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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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辦公室秉承“陽光招生,為國造材”的工作理念,致力建設“敬業奉獻,嚴謹高效,公正守紀,團結進取”的優良工作作風,為學校高水平大學建設與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高而不懈努力。下面是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歡迎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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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南理工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華南理工大學是一所直屬教育部,以工見長,理工結合,管、經、文、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學校自2012年始連續進入“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2016年綜合排名躍升至201-300名區間,工科排名位居全球前50名。化學、材料學、工程學、農業科學、物理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6個學科進入國際ESI全球排名前1%。2017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約5000人,最終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一、招生類別

我校2017年將在工學、理學等9個學科門類共計118個學科專業招收攻讀學術型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招收工程(24個專業領域)、法律(包括法學和非法學兩個領域)、金融、國際商務、體育、翻譯、建築學、都市計畫、風景園林、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藥學、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等16個專業學位類別共計43個專業領域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教育。

學術型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根據學習方式的不同,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全日制碩士生即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生即在從事其他職業或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畢業後都將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7年我校將開設法律、金融、體育、新聞與傳播、社會工作、工程、建築學、都市計畫、風景園林、藥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共計13個學位類別碩士專業學位非全日制教育。

二、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同等學力人員。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詳細要求見下列第3條。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還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職高專畢業學歷人員需工作不低於2年(從畢業到2017年9月1日),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成績8門以上(必須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3)公開發表過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為前3名)或獲得地級市或廳級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為主要完成人)。

(4)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現場報名時須出具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4.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複試階段的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該認證報告。

(二)推薦免試生

1.符合教育部推薦免試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3.對優秀的應屆畢業生,如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並通過我校組織的推免生複試,除非接收學院特別說明,一般都可申請到較高等級的學業獎學金。

4.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087100管理科學與工程、085239專案管理五個專業外,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三)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專案管理領域研究生招生考試

1.符合(一)中第1、4項要求;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4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2)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2015年9月1日前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3)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2012年9月1日前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且有突出的工作業績(相關證明、業績報告)等。

(四)參加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

1.符合(一)中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註冊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3.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註冊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五)參加工程(除專案管理領域)、建築學、都市計畫、風景園林、金融、會計、翻譯、藥學、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國際商務、體育等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

符合(一)中各項要求

(六)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

1.符合(一)中第1、4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從事與我校招生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的工作不少於4年(2013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的在職人員;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在職人員;

3.我校所有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原單位委託培養)碩士生;

4.我校接受單獨考試報考的學院和專業為:經濟與貿易學院“087100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報考者一般應大學本科畢業5年以上。招生人數與考試科目設定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5.“強軍計劃”報考條件應滿足上述第1條和第2條,報考資格和專業均由各大戰區、軍兵種稽核批准。

(七)參加“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考試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期間(含當年錄取並保留學籍的大學新生)參軍入伍服兵役,或完成學業後(含應、往屆畢業生)參軍入伍服兵役,現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其報考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必須是普通高校的(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和非學歷教育學生)應屆畢業或往屆畢業生(不限制畢業年限)參軍入伍退役的(先入伍退役後讀大學畢業的,視為普通社會考生,不在計劃範圍內);

3.必須是士兵(不含軍官)服兵役(包括義務兵役、志願兵役),且必須有本人的《入伍批准書》和服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4. 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5人,屆時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我校將在複試錄取階段稽核考生報考資格。

詳細的報名辦法請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的公告執行。

四、初試科目、初試時間及准考證發放

(一)初試科目

詳細的初試科目設定請見我校各招生專業目錄。

(二)准考證發放

2016年12月15日-26日,所有考生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考生應提前一天到考點熟悉考場安排等情況,並在考試當天憑網上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三)初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進行,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四)成績公佈

初試成績將於2017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上公佈。屆時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列印本人初試成績單(我校不再另寄成績通知單)。

五、複試和體檢

我校為教育部授權自主劃定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當年報考人數、招生計劃數、考生初試成績水平和學科基本要求,以寧缺勿濫為原則,按學科、類別確定各類最低複試分數線。各學院還可根據報考本學院考生的總體情況,在不低於學校最低複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確定本學院或具體學科(研究方向)的成績要求,總分與單科同時滿足分數線要求者方可參加複試(特殊情況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參加了2016年我校學術夏令營和MBA等專業提前面試的考生,其複試、錄取資格按照學院的公告執行。

我校將於2017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上公佈最低複試分數線。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請自行下載列印《複試通知書》。複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體說明如下:

1.複試成績權重為40%--60%。複試成績由各學院在現場或網上公佈,我校不再以書面方式寄送。

2.複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等。

3.我校將採取筆試、口試、實驗、計算機操作測試等方式或綜合形式進行差額複試,屆時詳見各學院的複試錄取細則。各專業複試筆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4.複試階段將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所有考生參加複試時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最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各自影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及影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其中,上述證件的影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複試時交學院存檔。

5.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還需另外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2門。加試科目成績均不得低於60分,否則不予錄取。報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複試或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7.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需在複試階段到我校(北校區醫院或南校區醫療保健中心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招生計劃及錄取

我校公佈的《2017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所列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包含推薦免試生人數、非全日制班招生人數,錄取時會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微調。我校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總人數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50%。

為鼓勵校際合作以及支援“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培育專案,我校將在《專業目錄》所列招生計劃之外另行安排專項計劃,接收校內外調劑生源。另外,還將安排單列計劃招收中法國際交流合作專案碩士生。

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複試成績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表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各學院在複試後進行導師、考生雙向選擇,在計劃範圍內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類別考生,戶口、人事關係、檔案皆不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人事關係、檔案等需轉入我校,戶口根據本人意願自行確定是否調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限錄取定向就業類別。

七、學費、獎助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等有關檔案要求,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入學均須繳納學費。非定向就業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學費。各類別學費標準請見附件1。

我校對非定向就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覆蓋面100%,最高額度達每生12000元/年;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設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年6000元/人/年;同時,教育部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0000元/人。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企業捐贈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通過申請“學校困難補助”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擔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崗位等方式獲得資助完成學業。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學費,不享受獎助金,學校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事項

1.考生報名前請處理好與所在單位的關係。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複試、錄取的後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2.我校“素描”、“命題設計”、“建築設計”、“都市計畫設計”、“園林規劃設計”等六門“5xx”科目程式碼的科目,考試時間為六小時(含考生午餐時間,其間不得離開考場)。參加以上科目考試的考生應根據考點要求攜帶圖板、文具、草圖紙和無任何標識的二號白色圖紙若干張。

3.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亦為辦公平臺,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資訊將第一時間通過此主頁釋出。考生可查詢專業介紹、導師簡介、入學考試成績等資訊,請廣大考生及時上網瞭解,善加利用。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且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檔案規定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諮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