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40天工資被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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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7歲的李珍豔本想打工幫父母分擔點家庭重擔,可是工作了40天后,她沒領到一分錢。

打工40天工資被扣光

李珍豔自8月25日至10月5日在阿勒泰路大修廠附近的鑫德基業二手房工作,“面試時,說每個月底薪是2000元,只要能完成任務,就能拿到底薪。”李珍豔說,面試後,她和店方沒有籤任何合同

李珍豔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在網站更新信息並完成一定的電話任務量。

“9月10日,同事都發工資了,但沒給我發。”李珍豔說,她認爲是自己還沒有幹滿一個月,便期待着下個月能領到工資。

一直到10月5日,李珍豔決定辭職,“可是我去要工資,對方說全被扣掉了。我前後幹了40天,其間請了6天假,怎麼會被扣得一分不剩。”李珍豔說。

李珍豔的`媽媽李建榮帶着女兒去找鑫德基業二手房,“店長說我女兒沒有完成任務,而且經常缺勤、曠工,沒辦法發工資。”李建榮說。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李珍豔所在店的謝店長,“她經常曠工,也沒有完成自己的任務量,所以沒有底薪。”謝店長說,“剛來工作的時候,李珍豔表現得還可以,漸漸地,她就開始偷懶,白天工作時睡覺或常常藉故離開店出去玩。”

“只要勞動者付出勞動就形成勞動關係,底薪不應該包含任務,沒有完成任務是不該影響基礎工資的。如果員工請假,應該扣當天的工資,李珍豔沒有完成任務,公司扣其全部底薪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李珍豔可以向所屬區域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新疆德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昌平說。

記者聯繫到沙依巴克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表示,李珍豔可以帶着本人身份證件到該大隊投訴,工作人員會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