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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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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制度

幼兒園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制度1

一、報告範圍

1 、學校各類安全工作情況,按月進行專項統計記錄,並據此形成專項報告。學校安全隱患每月應組織安全檢查,填寫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表,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在對應專案中,填寫清楚安全隱患的內容、採取措施並由辦公室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 、重大事件即發即報制度:對突發事件出現傷亡的、盜竊案件實行即發即報制度,發現事件第一人有義務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並於2 小時以內由辦公室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發生消防、交通、公共衛生、人身意外、群體傷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須在1 小時內上報,必要時根據事態發展實行滾動報告。

二、報告規程

1 、學校安全穩定專項安全檢查統計報告由學校辦公室負責。

2 、突發事件發現第一人即為第一責任人,有義務向每天值班人員報告所發現的事件經過。

2 、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向園長報告,並瞭解事件經過、原因以及所引起的危害。

3 、學校相關處室在瞭解事件後應在第一時間寫出詳細報告或資訊報園長審批,在徵求園長意見後決定是否上報,並由學校辦公室向上報告。

4 、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可越級上報、審批。

三、資訊報送原則

1 、迅速:

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最先發現或接到報告的學校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領導報告,不得延報。

2 、準確:

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四、報告問責制度

1 、學校安全資訊報告必須保證真實性、時效性,必須及時通知到學校分管領導。

2 、事件上報不得瞞報、漏報,不許誇大或縮小事件的危害性。發現違紀現象按照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幼兒園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制度2

為切實加強我園安全工作,強化幼兒園的安全意識。我園將定期對本園發生的安全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做到警鐘長鳴。現就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事故通報工作制定以下內容: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的認識採取措施、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工作,確保幼兒園及各班級安全事故及時如實上報。

二、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任務幼兒園要做到及時報告園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兒意外傷害、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教師及幼兒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安全事故的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原因、現況等。

四、幼兒園安全事故報告責任制為確保幼兒園及時、準確的報送安全事故資訊,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個班級或部門發生遲報、漏報、瞞報、誤報等問題由哪個班級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安全事故發生後,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將嚴肅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