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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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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範本

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1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藥品,必須置於急救車或專用急救櫃指定區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藥品要根據藥品種類與性質(如針劑、內服、外用、劇毒藥等),定位存放,標記明顯。

3)急救藥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確保滿足臨牀急救需要。

4)急救藥品專人加鎖管理,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藥品登記本記錄急救藥品用途、種類、規格、數量、有效期和使用、補充時問等,隨時備查。

5)建立急救藥品基數及質量檢查制度。急救藥品登記本置於急救車外。定期檢查急救藥品、規格、種類、數量、有效期是否與賬目相符,記錄並簽名。每週檢查一次時,可以用封條管理。

6)急救藥品每次用後須及時補充。次日當班責任組長再次覈查。保證急救藥品處於應急、隨時可用狀態。

(二)病區基數藥品管理制度

1)病區內基數藥品應根據臨牀需要保存一定基數。供住院患者臨時醫囑使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數藥品的清單應一式兩份,一份由藥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數藥品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領藥、退藥、保管、檢查等工作。

4)基數藥品應定位、定點、按藥品種類擺放,口服藥必須原瓶或原盒包裝存放,藥瓶內不能混放不同規格、片型、顏色的藥片,性質不穩定的藥品,須避光儲存及使用,現用現配。

5)每日當班清點,用藥後及時補充,以保持在規定的基數,保證隨時可用。

6)定期檢食藥品數量、質量、有效期並記錄。近有效期藥先用。如發現藥品有污染、變色、過期、瓶籤與瓶內藥品不符、標籤模糊或有塗改,不得使用並報藥房處理。對接近有效期6個月的藥品,應及時聯繫藥房予以更換,以確保藥品質量,避免過期。

7)藥品應貯存在光線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藥品應放在避光包裝容器內保存。

8)藥房應及時向病區提供更換藥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證病區及時更換。

9)藥房應指定負責人定期對各病區基數藥品進行檢查。

(三)危害藥物及高危藥物管理制度

1)危害藥物:是指能產生職業暴露危險或者危害的藥品,即具有遺傳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對生育有損害作用以及在低劑量下可產生嚴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藥品,包括腫瘤化療藥品和細胞毒藥品。

高危藥物:包括危害藥物,以及血管活性藥物及刺激劑、高滲性(pH>9)、低滲性藥物(pH>4.1)、陽離子藥物肌肉鬆弛劑等。

2)高危藥物要單獨存放,禁止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標識清楚明顯、醒目。

3)高危藥物使用前要嚴格執行牀邊雙人查對制度。輸注前護理人員在注射單及輸液單上的藥品名稱前,用紅筆標註高危藥物符號(G)。

4)高濃度的電解質溶液(10%KCL、10%NaCL),用於臨牀治療時,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和醫囑要求使用,並密切觀察患者用藥後的反應。

5)護理人員應定時巡視患者,根據患者病情調整滴速,靜滴過程中注意觀察有無不良反應,發現不良反應按規範要求予以處理。

6)發現藥物不良反應的科室及工作人員,按醫院相關的規定,填寫不良反應表報臨牀藥學室。

7)高危藥物使用科室,定期組織科內相關人員討論高危藥品的不良反應,及時向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提出停止、淘汰、更換高危藥物的建議。不用的高危藥物如肌鬆藥要退回藥房。

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2

一、爲加強高危藥品的規範管理,促進臨牀安全、合理應用,避免用藥損害,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訂我院高危藥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臨牀使用不當或錯誤使用會致人死亡或嚴重傷害的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肌肉鬆弛劑、細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藥品品種遴選。參照中國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用藥安全項目組》2012年發佈的《高危藥品分級管理策略及推薦目錄》,同時結合我院臨牀用藥與藥品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我院高危藥品目錄(具體品種見附件)。

四、高危藥品管理措施。高危藥品的管理採用“金字塔式”分級管理模式,分爲A、B、C三個等級。

1、A級高危藥品在藥庫、藥房、病區儲存,應設置專用的藥櫃(架)或區域。

2、A級、B級高危藥品在藥品貯存處有明顯專用標識,警示藥學和護理人員注意。

3、高危藥品調劑和醫囑轉抄及執行時,嚴格查對,杜絕用藥差錯。輸液卡轉抄或打印後,由打印者在高危藥品用法前面或後面標註紅色三角符號(Δ);兩人覈對時,應檢查紅色三角符號(Δ)標註有無遺漏。

4、A級、B級高危藥品應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中法定給藥途徑、給藥劑量和標準給藥濃度給藥。超途徑、超劑量、超濃度的醫囑,醫生須加簽字。

5、門診藥房藥師和治療班護士核發C級高危藥品應進行專門的用藥交代。

6、各病區應根據用藥實際情況設置高危藥品基數,並列出清單。護理單元護士長負責本單元高危藥品的管理,保證用藥安全。

五、加強高危藥品的效期管理,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進行貯存、保養,按照“先進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並定期檢查高危藥品的有效期,對近效期的高危藥品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處理,確保藥品質量。

六、高危藥品在醫院信息系統中應有警示標記和提示。

七、嚴格掌握高危藥品適應症,做好患者用藥監測,嚴密觀察,確保用藥安全。

八、醫院新購進高危藥品時,應經過充分論證,購進後及時將藥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臨牀醫生、藥師和護士,促進臨牀安全、合理應用。

九、加強高危藥品的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醫院藥事管理和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全面負責高危藥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進、指導、監督高危藥品的安全應用。組織開展安全用藥知識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對用藥安全隱患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病區高危藥品管理制度3

高危險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易危害人體的藥品。爲促進該藥品的合理使用,減少不良反應,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險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製劑、肌肉鬆弛劑及細胞毒化藥品等,具體品種見附錄。

2、高危險藥品應設置專門的存放藥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3、高危險藥品存放藥架應標識醒目,設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藥學人員注意。

4、高危險藥品使用前要進行充分安全性論證,有確切適應症時才能使用。

5、高危險藥品調配發放要實行雙人複覈,確保發放準確無誤。

6、加強高危險藥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進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臨牀醫護人員溝通,加強高危險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並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牀醫護人員。

8、新引進高危險藥品要經過充分論證,引進後要及時將藥品信息告知臨牀,促進臨牀合理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