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管理推新規:新就業大學生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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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公租房管理辦法新就業大學生可申請公租房

昆明公租房管理推新規:新就業大學生可申請

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昨日主持召開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並原則通過《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規定,畢業3年內在昆明市工作或創業的大學生,可以申請公租房。

申請對象 單身可申請租宿舍

《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築面積標準,按照合理標準組織建設或通過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並按照規定的租金標準,面向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羣體供應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

《辦法》規定,年滿18週歲,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均可申請;雲南籍農業轉移人口或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城鎮工作滿1年以上,並持有公安派出所核發居住證的,即可申請;非雲南籍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工作滿2年(含)以上,交納社會保險,並持有公安派出所核發居住證的,即可申請。

爲引進人才,解決新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畢業後住房困難的問題,《辦法》規定,畢業3年(含)內在本市工作或創業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申請公租房。本市工作、居住的'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單身人士,只能申請租賃1套成套住房;單身人士也可以申請合租1套成套住房或者宿舍型住房。

申請條件 人均年收入低於35700元

參照《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法》明確,申請公租房的單身人士或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爲2975元(含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財產超過一定限額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爲此,我市財產限額以申請公租房人均月收入標準2975元計算,人均年收入限額爲35700元,人均財產限額統一爲10萬元(財產是指申請人所擁有的非住宅、車輛和儲蓄存款、股票、基金、債券、保險及其他資本投資)。只要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並且符合《辦法》規定的收入和財產標準的,都可以申請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