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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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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實行對嚴格勞動管理,控制員工遲到、早退現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爲了加強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從而達到規範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考勤制度。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一、打 卡 制 度

1、除總經理特別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體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上班,打卡後,無特殊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酒店,下班後不許無故在酒店內逗留,必須推遲5分鐘打卡下班。

3、所有辦公室人員,各部門總監/經理及上兩頭班的員工,中途若需離開酒店,必須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時再打卡就崗。

4、酒店所有人員不得委託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經發現將依照《員工守冊》第六十五條給予書面警告進行處罰。

5、由於酒店打卡機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並由當值保安員註明原因後,方可生效。

6、由於考勤卡故障(卡壞破損導致電腦無法顯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並由當值保安註明詳細原因。在未辦理好新卡之前,憑人力資源部的有效證明,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

7、由於忘記帶考勤卡或遲到、早退等類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簽到、簽退;酒店將根據不同級別給予不同處罰。

注:此制度請酒店保安部協助並嚴格執行

二、加 班 制 度

酒店因其運作的特性,許多崗位的員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當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許多員工均需加班加點工作,由此而制訂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組織的各類活動以及酒店或部門、班級例會等,佔用員工非工作時間或公休時間的,均不計爲加班。

2、除國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級以上人員超時工作均不計爲加班。

4、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經領班以上管理人員認可,加班後次日應填寫好加班條,並註明加班起止時間、原由等,領班(或主管)簽字,報部門經理審覈,每人累計加班超出3天的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審覈,凡是無正規審批程序的,均不計爲加班。

5、各部門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應嚴格控制,儘量不安排員工加班,如若員工月加班三天以內的應儘可能安排時間調休或補休。

6、超時工作

酒店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9小時,若遇大型團隊或宴會接待時,需延遲上班時間1個小時上,纔算加班。。

7、節假日加班

酒店由於行業特性,大體員工不能在節假日當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員工,酒店將會在其加班之後給予同等時間之補休,若是節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還將給予各級員工一定的加班補貼。

三、管理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將上班時間及本休日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

2、管理人員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寫補休單,報總經辦同意;

3、各管理人員按上報的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如上班時間有調整,需及時知人力資源部與總經辦。

4、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因打卡機故障或考勤卡故障無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時在打卡室簽到、簽退外,還須到總經辦簽到、簽退。

5、管理幹部在晚間與客人應酬到較晚,次日需申請推遲上班的,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推遲一小時上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並在上班後及時補休單到總經辦審批後,方可生效。

6、管理幹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會總經辦,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下班時間提前一小時下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並於次日補休單到總經辦審後,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爲了準確無誤的核對各級員工的考勤,規範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特制訂考勤抽查制度,詳細規定如下:

1、二次簽到制度

各部員工在打卡室打卡後,在到達崗位時,必須進行二次簽到以確保各級員工能按月初排定時間表準時當值工作,酒店人力資源部、總值有權對各部門的二次簽到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資源部將各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打印好後,發至各部門,各部門經理在做完考勤後上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上交的考勤進行重新審覈,確保無誤後,方能輸入電腦進行彙總。

五、考勤獎罰制度:

1、部門於每月3日下午五點前將部門《員工考勤彙總表》及下月《員工排班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送達人力資源部,逾期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造工資表。

2 、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爲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爲早退。如員工打卡後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爲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並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每次扣罰20元,並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二十分鐘以上四十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罰50元,並處以書面警告

·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次扣罰100元,並處以書面警告

曠工

凡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爲曠工(二十分鐘以上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20元;

·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100元;

·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後警告,並罰款200元;

·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開除。

4、員工未打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3次(要由部門負責人簽證的《未打卡記錄證明書》;若月超過3次每次罰款10元。

六、請(休)假制度

1、審批程序:

① 普通員工:員工申請→部門領班(主管)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② 主管領班: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③ 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准。

④ 凡是主管級以下人員休假未超過酒店月休假規定天數的,由部門審覈批准,次月初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連續請(休)假超過3天的(含3天),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7天以上(含7天)由總經理批准。

⑤ 部門負責人請(休)假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准。

2、各類請(休)假單應提前兩天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覈批准後方可執行,嚴禁先斬後奏;凡是未經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並追究部門有關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3、 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的`,部門可先口頭(電話)上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請假手續隨後補辦。

4、 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病假三天以內(需持醫院有效證明)的扣50%日工資,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資。

5、員工因工受傷,在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有效醫療證明,經審覈批准後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帶薪工傷假(發放基本工資);如若治療時間超過三個月,將根據實際情況按酒店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七、換 班 制 度

1、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換班或替班,如員工確有急事需換或替班的,雙方應向部門申請,徵得同意後方可執行.並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 部門領班或主管換班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並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補 休 制 度

1、 業務旺季時,各部門不得批准員工補休。

2、業務淡季時,在不影響酒店正常工作情況下,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適當補休;補休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審批程序參照上述請休假制度執行。

九、評 獎 制 度

1、凡月曠工半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評獎資格。

2、凡事假三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獎金;事假三天以內的,獎金按每天30%扣除。

3、凡病假五天及以上的,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五天以內的,獎金按每天20%扣除,扣完爲止。

凡是以上三種情況兼而有之且超出一個月內的所限天數的(十五天),實行倒扣獎金,倒扣金額在下次獎金中扣回。

酒店人力資源部對本《考勤管理制度》有解釋權;酒店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業務及管理的需要,對《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門同仁共同遵守,認真落實、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