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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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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應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應急管理制度1

爲了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預防爲主,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認真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管理體制,及時有效地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等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爲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方案,並落實各自的職責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縣(區)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規定和事故級別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有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食品安全應急方案進行演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衆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利用市場巡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12315行政執法網絡和相關部門情況通報、媒體報道等,及時瞭解各種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場動態情況。應當綜合分析利用各類信息,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苗頭。各相關職能機構應各負其責,互通情況。按照規定統一發布日常監管預警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食品安全突發問題,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的溝通、反饋和報告,立即將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抄報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並向突發問題波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四、強化和創新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手段,切實做好物資和人員保障工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運用無線網絡執法平臺、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的聯網應用,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逐步實現總局到基層工商所信息網絡五級貫通,並努力做到與同級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聯網,切實提高網絡信息互動效率,提高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備必要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設施、裝備、物資。應當加強檢查,確保執法車輛、通訊設備、檢測設備等相關物資設備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確保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妥善處置。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電話,落實值班人員,堅持領導幹部帶班,暢通通訊聯絡,及時有效受理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

應急管理制度2

1、目的

爲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爲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製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採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採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採購計劃,並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准後,統一報綜合部採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管理制度3

爲提高應急管理的科學決策水平,以系統、完整、直觀的統計數據,分類統計和定量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動態,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統計工作主要包括應急管理工作統計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狀況兩項資料,其統計項目分爲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等狀況。

二、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工作,做好日常基礎數據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確保全面、準確、深入和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三、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計項目要求,認真開展應急管理統計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和規範,避免重複和錯漏。

四、各有關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自我評估分析,並按時上報鄉鄉應急辦。

五、建立健全統計綜合數據庫,爲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帶給參考依據。

應急管理制度4

爲切實加強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堅持在第一時間向鄉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緊急突發事件,及時、準確地發佈突發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縮小和消除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資料。

二、事發地和相關單位接報的,應立即組織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同時組織力量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並在半小時內向鄉政府報告。鄉政府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特殊狀況下能夠越級上報。

三、各村委,各部門要按照居安思危、預防爲主的原則,用心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工作。關注重點領域和要害部位,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並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信息報告要簡明準確,可採取先口頭後書面報告的方式。

四、突發事件分爲個性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級別。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件發生的村委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向鄉應急辦報告警情,鄉應急辦報請有關領導同意後,根據響應級別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經確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基本結束,次生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後,應及時結束應急預警和處置工作。應急響應各環節均要及時準確地進行上報通報,必要時要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等方式向社會發布應急信息。

應急管理制度5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年級部主任及班主任

2、安全要求:

(1)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日前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春遊活動等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前做好計劃、安排,向家長髮放書面通知及安全注意事項。

(2)必須提前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請示,做好安全預防工作,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能組織。

(3)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過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超載行駛。

(4)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提前部署,責任到人。

(5)學校組織學生出遊前,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點加強對學生安全守紀和自我防護常識的教育,要教育學生遠離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危險區,不得擅自參加探險類的活動、上下車及時站隊,不允許在馬路上互相追逐、嬉戲等。

(6)出發前將學生組成小組,任何人不可單獨活動。離隊需請假。隨時清點人數。

(7)建議學生外出期間注意飲食衛生,飲水飲食要衛生,隨身攜帶一些常用藥;活動時注意財物安全,嚴防小偷。

(8)提高學生文明素養,禮貌待人,文明遊玩,同學間互幫互助。

對違反紀律者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返回學校並給予紀律處分。

應急管理制度6

爲進一步加快學校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進程,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運行健全,進一步規範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保障和服務於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我校每年校園運動會、文藝匯演、社會實踐活動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小學重大活動應急預案。

一、學校運動會的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德育處、總務處、體育組及班主任

2、運動場保衛工作安排:

場地保衛由專職保衛及學生保衛兩部分組成,專職保衛的任務爲,運動場三個入口,及跑道秩序的維持,阻止擁擠、踏傷人員,進出順序由組委會安排,學生保衛的任務爲阻止非運動員進入警戒線內,班主任負責各班的看臺秩序,進出場地的秩序由往讀部保衛人員負責。

3、設立職責,分管到位:

(1)運動會期間要求學生有秩序的入場、散場,避免學生因擁擠造成意外傷害。

(2)運動會比賽期間,要求老師向學生宣傳運動常識,避免因劇烈運動而造成意外傷害,禁止學生在比賽場地隨意走動等安全知識,設立紀委評選組。

(3)學校醫務室的醫務人員要堅守崗位,隨叫隨到,做到發生意外能夠及時處理。

(4)學校德育處要與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做好運動會期間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賽場周邊環境禁止個體商販在場地門口擺攤設點,以防食品不衛生而發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5)紀律評選組織要加強賽場內的巡查工作,以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發生。

4、醫務及食品衛生及其它:

運動場主席臺設一個醫療點,一名校醫,作傷員應急處置。安排一輛校車,以備運送傷員,作好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及防範工作,防止食品中毒。

應急管理制度7

一、晨檢制度:時間:7:20—7:30。

負責人:班主任、任課教師、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對本班學生出勤情況進行覈對,在7:25之前摸清學生的健康狀況,遇有傳染病學生及時向校長室報告送往辦公室,班主任與家長聯繫並去醫院診治。各班認真填寫晨檢表,傳染病表上報衛生室。

二、一日監查:

1.班主任負責對學生一日健康狀況隨時監查,隨時發現發熱、疑似傳染病學生隨時報告,不隱報。

2.教育學生有病先到醫院診治,不把病原帶入學校。

3.衛生室對各班晨檢表進行統計,發現傳染病向有關部門上報,決不隱報。

三、隔離制度:

1.各班發現有發熱、疑似傳染病及時送往辦公室隔離。

2.教室隨時消毒(由班主任負責)。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課有防治傳染病內容,教案有傳染病內容,考覈有傳染病內容。

2.宣傳欄有防治傳染病內容,每學期不少於兩期。

3.廣播防治有傳染病知識。

五、報告制度:

報告人:

報告單位:鎮防疫站(發現甲類傳染病6小時以內報告;乙丙類傳染病12小時內報告)。

報告方法:

1.電話報告

2.填表上報

六、傳染病防治:

1.對進行預防接種。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衛生教育宣傳工作。

4.開展體育活動,做好課間、室內通風。

5.嚴格執行有關各類傳染病隔離休假制度,病情恢復後執醫院證明到校上課。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學生體質。

注:教師如有傳染病也應執行傳染病隔離休假制度,病情恢復後執醫院證明到校上班。

應急管理制度8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危險化學品(磷酸、硝酸、天然氣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全自動ED生產線、危險品儲存倉、氧化車間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應急準備(責任單位:行政課、倉庫課、生產單位)

1.行政課需給所有生產車間配備滅火器材,並每一個月進行一次點檢,保證滅火器壓力在正常範圍之內;

2.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需經過國家規定的相關培訓,並考覈合格,持有國家規定的上崗證;

3.倉庫應對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進行化學品特性培訓,確保一旦發生泄露,倉管員能採取最適宜的處理方式;

4.倉庫應對現場領取化學品的數量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化學品在現場出現堆積現象;

5.生產現場應對從倉庫領過來的化學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

6.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

法,並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二、應急響應

1.如泄露地點在生產現場,由現場主管啓動C級應急救援程序,現場主管組織救援工作,並跟部門主管彙報。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並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如倉庫化學品發生嚴重泄露,責任人員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應馬上啓動A級應急救援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同時知會工業安全組組長,由總指揮負責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對化學品泄露事件進行快速處理,避免影響擴大;

3.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並更換;

4.大量泄漏可採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並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現場控制小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

救出危險

區,組織現場員工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醫療救治小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泄露處置物應交由專業環境公司處理;

6)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5.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6.事件處理結束後,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E.外來人員滋事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應急管理制度9

一、應急響應制度

爲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彙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3、現場無法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並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彙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並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啓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啓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啓動後,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並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啓動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採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採取羣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後,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後,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餘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後,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彙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啓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啓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於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並立即彙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啓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啓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啓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並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啓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覈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佈,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採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爲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後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爲需要啓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後,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後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後,事故後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啓動事故應急預案,並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後,事故後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啓動事故應急預案,並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於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佈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爲了規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爲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採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於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於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採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於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範,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範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範,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爲細化評審,採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爲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範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並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採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准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置明顯的標誌。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啓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爲促進我礦幹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爲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覈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瞭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採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覈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覈。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爲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爲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鍊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着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爲着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覈、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並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並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幹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爲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範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範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幹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爲促進我礦幹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製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爲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覈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願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爲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於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並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後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嚮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彙報並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後,應認真總結並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佈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後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並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爲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範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爲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採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採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採購計劃,並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准後,統一報公司物資採購部採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後,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並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爲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後,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週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週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啓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錶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鬆動、鏽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②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爲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範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並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後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於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並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啓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誌。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採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倖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倖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後應採取的措施,在分析後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倖事故,必須在全礦範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鑑定),並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鑑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鑑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覈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並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並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爲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後,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爲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爲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爲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爲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爲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範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爲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範,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範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範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後迅速瞭解、收集和

彙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繫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於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並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後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後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爲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後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後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啓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佈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佈簡要信息和應對防範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佈、組織報道、接受採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幹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並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10

安全事務管理(護衛員應急分隊管理規定)

爲保證護衛員自由活動期間管理區域內具備一定的備勤力量,以增強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制定本規定。

一、各管理處每日7:00至22:00期間應建立護衛應急值班制度,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二、護衛員編制總額20人以內的管理處護衛應急值班分隊編制人數爲6人;護衛員編制總額20人以上的管理處護衛應急值班分隊編制人數爲9人。

三、護衛應急值班分隊劃分爲三個小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護衛員共同擔任,每班各爲一組,每月輪換一次,每月的第一天爲輪換日。

五、護衛應急值班分隊應確定分隊長一名(一般由中班領班擔任),組長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並確定好通訊聯絡方式,遇有緊急情況,各應急小組迅速召集人員,分隊長及時進行組織指揮。

四、護衛應急值班分隊人員應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須徵得護衛主管同意並提前確定好自己的替補隊員。應急值班人員辭工或休假的,管理處應及時予以補充。

六、護衛應急值班分隊值班表應置於中央控制室,便於隨時進行通訊聯絡。

七、護衛應急值班分隊須備好相應的應急器材,隨時準備處置突發性事件。各單位應每十天對應急值班分隊的快速反應能力或處置能力進行一次綜合檢驗,並填寫《緊急集合檢驗記錄表》。

應急管理制度11

爲加強對應急管理信息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確保應急管理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有效開展,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信息員是指由鄉應急委成員單位確定人選,報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審覈批准、備案登記,具體承擔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二、應急管理信息員在鄉應急委成員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中產生,由所在單位推薦提出,並由本人填寫《應急管理信息員推薦表》,報鄉應急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後,下文確認。

三、應急管理信息員主要負責協助村、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協助處置突發事件和承擔應急管理信息收集、彙總、研判、報送等工作。

四、應急管理信息員培訓由鄉應急辦統籌安排。應急管理信息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縣級以上的培訓,理解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

五、對工作成效顯著的應急管理信息員,鄉應急管理部門採用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獎勵。

應急管理制度12

爲加強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結合自身實際,制訂本事故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成立事故應急救授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企業)的第一職責人擔任;副組長:單位(企業)的直接職責人、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組成;成員:由各部門重要負責人、各車間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隊長、保安隊長組成。

2、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辦主任兼任。

3、應急機構圖:

4、各部門要明確主管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指定負責救援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對本系統的救援工作實行管理。

二、應急救授職責

1、領導小組:

(1)對救援工作實行領導和指揮,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審批救援工作的各項辦法;

(4)覈准救援指揮中心設備建設計劃,救援設備更新、購置、報廢計劃;

2、救援辦公室。

(1)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2)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根據事故災害狀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4)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

調度、指揮現場所有各專業應急小組的工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護和減少人員傷害,降低財產損失。

4、消防滅火組。

(1)負責對單位(企業)關鍵裝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點防火部門制定滅火搶險預案,爲事故及災害調查處理帶給依據。

(2)負責報警。對接警出動狀況,受災部門、燃燒物質、火勢大小作火災記錄,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現場滅火戰鬥,加強火情偵察,查清是否有人員受大火包圍,及時搶救傷員。

(4)滅火戰鬥結束後及時補充器材,恢復戰備狀態,總結火場經驗、教訓,協助上級部門對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人員醫療搶救組的職責盡一切可能救助人員。對現場傷勢較重人員進行臨時處置;對已瀕臨死亡人員進行人工搶救措施送相應醫院救治。醫療搶救組有權禁止人員進入狀況不明的現場,以防人員傷亡事故擴大,對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現場環境進行封閉和環境消毒。

6、警戒保衛組的職責。

負責隔離事故現場、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接近,協助人員搶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現另類意外事件。

7、物質保證組的職責是盡一切可能滿足救災和事故處理所用的物質需求保障。

8、搶修隊伍的職責是在公司相關部門配合下理解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盡一切可能搶修設備和工藝現場,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儘快恢復生產。

9、聯絡、通訊、保障組的職責是持續和上級聯絡,保證應急通訊正常,接待外來人員,接待職工家屬;同時和醫療搶救組共同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應急管理制度13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範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衆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託副組長宣佈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啓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彙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佈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

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後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並負責協調各村(社區)、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啓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並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區)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並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後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爲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並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區)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覈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範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啓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範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應急預案建議。

應急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爲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衆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應急管理制度15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第一條

爲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範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範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於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後,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後,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範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後,報公司主管領導審覈、確認,經審覈批准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並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髮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後,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覈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並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並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並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並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覈後,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牴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