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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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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1

一、明確學籍管理責任

1、幼兒園的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為幼兒園學籍管理員具體負責。

2、各班級每一學期要負責好幼兒基本資訊的登記,每一學期要做好幼兒花名冊記載等。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幼兒學籍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資料收集要做到及時、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負責在網站和各相關公告和張貼“招生簡章”,積極動員適齡兒童接受教育,切實做好每學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兒園每學年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兒園每學年採取計劃招生,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嚴格控制班額數(或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規定)。

4、幼兒入園前須進行體格檢查,由方鬆街道出具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5、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等)。

三、做好畢業學生統計工作

1、做好畢業班學生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2、根據區教考中心分配的國小,做好發放告家長書。並將資料交檔案室。

3、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等。

四、落實學籍管理

1、關於幼兒轉學:

1)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學者,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經托幼辦同意,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為嚴格學籍管理制度,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各班要在每學期末認真填寫幼兒變動情況登記表,並上報園長室。

2、關於幼兒休學: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審批同意後,方能辦理休學手續。

2)連續休息超過一個月,重新入園時,須到方鬆街道重新體檢,並出具相關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3)對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超過三個月,取消其在園學籍,重新入園時須重新報名。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2

1.新生入學前必須按規定做好體檢,並將體檢卡交保健老師處存放。

2.新生入園需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

3.新生入園前需要向衛生老師提供預防接種的相關記錄,並登記。

4.根據新生填寫的幼兒情況登記表,各班教師將本班幼兒的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好班級幼兒花名冊,並根據情況及時修整。(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等)

5.編制幼兒點名冊,)及時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對不來園的幼兒及時家訪。

6.對不繳納管理費的幼兒,將取消幼兒學籍。

7.對中途轉學、退學的幼兒需登記備案。班級老師根據證明負責陪同家長一起做好各種轉學、退學手續。(幼兒物品的發放、結帳等)

8.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

9.對幼兒獲獎證書進行復印留存,並專門造冊登記。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3

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學籍管理的規定,為使我校學籍管理更加規範、公開、公正,便於班主任老師操作,特此制定本規定。

一、關於休學

1、任何老師不得主動向家長建議學生休學,不得為學生休學弄虛作假,此項將作為班主任考核內容之一。

2、確需休學的學生,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併到教務處領取“休學申請表”,家長填寫有關內容、班主任簽署意見後,將“休學申請表”及病歷、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發票等材料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受理後由德育處考察簽字,分管校長稽核批准後,報市教育局。

3、每個年級休學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年級人數的1.5%,超過的名額需報請校長室批准。

4、畢業年級須在三月底前辦理休學手續,逾期不可辦理。

二、關於復學

1、休學的學生需憑本人復學申請、醫院證明和休學證明,且休學滿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復學,由教務處受理,填寫“復學申請表”,報請分管校長稽核、校長批准,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

2、原則上休學學生不可以提前復學。

3、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復學學生,任何老師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復學學生。

三、關於轉學、借讀

凡需轉學、借讀的學生提出申請後,首先由教務處受理,填寫轉學、借讀申請表格,然後由分管校長稽核後報請校長批准簽字,辦理有關繳費手續,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轉學、借讀的學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師也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轉學、借讀的學生。

四、關於插班通知書

插班通知書一式二聯,一聯作為存根,一聯給學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4

根據上海市中國小學籍管理彙編有關精神,現制定本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入學註冊

1.學校最遲在新學年開學前十五天向新生髮出入學通知,新生按規定時間憑通知單辦理入學手續。

2.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3.開學後,學校發放新生學籍登記表。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來校,應當天主動聯絡教師予以請假,事後補交請假條或病假條,請假條必須由家長簽名。不符合以上請假手續者,作無故曠課處理。

三.轉學

1.由學生家長向原校提出申請,學校核準後發給“轉學聯絡單”。

中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與戶籍所在區招辦聯絡,經核准並安排落實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學生聯絡轉學未落實之前,學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

2.外省市轉入本市,須持戶籍證明和轉學證明及成績手冊、學籍卡、健康卡等,向區招辦申請入學,經核准後安排入學。接受學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紀。

3.本校學生轉出時,必須得到轉進學校開出的證明,保證學籍落實,此後本校再開出轉學聯絡單。

四.退學

1.以下條件者須家長書面申請,申請中須寫清確保以後不在返校,經學校稽核同意,報區招辦批准,方可退學。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1)長期患病,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學習者。

(2)出國定居者。

2.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出八週或累計曠課十週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絡幫助教育無效者,經學校報請區招辦批准,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註明“自動退學”字樣。

五.休學、復學

1.學生因病無法學習者,須由家長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備案,發給休學證明。

2.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應辦理休學手續。

3.因出國要求休學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可保留學籍一年,一年後未復學者登出學籍。

4.學生因病休學申請復學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校核準後方可復學。

六.留級

1.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四門以下者,經補考後,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培訓學校學籍的管理制度5

依據《關於開展教學招生學籍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我校於11月15~16日對本校的學籍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1、我校舒瓊校長十分重視學籍管理工作,委任教務主任禤偉明具體分管學籍管理工作,並對困擾本校的學籍管理難題(如外戶生轉學手續辦理)給出有效指導性意見。

2、我校由鍾倩老師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定期參加學籍培訓,業務熟悉,持證上崗。

3、本校的學籍管理制度措施具體、可操作性強,並能在實際工作中落實。

4、本校學籍管理的裝置齊全,有專用的電腦、檔案櫃、檔案盒等。

5、本校的學生學籍冊規範,全部使用統一規範表冊),填寫規範、完整、字跡清晰美觀,有蓋章,變動生處理符合規範。流出生學籍表儲存影印件,人、表相符。

6、本校在校生名冊規範,按學年列印,每個年級每學年一冊,內容詳細、規範、中學有基教科(國小有教辦)驗核章。

7、本校的畢業生名冊規範,按學年列印,每學年一冊,內容詳細、規範、有具體畢業去向

8、流動生名冊及流動生證明材料規範。

9、轉學申請表手續規範,有教育局(教辦)審批蓋章。

10、流動情況統計表資料準確。

11、“普九”表資料準確與上學年連貫,各項指標達標。

12、新生檔案齊全,有小一學位申請表或七年級原國小畢業證明有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蓋章。

13、電腦錄入情況良好,學籍網中學生的基本資訊、照片、家庭資訊等輸入完整。

整體管理比較符合規範,不足之處是流動生有流動材料不齊全現象,有待今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