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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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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1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安全操作技能,減少傷亡人數,保證安全生產,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特種作業的概念

特種作業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的範圍

1、電工(執行、維修)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作業(包括橋、塔、門式起重機駕駛、起重工等)。

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5、壓力容器操作。

6、衝壓機械操作。

7、鍋爐司爐作業。

8、建築登高架設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2、年滿十八週歲。

3、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複審與培訓

1、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電工進網許可證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執行電工每年複審一次,未按期複審和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和進網許可證自行失效。

2、凡到期複審的特種作業人員,由單位申報將複審人員的操作證、許可證,交到公司安技員統一辦理。

五、複審內容

1、檢查作業期間安全行為,違章記錄和事故責任。

2、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事故案例教育。

3、進行理論和實際考核。

4、健康體檢。

六、日常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各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種作業人員的檔案,複審考核試卷和體檢表保留四年,審驗表保留八年。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以從事原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情節給予批評和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後果者,應按有關規定和制度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規範特種作業的管理,杜絕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傷亡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環境管理和控制。

3. 職責

3.1 安全環保辦負責程式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3.2 安全環保辦負責聯絡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發證工作,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負責聯絡對全廠特種裝置的年檢。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轄特種作業裝置和作業人員的管理。

3.4 安全環保辦負責全廠特種作業裝置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監督。

4. 程式

4.1 特種作業的範圍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壓力容器操作;

高、低壓電工。

4.2 安全環保辦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界定和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 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4.2.3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 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 安全主任必須建 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應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4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

4.4.1 特種裝置必須經市級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當地安全監督部門考核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4.2 安全環保辦應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維修人員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執行。

4.4.3 特種裝置應根據其檢驗週期檢驗。

特種作業現場管理制度3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訊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複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儲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彙報。

7.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