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都>實用範文>徵文>

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

學識都 人氣:2.2W

說到法律,人們總會覺得很威嚴。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要看我們去不去留意。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供大家參考。

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

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一

每當我打開電視看法制節目的時候,我的心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駭人聽聞的悲劇在我眼前發生時,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涌起一個問號——爲什麼?爲什麼每天都要發生這麼多悲劇呢?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着直接的關係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爲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鑄成大錯。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則,認真遵紀守法,那麼,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樂西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初中生模樣的男生手裏拿着鋒利的小刀對着一個小學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着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個初中生表現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靜下來,然後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來了,那個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着的心也總算落地了。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讀書學習,如果像那個初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幹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的保護和對他人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二

在人生的大舞臺上,我們每個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忙忙碌碌地做着我們應做的事。在漫長又短暫的學生時代中,我們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學生,因此我們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角色負責,不管是今天還是明天,惟有認真地對待,纔會留下不可彌補的遺憾。

那麼,如何扮好學生角色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認真學習,刻苦鑽研,在學校的舞臺上充分展示我們學生的風采。

我們學校歷來非常重視學生尊規守紀的養成教育,而歷屆的學生也做得很好,現在同學們適應和遵守校紀校規的能力都比較強,絕大多數同學都能嚴格遵守校紀校規。但是也有少數同學不能正確地理解制度規則與自由發展,紀律約束與個性張揚的關係,不能很好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例如:有德同學對校規校紀無所謂,或者抱着僥倖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處理同學之間的矛盾;有的以對抗老師的管理教育來展示所謂的個性,其實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爲成長道路上的障礙,有的同學已經爲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併爲此後悔不已。

作爲學生,我們應當明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規章制度建立並執行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約束個性,而是爲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生生活與學習的權益,併爲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同學們守規守法的自覺性,這纔是校規校紀的實際意義。實際上,一個沒有紀律和規則約束的地方是絕對沒有自由可言的。所以我們的所作所爲必須遵紀守規,不要盲目作爲,否則必將爲此付出代價。

我們每一位同學都是學校的形象代表,希望同學們嚴格按照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爭做尊規守紀的模範。當我們用理性和智慧真正理解和認識規則之後,那麼規則和紀律就不再是一種強迫的任務,而是一個利己的選擇和道德的義務,我們就能讓真正的自由在有紀律的秩序中盡情發揮,讓積極的個性在有規則的`環境裏得到張揚。

孔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動”這就是告訴我們“懂禮儀,講文明,守紀律”是做人的根本,作爲一名新時代的中學生,作爲一名致力於儀表美,語言美,行爲美,心靈美的中學生,時刻審視自己的一言一行,時刻遵守學校的一規一紀,我們責無旁貸!我們應經常用《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中德要求來調整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遵守校規校紀的能力,做一名嚴於律己的合格學生。

中華魂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2000字三

自從胡錦濤提出 “ 八榮八恥 ” 以後 , 我認爲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揚子晚報 ” ,突然一則 “ 血淋淋鹿肉讓孩子受驚 ” 的新聞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細的看了一下,原來 “ 白馬公園 ” 美食節時有一位燒烤攤主的攤上有一塊殘缺的鹿肉,這引起許多孩子的驚叫 , 其中有一個叫段健紅的小朋友對攤主說 :“ 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 是不可以獵殺的。 ” 可攤主卻沒有理睬他 , 一遍、兩遍、三遍都沒有迴應。

還有一次 , 我看到一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上學校 , 卻碰到了紅燈 , 眼看快要遲到了 , 他心裏十分着急。這時一位叔叔說 :“ 小朋友 , 別等了 , 現在走還來得及 ” ,說完那位叔叔跑着闖過了紅燈,可那位少先隊員卻沒有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 , 也許不會遲到 , 可就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於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 , 才快步的穿過馬路 , 向學校跑去。

想想那位攤主比少先隊員大 , 比她們懂得多 , 卻不懂得遵紀守法。難道他們不爲自己的行爲而感到羞恥嗎 ? 難道只有獵殺熊、燒梅花鹿肉才能賺錢嗎 ? 那位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怎樣 , 我們都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