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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幫扶制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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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貧困幼兒資助制度

幼兒園幫扶制度解讀

爲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學前教育的幫困助學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的就讀問題,特制定下列幫困助學管理制度

一、成立幫困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覃青青

副組長:黃頌萍、文秋娟

成 員:農秋豔、阮豔芳、黃麗飛、藍春滿

二、具體對象:

1、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適齡幼兒;烈士家庭的適齡幼兒;以及適齡孤兒。

2、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

(1)持《困難家庭救助證》家庭幼兒;

(2)因災、因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父母一方患大病,喪失勞動力家庭;

(4)經濟困難的喪偶、離異的單親家庭。

3、資助學生主要是本地的.困難幼兒,突發事件造成困難的外地幼兒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四、申請資助要求:

1、出具低保、烈士、孤兒證明

2、出具各村民委員會困難證明。

五、信息收集途徑:

1、新學年開始時發放家長徵詢書,由家長上報,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2、教師通過家庭訪問,瞭解幼兒家庭情況,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六、資助標準:

每學期大班、中班150元,小班每月180元,託班每月220元。

每年元旦、兒童節等節假日爲每位困難兒童贈送一定金額的實物。教師注意瞭解困難幼兒的日常生活,及時反饋上報,幼兒園根據反饋的實際情況隨時給予幫助。

七、幫困助學兒童管理要求

1、注意資料積累,做好歸檔工作

2、簽收單據、各類證明,原件存學校,複印件。

3、簽單收據原件交財務入帳、複印件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