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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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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

爲了促進學風建設,培養廣大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習慣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體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爲確保早操效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早操要求

(一)每週一至週五,早晨7:00——7:20爲出操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爲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爲單位、系部爲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爲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週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1、儀容、儀表大方得體,不許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圍圍巾;

2、早操音樂響起前各班應在操場指定地點集中站好,做到快、靜、齊,縱隊、橫隊均在一條線;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隊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第二條考勤檢查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委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委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後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後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託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並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條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准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准,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爲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爲系部學生工作考覈依據之一。

第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2

爲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辦理走讀證的資格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範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二、請假手續辦理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週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週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並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後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三、學生出入證管理。

1、學生不能在出入證上亂塗亂畫、不貼本人相片或貼其他東西,否則視爲無效證件,並扣班級管理分0.5分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並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l分,並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並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四、學生進出學校管理。

1、學生進出學校,必須主動出示請假條或出入證(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學生,學生一定要家長不能開車進校內接送,只能停在校門口等,學生車輛必須停放在學生專用停車棚)。有長期出入證的學生必須掛在胸前,隨時主動按受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的檢查,如學生不按規定執行,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有權拒絕其進出學校。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通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牆、走圍牆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3、不服從保衛人員和行政值日領導管理的,強行離校無理取鬧,將報政教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報校長會討論開除。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3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長帶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爲,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爲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4、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六)學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範圍:

1、各類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鋼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鉛筆刀、仿真刀、尖頭剪刀、各類尖銳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鋼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不帶、不玩各類刀具,正確引導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實刀具管理的責任制,經常排查,對發現持有、攜帶違法管制刀具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學生在教室未經允許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學生不得攜帶任何刀具進宿舍,生活老師應經常提醒和排查。學生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嚴禁攜帶各類被管理刀具,一經發現,立即收繳。

4、各班對美工刀進行集中收集,貼上學生的班級和姓名,統一交相關美術老師管理。

5、對學生已經帶到學校的玩具刀統一由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假時交其家長或責令帶回。

三、處理辦法

以上管理條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術老師認真執行,學校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規,將與相關責任人的級部考覈掛鉤,並取消當年的一切評優。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4

學校的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其中離不開家長的配合。爲調動一切積極因數參加學校管理,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人的合力,培養合格人才,提高辦學質量,爲此特制訂本制度:

一、新學期開始成立家長委員會,學生家長將參與對教師和學校的評價,其結果將成爲教師考覈獎勵的依據。由家長中熱心教育事業,有一定活動能力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員組成學生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

二、大力推行家長委員會制度,讓家長真正成爲學校管理的參與者,學校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項不僅要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而且要授予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的權利,切忌把家長委員會圖章化。

三、權力

1、參加委員會的會議,討論表決各項決定;

2、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批評;

3、有權要求召開臨時家長會;

4、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安全衛生的管理;

5、在學校統一安排下,查聽班主任召開的學生會議;

6、在學校統一安排下,查聽某一位授課老師的授課;

7、參與對學校任課老師的評價、考覈。

四、義務

1、熱愛學校,尊重教師,關心學生;

2、關心教育事業,力所能及的支持學校建設;

3、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關心愛護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

4、參與學校管理,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思想教育;誠信教育,文明教育和安全、衛生教育;

5、爲孩子做表率以身作則,不賭博、不酗酒、不涉黃,爲孩子提供一個健康文明的家庭環境;

6、及時與學校聯繫,反映學生的思想、學習情況,反映教師的教學情況;

7、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學生提高防範能力。

五、活動

1、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學生家長委員會會議;

2、學生家長委員會與對應的年級、班主任對口聯繫工作。

3、學校由教導處負責具體實施。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爲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實施,規範學校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學:

(一)我校實行秋季招生,小學教育階段爲六年。

(二)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爲六週歲。本着就近原則,凡是轄區內適齡兒童,一律免試入學。

(三)報名時需帶戶口本、房證、免疫證。

(四)新生報名後,學校將新生登記表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發入學通知。

(五)我校招收新生的時間以教育局統一要求爲準。

(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編制學生名冊,填寫《學生登記表》。《學生登記表》在學生轉學時,隨學生轉出,學校留存複印件;學生轉入時隨學生轉入;學生畢業時,學校留存。

(七)學生從入學到畢業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規定不得更改。

(八)小學生入學後,由學校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前8位爲區代號;第9-11位爲學校代號;第12-15位爲年號(入學年級);第16、17位爲班級編號,第18、19位爲學生編號。從2015年9月起,一年級新生入學,學籍一律使用學生18位身份證號。沒有身份證號的,由學校統一按本區編號要求編排。

三、轉學:

1、轉入:

⑴、先考試,測驗合格後,我校開出"同意接收"證明,併到我區文教體局教育科蓋章。(地址:建國西路與西安路交叉處:原燕子樓小學。電話:xxxxxxxx)

⑵、將此證明交原就讀學校,同時從原就讀學校開出"轉學證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也就是要兩章齊全),並從原校取回"學生登記表"。

⑶、持原學校開出的"轉學證明"與"學生登記表"到我區文教體局註冊登記。

⑷、將(3)中的兩表交到我校存檔。

注:我區文教體局辦理轉學時間是:放假(寒假或暑假)前一週至放假後一週。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一週。

2、轉出:

⑴、持接收學校接收證明(有該校校印與上級主管部門印章)到我校辦理轉出手續。

⑵、我校開出轉出證明,並交還學生登記表(留複印件)。

四、休學復學:

學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1個半月仍不能上學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覈後統一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休學期限一般爲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休學期滿,學生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時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就讀也可到下一級就讀。不能按時復學寫出書面申請,經上級教育部門審查後續辦休學手續。

五、成績考覈:

學校每學期進行期中和期末二次檢測,用等級記分制記分。等級爲: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小學生操行按《江蘇省中小學關於實施〈小學德育綱要〉的實施意見》評定。

學生體育成績按照國家頒發的體育合格標準評定,未達標準的爲不合格。學校按規定建立學生健康卡。

學校根據學生的檢測、考查情況填寫《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學生成績報告單),向監護人報告。

小學生畢業考試由上級主管部門命題,或學校自行命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六、跳級、畢業、升學:

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區教育局測試後可以跳級。

小學畢業班學生,一律升入初中繼續學習。

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升入公辦初中,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非戶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初中就讀。

七、獎勵和處分:

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登記表。

對於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爲規範的學校應進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導,一般不給處分。特別難教育者也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爲: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須記入學生登記表。

八、管理權限:

學校有一名領導分管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生檔案並妥善保存。

學期中間不辦理轉學手續,一律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在學期初的前兩週至後兩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