1)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指定加油地點,覈算下油耗,是否有異常.

2)司機是隨時待命,具體需要分清楚是小車司機還是送貨司機。

3)車輛的維修保養也是由指定的4S店或者指定的維修站處理。一般費用都是明碼標價的,部門人工費用會有一些折扣。主要看您找的維修站是如何談的了。

車輛使用規章制度3

1、目的

爲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 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 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 行政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 車輛使用範圍

4.1.1 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採購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 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 車輛使用程序

4.2.1 公司車輛一律爲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後交由行政部車輛管理員( )統一派車。

4.2.3 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後緩、先貨後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行政部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儘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儘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 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後,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 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 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

5.1.3 公司車輛均須建立車輛檔案,由生產部總經理行政部負責統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徵得行政部車輛管理員的批准,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於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 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 司機每次出車後,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並開除處理。

5.1.8 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公司時間。

6、車輛保養、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6.1.2 司機應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輛每週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會隨時進行檢查,發現有礙車容的現象,經指出後仍不作改善的,對責任司機給予10元/次罰款。

6.1.3 當車輛出現故障時,責任司機應及時跟進維修;車輛維修之前,司機應將車輛損壞情況詳實報告車輛管理員;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時,應先徵得副總同意方可進行維修,並將更換下之零配件帶至公司核備。

7、司機管理

7.1.1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以保證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要檢查隨車證件(行駛證、駕駛證、保險證和養路費證)是否齊全,以及檢查車輛性能(車輛剎車、燈光、油、水、電瓶、輪胎氣壓等)是否良好,發現故障及時彙報和排除,避免病車上路。

7.1.2 司機在運送貨物時,應仔細覈對貨物與單據是否相符,嚴格按照送貨、接貨時的交接手續辦事,保證貨物的安全運送。

7.1.3 司機在接送人員時,應熱情主動,儘量滿足用車人員的公務用車要求;嚴禁中途甩人。

7.1.4司機因公務駕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時,屬個人過失的,其罰款由當值司機自行承擔20%;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罰款由公司承擔。司機如被扣證不能駕車時,在扣證期間應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處理

8.1.1 司機在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報險,並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領導彙報。由車輛管理員負責派人前往現場瞭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後工作,並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8.1.2 司機因公務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經財務部審覈後,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 司機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個人承擔5%

② 司機負一半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③ 司機負主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8.1.3 凡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概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理賠後,其它部分的費用(包括須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司機全額承擔。

8.1.4 因工作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公司將視情況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8.1.5 公車私用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由當事人負責經濟賠償,並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追究車輛管理員的領導責任。

9、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執行。

車輛使用規章制度4

爲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參數及所運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範圍內辦理。

4、車輛使用費用的管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後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後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並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1、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一調度,統一派車。

2、派車本着“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3、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衛星監管系統,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動後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4、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車,否則視爲違規用車。

5、未經申請批准出現非常規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後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用車事後說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後,視爲常規用車,否則視爲違規用車。

6、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後,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並向派車人彙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用車。

7、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爲違規用車。

8、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凡被發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並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

2、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4)酒後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餘,未按規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6)有其他違反車輛管理規定的。

3、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4、駕駛員一年中未發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於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